第七章 呼唤之声

类别:其他 作者:Jack London字数:21024更新时间:23/03/02 10:42:39
第七章 呼唤之声 巴克在五分钟里为约翰。桑顿赚了一千六百元,这就替主人还掉了所有的债务、并且使得他和他的合伙人一起去北极东部进行一次长途旅行成为可能。那里有废弃的矿区,矿区的历史和这个国家的历史一样古老。许多人都去那里寻找过宝物,可几乎没有人能够找到,还有为数不少的人在去那里之后根本就没有再回来过。那个废弃的矿区在陡峭险峻的高山上,那儿到处都弥漫着神秘的色*彩,没有人知道谁是第一个去那里的人。最古老的传说说到第一个人时就停止了、不再有下文了。从一开始那里就有一间古老的、摇摇欲坠的小屋,说是死人曾去过那里;还说那间小屋就是矿区遗址的标志,那就是隐藏金块的证据。那里的天然金块,全然不象在北方地区发现的任何等级的金块。 但是没有一个活着的人从那里掠夺过宝物,去的人都死了。这就是约翰。桑顿、皮特和汉斯,还有巴克和另六只狗就要去的:人和狗一直都是失败着的、毫无成功踪迹的北极东方。 他们的雪橇划了七十英里到达了于肯地区,向左一转就进到了斯特瓦特河谷,经过了麻腰和麦块思申小河湾,又一直沿着斯特瓦特河向前,直到该河变成了一条小溪流,像一根线似的从陡立的山顶上泻了下来。那山顶是本大陆的最高峰,这座山脉就是本大陆的脊梁。 约翰。桑顿几乎就没有问过有关这个地区的人和自然界方面的事情,他不怕这种荒凉。只要有盐和来福枪,他就能一头扎进这无边无际的荒野之中,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他一直都不性*急,不在乎印第安风俗。一路上,白天他靠打猎吃饭。一旦这天打不到东西,他就会像印第安人一样,继续前进。他的旅行知识是靠得住的,他知道迟早都会遇到猎物的。因此,在这次伟大的东部之行中,直接的菜单就是他弹药下的肉食,而弹药和工具是装在雪橇上的,时间表是由无限的将来所决定的。 对巴克来说这还有无限的乐趣:就这个样子打猎,这个样子钓鱼,这个样子在陌生的地方无穷地奔跑。有时,十几天他们一直往前走。一天又一天,走上十几天,他们就会停下来。不管到哪里,狗们就会到处去混日子、闲逛,而人呢,就挖洞、用冻僵了的兽粪生火、在火头上洗那没完没了的脏锅、脏碗。有时他们一直挨饿,没有什么东西可吃;有时他们却无拘无束地过着放荡的日子,好象过节似的。所有这些都由游戏丰富不丰富,打猎的运气好不好来决定。夏天到了,狗们和人们背靠着背,坐在筏子上横过高山湖泊;或者坐在用从岸边挺拔的森林里砍下的巨木做成的细长小船上,在那些不知道名字的河流里上上下下。 一月又一月,时间过来了,又离去了。他们在这无边无缘、没有被画进地图、没有人来过的、如果真有那间小屋也许就有人来过的地区穿来穿去。 夏天,他们曾被大风大雨吹得四分五散;冬天,他们曾在林带线和永久雪线之间光秃秃的山顶上,在冷冰冰的午夜日光下冻得瑟瑟发抖;还曾掉进山谷里,身处在成群的蚊虫和苍蝇中;而在冰河的-阴-凉中采集到的草莓和鲜花,和在引以自豪的南方采集到的一样多、一样好。 在这年的秋天,他们陷进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多湖地区。这个地区暗淡、荒凉而又寂静。这里曾经有过各种野禽,但这时却毫无生命,也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只有阵阵冷风吹过,随处可见冰雪的痕迹,潺潺流水孤独而忧郁地泛着阵阵浪花。 又一个冬天,他们漫游在一个曾有人到过可踪迹却已湮没了的地区。一次,他们来到一条通往森林的小路,这是一条古代的小路,好象是离那间传说中的小屋很近了。可是这条小路不知道起于何地、终于何处,路上到处补满了玄机。谁开的这条路、以及他为什么要开出这条路都充满着神秘。 又有一次,他们偶然见到一间样子像古墓、早已损坏了的打猎人用的小屋。在那些腐烂了的毛毯碎片中,约翰。桑顿发现了一个长桶似的燧石发火装置,他知道这个装置是用在早期西北地区哈德森海湾公司制造的枪上的。当时这样的一只枪能值包裹住它高度那么厚的所有海狸毛皮的价钱。除此以外,关于建造了这间小屋、把枪留在毯子里的早年间的这个人就再没有什么东西了。 春天又来了。 他们漫游到了一条勉强能称得上是路的尽头。在那里,他们没有发现那间迷失的小屋,而是在一个宽阔的山谷里,发现了一个含有金粒矿砂的浅地。这里,金子像是横过洗衣盆底部的黄油似地闪着光。他们再也不用往前去寻找更多的了,他们决定就在这里干,哪儿都不去了。每天他们工作着,赚到几千元洁净的金沙和天然金块。他们日复一日地干着,金子装进了驼鹿皮做成的袋子里,五十磅装一袋,堆起来有那么多,如同云杉树枝搭成的小屋外面的柴火堆一样高。他们就像力大无比的巨人一样苦干着,日子也像做梦一样一天天地过去。他们的财富堆积得越来越高。 狗们没什么事,只是时不时地拖一网桑顿猎到的肉过来吃。巴克长时间地在火边冥思苦想着,那个短腿长发人的幻影经常被它想起。此刻没有多少事可做。那个人的影子就经常在火边眨眼,巴克和这个人在它能忆起的另一个世界里到处漫游着。 这另一个世界里最突出的东西就是恐怖。那位长发人睡在火边时,巴克观查着:他的头放在膝盖之间,两手互相紧握着。巴克看见他睡得很不安稳,有许多动作,表明他始终醒着;不时地,这个人会在黑暗中恐怖地、朦朦胧胧地出现,把更多的木头扔进火里。巴克能感到它和这个人沿着海边在走,长发人拣着贝壳,边拣边吃;眼睛滴溜溜地转着,提防着随处隐藏着的危险,双腿则随时准备好,只要危险一出现就要像风一样去奔跑;巴克又和他无声地爬着穿过森林,巴克跟在长发人的后面,他们各自分开、互相警戒着。他们两个耳朵扯动着、鼻孔哆嗦着。因为这个人和巴克一样,都敏捷地听到了什么、闻到了什么;长发人能荡到树丛中,能在树梢上行走,速度快得和在地上行走一样。他用手抓住树枝荡来荡去,有时能一下子荡过去十几英尺,又一把抓住树枝,从不失败,从不掉在地上。实际上,他呆在树上的家里就和呆在地上的家里一样。巴克想起来了,不管在什么地方它在树下守夜时,这个长发人都是双手紧紧地抓住树枝,睡在它头顶上的树上的。 和这个长发人的影子同样虚幻的是,在森林深处有一种声音在呼唤。这种声音使巴克的心中充满了不安,充满了陌生的欲|望,这使它感到非常模糊。为此它经常发呆,并有一种甜蜜的愉快感。因为终究不知道这声音到底是什么,因而它就判断:这是一种野性*的怀念,野性*的躁动。有时它追赶这种声音直到森林深处。它到处寻找,仿佛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它轻声地叫着,但是很明显,它的声音小、胆却很大,有一种反抗的意思。它的这种心情是可以控制的。它会把它的鼻子伸到冷冷的木头上、伸到那些苔藓里;或者伸进黑色*的土壤里,那里生长着茁壮的绿草。每当闻到这肥沃土地上的气息,它的心中就充满了愉快;或者它会好几个小时地蹲在那里,仿佛在执行着埋伏的任务。它的身后是霉菌复盖着的、倒下去的大树干。它大睁着双眼、支起双耳,机敏地捕捉着它能听到、看到的一切。这极可能是 就算是在自我欺骗吧,它对这种它所不能理解的呼唤感到很是吃惊。它确实不知道为什么要关心这些:乱七八糟的这一切东西,它是被推着这样去关心的。对此它没有任何理由。 不可抵抗的冲动掌握了它。它会躺在营地上,懒懒地在日头下打瞌睡。但是它的头会突然抬起、耳朵突然翘起,专心地去听;它会猛地跳起、冲过去,冲啊、跑啊,这样子地奔跑几个小时。它会跑过森林里的小道,穿过那些长满了一束束叫不上名字、北极地区特有的黑色*植被的开阔地带;它爱跑到下面干枯的河道里;它爱偷偷地爬到树丛中窥探小鸟们的生活。白天的某个时候,它会躺在树丛的下面,观看鹧鸪鸟咕咕地鸣叫;另一些时候,它则在树林中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它尤其喜欢在夏天的子夜里跑进朦胧的月光下,倾听大森林睡眠中柔和的喃喃声。像人类阅读书籍一样,它也要试图去弄懂那些符号、听懂那些声音,追寻那种神秘:那种呼唤、那种醒着时候的、或是睡着时候的呼唤,那种自始至终都在让它去关心的东西。 一天晚上,它从睡梦中惊醒、睁开了热切的双眼、颤抖的鼻孔灵敏地嗅着、全身毛发竖起、形成了一个个波浪。从森林深处又传来了那种呼唤。(或是那种呼唤的一个音调。这种呼唤一直都被巴克记录着,有多种音调)这次呼唤:音色*分明,音调准确,过去从没有过这是一种拖得很长的嗥叫。巴克知道这种嗥叫:这是一种古老的、从远古时代一直传到如今的嗥叫,连嗥叫的方式都是一摸一样的。就像以前听到这种嗥叫一样,巴克穿过了沉睡的草地,快速而平静地猛冲过树丛。它接近了这种嗥叫声,越是接近,它就走得越慢。它小心地迈着每一步,终于走到林中的一个开阔地。它挺起腰来,抬头向前看去,原来那是一只像木头似的、斜立着长长的细身材、鼻孔正冲天而叫的狼。 巴克没有弄出任何声音。那只狼停止了嗥叫,感到了它的存在。巴克大大方方地摆了个姿势,半蹲半坐着、身体简洁地收拢在一起、尾巴又直又硬、四肢不屈服地踏在地上。巴克的每一个动作都混合着恐吓、还暗示着一种友好,这是一种使野兽和被掠夺者之间的会面濒于休战的表示。但是这只狼还是逃离了它的视线。巴克带着野性*的跳跃跟随着,狂暴地扑了过去。巴克跟随着那只狼进到了一条黑黑的通道,在小河的河床上,有一大堆木头挡住了去路。那只狼旋转了起来,以它的后腿为轴心、用巴克以前的队友乔的时髦动作、以及所有那些被逼到困镜中的、声音嘶哑了的狗们的疯狂咆哮着,毛发高高地竖起、龇着牙咧着嘴、连续、快速、成功地猛扑、猛咬着。 巴克没有进攻,而是用一种友好的态度,围着它转着圈。这只狼有点迟疑,有点害怕,因为巴克的身体有它三倍大,而它的脑袋只及巴克的肩膀那么高。看见巴克过来了,它猛地又跑开了。追击又重新开始了。 过了一会儿,那狼又被俘获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又重新做了一遍。显然这狼的各方面条件都很差,不如巴克。但巴克却也很难抓住它。一等巴克的头到了它的侧面,它就会跑,就会旋转着穷叫大喊,一有机会就会跑开。 但到最后巴克的顽强终于被这只狼所接纳。因为它靠鼻子去闻,终于发现:巴克根本就不想伤害它。于是它们就变得友好了,开始半害羞地、有点过敏地、违背了它们那种野兽的凶狠劲而玩到一起了。这样地过了一会儿,这只狼用一种大步子来表示它要到什么地方去了,它很明白地向巴克表示它还要过来。于是它们就肩并肩地穿过了-阴-沉沉的朦胧,直向着小河湾的河床上跑去,跑进了小河流出的峡口,跨过了一个荒凉的分水岭。那里是小河的发源地。 沿着小河的那一面斜坡,它们下到了一个较低的地区,这里是一个巨大的向外延伸的森林。森林里有许多河流。它们平静地跑过了这个巨大的森林,跑了一小时又一小时。太陽越升越高了,天气越来越暖和了。 巴克大喜过望,它知道它正在对那种呼唤做出最后的回答。它并肩和它的像木头似的狼兄弟朝着那个地方跑去。旧时的记忆很快向它袭来,它被惹起了性*子、跑起了兴趣,它渴望地要想见一见这种呼唤的影子,那怕是鬼的影子也好。它以前已经做过这种事情了:那是在一个什么地方,在一个它能模模糊糊记忆起来的世界。现在它又要原样地把这事再做一遍了。此刻,它是那样地自由自在,在空旷开阔的土地上奔跑。大地就在脚下,蓝天就在头上。 它们跑到一条溪流边停了下来,喝起了水。巴克想起了约翰。桑顿,于是它就坐了下来。那只像木头似的狼向着那个确实传来呼唤的地方跑了去,然后又反身向巴克跑来,用鼻子闻闻它,做出种种动作,仿佛是在鼓励它跑过去。但巴克却慢慢地站起身,转回了头,向着来得路上走去。它的野兄弟走到它的跟前,陪着它走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在这一段美好的时光里,对它反悔的举动轻轻地、软软地悲鸣着。巴克又坐了下来,鼻子向天空伸去,大声地嗥叫了起来。这是一阵悲伤的嗥叫巴克坚定地走在了回家的路上。它听着它的野兄弟们的悲鸣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飘渺,一直消失在遥远的大森林里。 约翰。桑顿吃晚饭时巴克冲回了营地,它向主人表达了狂暴的欢喜,把他推翻,爬在他的身上,舔着他的脸,咬着他的手像个大傻瓜似的玩着。约翰。桑顿对这种玩法给出了一种特殊的回报:他抱着巴克前仰后合、笑着、乐着、深情地骂着。 两天两夜,巴克没有离开营地,从没有离开过主人的视线。它跟着他、看着他工作、看着他吃饭、晚上看着他钻进毛毯里、早上看着他走出帐篷来。可是两天之后,那种呼唤从森林里又传了过来,比过去的声音更大、更急、更响。巴克又不安宁了,它又被它的野兄弟的影子缠住了。它又想起了分水岭的那片微笑的土地,又想起了和它并肩跨过那片大森林的木头兄弟。它又一次在树林中徘徊,但是却见不到它的野兄弟。虽然它整夜整夜地守侯在那里,可那种悲伤的嗥叫却再也没有传过来。 它开始晚上在外面睡觉。有一度曾有好几个白天离开了营地、呆在了外面。有一次它跑到了小溪尽头的分水岭,下到了溪流间堆放木材的那快低地。在那里它漫游了整整一个星期,徒劳地寻找着它那位野兄弟的新踪迹。在这期间它咬死了一些小动物,用来充饥;它迈着轻松的大步,到处走着,好象从不疲倦;在那条不知在哪里就流进大海的宽阔大河里,它抓起了很多大麻哈鱼,而在抓鱼时也被遮天盖日的蚊虫咬了个够戗;随后它又在这段河边杀死了一头大黑熊。它无助而可怕地在森林中咆哮着。就是这样地,它就好象是经过了一场艰苦的战斗,这场战斗唤醒了潜藏在它身上最后的剩下来的残忍。两天之后,它又返回到它杀死那头大黑熊的地方,发现有十几只狼獾正围着那头死熊争吵。它像愚弄小玩意儿似的把它们驱散开,只剩下了两个,使它们不再吵了。 巴克对血的渴望变得比以前更加强烈了。它是一个杀手,专门去捕食,就靠干这种事来谋生,孤单而独立。它觉得,只有靠自己勇猛力气的美德,才能得意扬扬地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在一个充满敌意的环境中,只有强者才能活下去。因为所有的这一切,它变得非常骄傲,这种骄傲传遍了它的全身。这种骄傲,在它的所有行动中都显现了出来,很鲜明地在它的每一块肌肉上起着作用,用简单明了的话来说:恰恰就是这种骄傲在驱使着巴克行动。这使得它光荣的皮毛比任何其它东西都更光荣,它的肌肉上、眼眉上飘逸着美丽的棕色*色*彩,胸脯正下方白色*的毛发上散射着一种光亮。它很容易被错认为是一只巨大的狼,但它比它远古血统里最大的狼还要大。它从它的圣。伯纳犬的父辈那里继承了高大的身材和沉重的躯体;又从它的牧羊犬母亲那里,将它这种巨大的身材和沉重的躯体发展到了极点。它的肌肉是结结实实的狼的肌肉,可比任何狼的肌肉还要多、还要长;它的头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更宽、更阔,比所有巨大笨重的狼头都要大许多。它的狡猾是狼的狡猾,是那种野性*的狡猾。它的智慧:那种综合了牧羊犬和圣。伯纳犬的智慧;加上现在这所有的一切:在这野蛮凶残的生存学校里它所经历的一切,以及从中获得的各种经验,知识。这一切,造就了它,使它成为一个可怕的生物。 作为一个直接靠吃肉来生存的动物,它浑身上下充满了力气。况且它现在正处于生命的高|潮期,年富力强、精力旺盛,生命的能量随处可见。当桑顿慈爱的大手抚摩它背的时候,能感到随处爆发的活力在皮毛下啪啪做响,能觉出每根毛发都在迸发出被囚禁在体内一触即发的力量。巴克的全身,从大脑到身体,生机勃勃,肌肉里的每根纤维都焕发着生气,都被激活到了剧烈的顶点。全身上下各个部位都配合得那么协调、那么平衡、那么丝丝入扣,那么饱满、那么不能再多一分、那么不能再少一厘,那样地恰到好处。但凡目力所见、听力所及,需要行动时,它都能像闪电那样予以快速地反应。凡是一只声嘶力竭、拼死拼命的狗在跳起来保卫自己,或进攻对手时所能采取的一切,巴克都能以两倍的速度和能力做到。它观查着每一个动作,倾听着每一个声音,用最少的时间做出最正确的判断。而这一点,在别的狗,则仅能做到只是听一听、看一看而已。巴克能在同一个时间里做到:发觉、判断、行动,三位一体。面对一件事,别的狗是先发觉、再判断、后行动。而在它,这三个动作,既是原因、又是结果。它这种对相关动作不需间隔时间的能力是如此的完美,以至于根本就分不清,它的哪个动作在先、哪个动作在后,这三个动作它是同时做出的。它的肌肉是那样地充满硬度,外面来的牙咬起来,就像咬上了钢铁做成的弹簧。生命的溪流流过了巴克的身体,恰似灿烂的潮水,那么狂烈、那么欢快。看来这股潮水,一旦变得消魂忘形,就会从它巴克的体内爆裂开来,迸发成涓涓细流,变化为无数个碎片,慷慨地冲向前去,冲向全世界。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一条狗!一天约翰。桑顿说。当时他的伙伴们正看着巴克冲出营地。 上帝就是照着它的摸子把它造出来的。皮特说。 太棒了!我想我再也找不出什么话来形容它了。汉斯断言。 他们看着它冲出了营地,但他们没有看见,它在冲进森林的秘密地方之后的那种可怕的变化。 巴克不再往前冲了,它马上变成了一个野蛮的东西。什么柔软的动作、像猫似的行走都丢掉了。快速奔跑的影子,在更加疯狂的影子中出现了、消失了、又出现了、又消失了。它知道如何去获得每一个借口能带来的利益;它把肚子贴在地面像蛇一样地爬行,并像蛇一样地跳跃和进攻;它能不被发现地从窝里弄到一只松鸡;能无声无息地杀死一只睡着了的兔子;它能咬死一只飞过半空的花栗鼠,并且把时间算得恰倒好处,若再稍迟一点,那花栗鼠就飞进树丛中去了;在开阔的水池子里,鱼的动作对它来说就太慢了,海狸也没有它快。它把它们抓住吃了,还能小心翼翼地修复好被弄坏了的堤坝。它杀死它们,是为了吃掉它们,是为了填饱肚子;不是为了嬉笑打闹。但它宁愿去吃它亲自杀死的,而不愿去吃那些已经死了的东西。因此,一种潜在的滑稽就贯穿在它的行动中:它喜欢偷偷地接近松鼠。而一旦它抓住了这只松鼠,它又会把它放开,在树尖上用一种使松鼠们感到有种致命恐怖地和它们瞎聊,闲扯。 随着秋天的到来,驼鹿(产于北美的一种大鹿译者。)大量地出现了。它们轻轻地移动着脚步,在低凹、严酷的峡谷里迎接着即将到来的冬天。巴克已经拖倒了一头迷路的、就要长大的小驼鹿,但它强烈地希望能得到一个更大一些、更凶一些、更可怕一些的猎物。 一天,它来到了分水岭,走到了小河的尽头,就遇见了这样的一头。一队有大约二十头的驼鹿已经走过了溪流和木材区,为首的是一头巨大的公驼鹿。这头公驼鹿性*情狂野,站在地上有六英尺高,是一个甚至连巴克都希望的那种凶恶可怕的敌手。巴克走了上去,这头公驼鹿突然抬起了它那巨大的手掌状的鹿角。这鹿角分开有十四个点、漫开有七英尺宽。公驼鹿的小眼睛里燃烧着刻毒的火焰,露出恐怖的凶光。它吼叫着凶狠地看着巴克。公驼鹿的上半身有一处露出了一只羽毛弓箭的末端,这更加衬托了它的凶野。 受一种蛮荒世界的、古老狩猎时代的本能驱使,巴克把这头公驼鹿从鹿群中分了出来。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它在公驼鹿前大声地吼叫、放肆地跳跃。站在那巨大的公驼鹿以及可怕的鹿蹄子前,若稍有不慎,公驼鹿只需轻轻一击,巴克就会命丧黄泉。公驼鹿无法转身,面对巴克獠牙的危险和咄咄逼人的劲头,它变得狂怒了,于是鹿劲大发,它向巴克进攻了。巴克狡猾地躲开了,用一种无能力跑开的假象引诱着公驼鹿。巴克用这种方法,把公驼鹿从鹿群中分离开来。这时有两三头小驼鹿从后面冲了上来,试图将受伤的公驼鹿救回去,好让它再回到鹿群中间。 有一种野狗般的、不知疲倦的、像生命本身一样坚韧不拔的耐心。这种耐心可以保持一个动作,在没完没了的几个小时里一动不动。蜘蛛网里的蜘蛛;盘成圈的蛇;草丛中守侯着的豹,它们都具备这种耐心。这种耐心尤其属于有生命的东西,尤其属于当这种生命在猎取它赖以生存的食物的时候。这种耐心巴克也有。它缠在驼鹿群的周围,减慢着进攻的速度,以便激怒那些小驼鹿,骚扰那些小驼鹿来使大驼鹿们担心,挑起它们无助的愤怒而使受伤的公驼鹿更加疯狂。这种状况持续了半天之久。巴克的勇气不断地增加着,从各个方位发起进攻。旋风般的威胁包围着这只驼鹿群,分散了的驼鹿一被巴克咬倒,其余的就又聚集在一起。但是这些驼鹿们的耐心越来越少,动作越来越急噪,失误越来越多。 一天的时间用完了,太陽落在了西北方的河床下。(黑暗返回了,秋天的夜晚只有六个小时)年轻的驼鹿们折回了它们的脚步,越来越勉强地围住了它们的领袖。日益临近的冬天正蹂躏着这些处在低纬度的驼鹿们,看来它们将永远不能摆脱掉这个不知疲倦的家伙了。这家伙一次次地把它们拦住,它唯一要得到的东西就是它们的命,它对命这种东西的兴趣要比其它任何东西大得多。到了战斗的终点,它们只能付出越来越多的死伤数字。 随着夜幕的降临,老公驼鹿站在那里,头更低了。它悲切地看着它的伙伴们它所了解的这些母驼鹿们、它父亲般地统帅着的这些小驼鹿们、以及它所掌握着的所有这些驼鹿们它们踉踉跄跄地走在正快速衰弱了的光线里,脚步乏力而急迫。老公驼鹿是不能再跟着它们走下去了。老公驼鹿把鼻子猛地冲向巴克那残忍的獠牙、那不让它走开的恐怖前。三百磅呀,比巴克的体重还多一倍呐!它,这头公驼鹿,曾经活得那么长、曾有那么强的生命力、在它的生命中曾经充满了那么多的战斗和奋争,它都挺过来了。但是此刻,在这最后的关头,在这样的一个动物的牙齿前、这动物的头还没有达到过它那有着巨大关节的膝盖呢,它却面对着死亡! 从那一刻起,不管是天黑还是天亮,巴克就再也不放过它的这个猎物,再也不给它的这个牺牲者以片刻的休息了。它不容许其余的那些驼鹿们去吃嫩条、嫩叶或是什么桦树、柳树的枝枝芽芽;而当这头受伤的老公驼鹿在跨过那些狭长细小的溪流、意欲消除掉它那燃烧着的干渴、要去喝水时,巴克是怎么都不会给它这种机会的。很经常地,那些驼鹿们拼死地跑上了一条长长的逃跑之路,在这种时候巴克不是试图去拦住它们,而是大步地慢跑、轻松地跟在它们的后面,以满意的心情看着这种游戏进行下去。而当驼鹿们停在那里,它还干脆就躺在那里;可一旦它们要力争去吃、去喝时,它就猛烈地向它们进攻。 老公驼鹿那巨大的头在鹿角的下面垂得越来越低了,步履蹒跚的步子迈得越来越虚弱了。它终于只能仅仅是沉溺于长时间地站立在那里,鼻子贴在地面上,沮丧的耳朵耷拉了下来。巴克也终于找到更多的时间为自己了,它有更多的时间去饮水、去休息了。在这种时候,它红色*的、懒洋洋的舌头垂了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那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大公驼。巴克看来终于要下手了,它能感到大地在颤动。 当这些驼鹿们跑进这块土地时,其它种类的生物也在跑进来。森林、溪流和空气看上去早就为各种类别生物的存在而颤动了。这种颤动的信息一直使巴克忍住,它不靠视力、不靠听力,也不靠嗅觉,只靠一些别的难以琢磨的什么感官,就能确确实实地感觉到这种颤动。它听不见什么特别的、也看不见什么异样的,可它能知道,这块土地是有点儿不同东西的。这种不同的、奇怪的东西通过这块土地,已经在进行中、蔓延中,巴克决心在它完成了眼前这件事情后,就着手去好好地调查一翻、研究一翻,看看这到底是什么。 在第四天结束的时候,巴克终于最后咬倒了这头巨大的公驼鹿。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它把它杀死了,吃了它的肉,它睡了下来,转过头来四下里张望着。休息了一会儿后,它的力气又重新恢复了过来,它觉得比以前更强壮了。它把脸转向了营地、转向了约翰。桑顿。它突然开始大步地慢跑了起来,它跑呀、跑呀,跑过了一小时又一小时。在杂乱无章的路上它知道该往哪里去,它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它要穿过这陌生的土地,它要跑到那个人的跟前。这方向,那人,都仿佛是一根有很强吸引力的针,刺得它羞愧。 它往前跑着,越来越感到大地有一种新的涌动,在这块森林里分明还有一种更宽广的生命,这种生命不同于巴克在整个夏天能感觉到的所有的生命。这已是一个很明显的事实了。这个事实已经用某种微妙的秘密方式被它感觉到了,不再折磨它了。鸟们在谈论着这个事实,松鼠们在闲聊着这个事实,微风也在耳语着这个事实。有好几次它停了下来,深深地呼吸着清晨的新鲜空气,思考着这个事实,思考着这个使它更快速地跳跃、更快速地向前奔跑的事实。巴克被一种要发生灾难的感觉压迫着,如果这种已经发生了的事情不是灾难的话,但是它却还是觉得有一种压迫感。当它跨过了最后的溪流,跑在通向营地的山谷之中,它向前奔跑着,那种警惕的感觉更大了。 离营地还有三英里,巴克看到了一种新鲜的踪迹。这种新鲜的踪迹使它脖子上的毛发起了波浪,竖了起来。它沿着这踪迹径直跑向营地,向着约翰。桑顿跑去。巴克急急忙忙地跑着、飞速地、秘密地、每一根神经都绷紧了、拉直了。它机敏地注意到了还有更多踪迹的细节。这里每一个细节都在讲述着一个故事一个从头到尾的故事。它在营地里走来走去,鼻子告诉了它,这里的生命信息已经改变了。它默默地在森林里观察着、酝酿着。鸟们已经消失了,松鼠们也都藏了起来。只有,只有一个,它看见了一个浑身滚圆的、灰色*的家伙,躺在那里。一根失去了光泽、也是灰色*的肢体被砍了下来,斜靠在他的身上。这肢体是这家伙身上的,如同在平整的木头上突出地长出了又一块似的。 巴克在幽暗的-阴-影里溜了过去,它的鼻子突然撞在了什么东西上。巴克明显地用力拉了它一下、又推了它一下,然后它凭着嗅觉在灌木丛中发现了尼哥。尼哥侧身躺着,显然是曾挣扎着爬向什么地方,而在中途死了。一支羽毛箭穿透了尼哥的身体,箭的两端都露在了体外。 一百码开外,巴克走到了一只约翰。桑顿从道森买来的雪橇狗的跟前。这只狗是在生死搏斗中被用大棒打死的,它就躺在路上。巴克没有停,绕过了它。从营地里传来了很多种微弱的声音,高高低低地好象在唱着圣歌。巴克肚子贴在地面上,爬了过去,它看见了汉斯:脸向下爬着,像一只被羽毛箭射中而亡的箭猪。与此同时巴克向一个方向凝视着,桦木小屋里所看到的东西使它怒发冲冠,毛发直立,难以抑制的一阵狂怒席卷了它的全身。它不知道它是在咆哮,它的咆哮是可怕的、残忍而恐怖的。因为这是它有生以来,最后一次容许它愤怒的情|欲狡猾地、有理由地奔涌而出,因为它极为热爱的约翰。桑顿失去了他的脑袋。 正在桦木小屋外面跳舞的印第安人听到了这令人恐怖的咆哮,看到一只他们从没有见到过的、活生生恰似旋风般皮毛的动物向他们扑来,要毁灭他们。巴克扑在了最主要人(这些印第安人的首领)的身上,绝妙地撕开了他的喉咙,使他颈部的峡谷喷涌出了鲜红的泉流。它一不做、二不休,把它的牺牲者撕来扯去。接着,它又一跃而起,抓住了第二个人,也撕开了他的喉咙。没有人能抓住它。它冲进了这些人的中间,撕着、扯着、毁灭着。它迅速地运动着,这种运动藐视着一切向它射来的弓箭。实际上,它的动作是难以想象的快,而这些印第安人又是那样地混乱不堪,他们集聚在了一起,乱纷纷成了一锅粥。结果是他们射去了一支又一支的弓箭,但没有一支射中。有一位年轻射手,猛地将一支梭镖投向跃起在空中的巴克。梭镖投射的力气是那样的大,以至于穿过了另一个年轻射手的胸脯,穿透了他背后的肉,扎在了地上,而那位年轻射手却直挺挺地立在了那里。印第安人大惊失色*,惊恐万方地逃向森林。一路跑一路惊呼:魔鬼来了!魔鬼来了!巴克真的是魔鬼的肉体化身了。它四肢疯狂地奔跑着,把那些印第安人像拖那头大公驼鹿似的,从森林中间拖了出来。这是印第安人致命的日子。他们四散逃命,直到一周以后,那些未死者聚集到了一个低谷中,悲伤地数着他们损失的人数。而巴克还不知疲倦地追赶着最后它回到了那个令它悲哀的营地。它找到了皮特。他被杀死在他的毯子里,满脸露着惊恐的神色*。桑顿奋不顾身地搏斗、挣扎的痕迹在地上历历在目。巴克凭着鼻息查找着每一个细节,一直走到深深的池塘旁边。水边,斯给特躺在那里,头和前腿浸泡在水里,它一直战斗到了最后。池塘本身,河水从水闸那里流过来,翻卷着金沙,又渐渐地变清。浑浊的水里藏着很多东西,也藏着约翰。桑顿的头。巴克跟着桑顿头的气味走进了水里,周围再也没有什么其它痕迹了。 一整天,巴克都是在池塘边沉思着,无休止地围着营地转来转去。死亡就是运动的停止,就是活力从活物体内的出走,就是无声无息的躯体,这它知道。它知道约翰。桑顿死了,这给它流下了无限的惆怅,这多少有点像饥饿。但是饥饿能够用食物来填补,可是惆怅却使它疼痛了又疼痛。时不时地,当它停下来凝视那些印第安人的尸体时,它才能暂时忘记这些疼痛。在这种时候,它就陷进了对自己的无限骄傲之中。这种骄傲之大,大过了它以往的任何经历。它杀过人了!这是一种最高贵的游戏了。它在大棒和獠牙这种法律的威胁之下已经杀过人了。它好奇地闻着这些尸体,他们死得太容易了!杀死一条声嘶力竭的狗要比杀死人费事多了,人和狗在被杀死这一点上一点儿都不相配。要不是因为人有弓箭、大棒和梭镖,他们就没有什么了不起。从今往后它巴克再也用不着怕他们这些人了,除非他们手里正好就拿着弓箭、大棒和梭镖。 夜来了,一轮明月高高地挂在树梢上的天空里。月光撒在大地上,沐浴着这魔鬼般的土地。随着夜晚得到来,巴克坐在池塘边,心中涌上了一阵阵的悲哀。巴克在这座森林里如今变得全身充满了活力,涌动着一股股新的、生命的力量,它觉得这都是印第安人给它造就的。它站了起来,倾听着、四下里用鼻子使劲地嗅着、眼睛观察着。从远处飘来了一阵弱弱的、轻微的尖叫声,紧接着又传来了这种尖叫声的大合唱。这种尖叫声的大合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这声音使巴克回忆起了另一个世界。它走到了林中开阔地的中央,倾听着。这是一种呼唤,它多次领教过这种呼唤,这种呼唤的声音里充满了太多的诱惑,而这种诱惑此刻也对它产生了比以前更大的强迫力。过去它从没有动过心,但是现在,它准备要服从了。约翰。桑顿死了,最后的纽带断了。人、以及人的主张、人的要求,都不再捆绑住巴克、也不能再束缚住巴克了! 在那群大驼鹿的侧面,是一大群狼。就像印第安人狩猎这群驼鹿那样,在吃完了那些活驼鹿们的肉后,这群狼最后终于跨过了溪流和木材林入侵到了巴克的谷地。在月光的清晰照耀下,这些狼们像一条流动着的银色*河流。 在开阔地的中央,清清楚楚地站着巴克。它一动不动,像一尊雕象,静侯着狼们的到来。狼们很害怕。巴克站在那里,那么镇静、那么庞大。片刻的静止后,最勇敢的一只向它直直冲来。像闪电一样,巴克跳了起来,猛地一口咬住了对方的脖子。然后它又站住了,又是一动不动。被咬破脖子的狼在它身后痛苦地滚动着。又有三只过来想试一下,尖利的嗥叫混在一起。但是一只接一只地,它们也退了回去,血拄从喉咙和肩膀上的深深裂口处喷涌而出。 这下够了,整个狼群都向前猛冲了过来,拥挤、堵塞、你碰我、我踏你,狼们掠夺的热情高涨。巴克以其不可思议的快捷,稳稳地挺住了。它以后腿为中心,快速地咬着每一只冲向前来的狼。它一次只咬一下,每一口都咬快、咬深、咬透。不一会儿,它的前后就躺满了受伤动不了的狼。它飞快地旋转着,保护着它的四面八方。为了防止狼们从后面袭击,它被迫后退,先退到了池塘边,又退到了小河湾的河床上,再退到高高的沙砾岸上它沿着河岸后退着,一直退到了在这里开矿的人挖就的一个角落里。在这个角落里它可以获得三面的保护,而只需面对前方。 这个位置太好了!半个小时后,狼们终于乱纷纷地后退了。在溃逃中,它们发出的所有语言和音调都衰竭而软弱,白色*的獠牙在月光下闪着寒冷的光。一些受伤的狼努力地抬起头来,向上支着耳朵;另一些爬在那里看着巴克;还有一些在池塘里吸着水。一只狼,身材硕长、瘦瘠而灰白,好奇而冒险地用一种友好的方式向巴克看着。巴克认出来了,就是那位和它一起奔跑了一天一夜的木头兄弟。木头兄弟悲切地、软软地叫着。巴克也悲叫了一声。它们的鼻子碰在了一起。 然后,一只老狼,满脸憔悴、满身伤疤,慢慢地向它们走来。巴克扭了一下嘴唇,准备咆哮。木头兄弟用鼻子闻了闻它。那只老狼坐了下来,鼻孔指向月亮,爆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嗥叫。其余的狼都坐了下来,也都嗥叫了起来。现在巴克不会弄错了,它听出了:是那种声音,那种呼唤的声音!它也坐下来嚎叫了起来。嗥叫完了,它走进了它的角落,狼们走了过来,用那种半是友好、半是野蛮的方式闻着它。领头的狼兴奋地尖叫了一声,猛地转身冲向了森林,狼们都跳了起来跟在后面。尖叫声形成了大合唱。巴克也跟在它们的后面,和它那位木头兄弟肩并肩地跑进了大森林。它跑着、跳着、尖声地大叫着。 到这里,巴克的故事可以圆满地结束了。 过了不多年之后,印第安人注意到,森林里狼们的种类中有了一种变化。有人看见:这些狼中有一些的头上和口、鼻四周都有棕褐色*的毛发在闪耀,而在胸口下半部则有一条白色*的色*条。然而更为异常的是:印第安人经常讲起一条鬼狗,它比所有的狼都动人、都狡猾。它经常在最寒冷的冬天从他们的营地里偷东西;掠夺他们的行李,杀死他们的看家狗;对他们最勇敢的猎手都敢于藐视。 不仅如此,还有更邪乎的。当那些印第安猎手们在外跑了一整天、空张着两只手、疲乏无力地走回营地时,他们发现:他们留在营地里的那些部族们的喉咙被残忍地撕开了,雪地上到处都是狼群的痕迹,这些痕迹比他们过去所见到过的狼的痕迹要大得多;每年秋天,当印第安人跟随在那些驼鹿的后面,他们就肯定会走进一条他们从没有进去过的山谷。于是就有谣言传来说,是那些鬼精灵精心地挑选了这些山谷,要用这些山谷给这些跟着驼鹿走的人做一个舒心的寓所,然后再放一把火,好让他们好好地安息。而女人们听到这些话则悲伤极了。 有好几个夏天,都会有一位参观者来到这条山谷、这条印第安人不认识、不知道的山谷。来者是一条巨大的、有一身极为华丽、壮美皮毛的狼,极像,也许一点都不象其它别的狼。它独自跨过了那块微笑着的木材之地,坐在树丛中开阔地的中央。一股黄|色*的液体从腐烂了的驼鹿皮囊下流了出来,向着远处流去,黄液流过的地方长出了一溜长长的青草,青草也向远处的沃土蔓延过去,在陽光下泛着泥土的黄|色*。这位参观者在这里沉思一会儿,然后仰天一声长啸。这一声听起来是那么悠长、那么悲伤!然后它走了 但它也不总是孤独的。当长长的冬夜到来时,狼们追寻着它们的肉食,就会走进这个低谷,这位参观者能被看见就奔跑在狼群的前面。在苍白的月色*下、或是在黎明的晨曦中,这位参观者领着它的部下大步地跳跃着。只要它巨大的喉咙一起声,狼们就唱起了一支属于更年轻世界的歌、那支狼群的歌!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野 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 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 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 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 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 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 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 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 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 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 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 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 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 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 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 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不知道说什么好,看了这本书,总觉得它描述了一种异样的气质,那种我从没感受过的野性*,生活在柔美的水乡我感受了种种水的柔美和迷离,却不曾见过沙漠的 简单、粗犷。喜马拉雅山的壮美。而这本书也淋漓尽致的蕴含了这种让你无法在现实生活中体会到的气质。我觉得我们应该具有的气质,刚强,简单,正直。 "他好象记起了所有的一切白色*的树林,白色*的大地,白色*的月光和浴血的恶战。在一片白色*中笼罩着可怕的平静。没有一丝风一切都静止。" 杰克伦敦 塑造的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形象,他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 在小说中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者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野性*的呼唤其实是自由的呼唤。 读过小说,在巴克身上和得到了很多东西,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所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曲,我们是不会原样地接受下来和传唱下去的。那毕竟只是作者的一个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 白色*的树林自然的歌曲 这本书使我想起了《狼图腾》,但又完全不同。 书是很薄的一本,写一只家狗如何蜕变成狼群的头领。读到后来,我把它当成一个人来读。这本书的深刻在于那幻觉一样的呼幻是来自心灵,来自本能,来自人们潜 在的一种使命意识。如果真的把它当作一个人的内心来解读的话,那应该是他对遥远而原始家乡的一种企盼,对自己血统的一种自豪和传承 热爱生命还是热爱自由。 大家都说好,那是中国人最看重的:活着。 卑贱的活着,即使残杀身边的人,用菜单下饭。 杰克伦敦也是困惑的,他的逝去是最后一节,看完了才知道。他强调的,叙述的,只是自己关注和迷惑的。 作者的个人经历是对作品的最好注脚。 结束自己生命,从死神手里夺回最后关于自己的权力和自由,这不是尊严还是什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头小诗: Into the Primitive "Old longings nomadic leap, Chafing at custom's chain; Again from its brumal sleep, Wakens the ferine strain." 杰克伦敦是个天才,他的《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伟大的书。当然,这是一个关于叫做巴克的狗的故事,不过读了之后,你就会发现,这本书远不是写狗那么简单。 1、为了一点生存 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哪怕是痛苦地活着。在生与死之间,巴克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活,而且他必须面对的是痛苦地活。 巴克原本是一只贵族狗,他的父亲是一头巨大的圣伯纳德狗,而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狗,因此他没有父亲那样伟岸的身躯。可是米勒法官私宅里的优 裕生活、米勒家族对他独一无二的宠爱以及其他狗只对他普遍的敬意赋予他那140磅的身躯某种特殊的尊严,使他时时处处显示出一种浓厚的皇家派头。然而他的 厄运来自于他对熟人的过分信任,他被米勒家的园丁骗出园子然后卖掉,从此开始了与以前的生活有着天渊之别的艰辛生活。 人们把古代那些大户人家的公子统称为纨绔子弟,如果这样推理的话,巴克也可以被称作纨绔狗了。但巴克具有的是《红楼梦》中贾宝玉那样 的纨绔,这种纨绔只是绝对的养尊处优,但是心地绝对的善良单纯,从来没有欺凌弱小的邪念。所以,当他们离开了养尊处优的环境时,恐怕比乞丐还要可 怜。 为了活下去,巴克终于学得聪明了。他在挨了人类的痛打之后,终于醒悟:自己根本不可能与一个手持棍棒的人抗衡。从此,他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棍棒的法则,他知道了,在他以后的生活中,不再有所谓的文明,他必须唤醒自身的潜能狡猾地对待它。 除此之外,更为残酷的是狗群之间的争斗,这种争斗才是真正致命的。它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道。巴克在戴伊海岸第一天的遭遇成为了他终生难忘的一 课。那时他眼看着他的伙伴科利以自己惯有的友好方式向一条爱斯基摩狗表示亲近,然后又看着那条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撕开了科利的脸然后跳开,是的,这是狼 的搏斗方式。然后30至40只狗将他们团团围住,沉默。科利最终被撞翻在地,不能起来,于是那群围观的狗群嗥叫着蜂拥而上将科利层层压住,终于,科利痛苦 的尖叫湮没于茫茫的雪海之中准确地说,科利最终被撕成了碎片。 这个猝不及防的残酷的事实告诉巴克,在狗的世界里,唯一的法则是牙齿。无论如何,你绝对不能倒在对方的脚下,否则只有死路一条。在人类所 谓的名言中有胜者为王,败者未寇一说,而在巴克的世界里,败者连为寇的资格也没有,你一旦倒下了,就会直接成为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 当然,巴克自此与领队狗斯匹茨之间的恩怨也由此深深地结下了。 2、为了一种信念 在九死一生的拉雪橇的生涯中,狗们不断受到人类棍棒的鞭挞,恶劣环境的折磨,同时也不断地煎熬于残忍的自相残杀。然而,一旦他们拉车上路,就会变得精神抖擞,团结一致,成为一群不折不扣的英雄。他们会把自己在队伍中的位置看得比生命还重要。 是的,作为狗,他们同样有着一种信念,就是这种执著的信念支撑着他们早已疲惫与痛苦的身躯和灵魂勇敢前行。因此,白天他们犹如一群勇猛的骑士,而夜晚,他们就回归成了一群孤独痛苦的游魂。 巴克与斯匹茨的种种夙愿也终于在争夺领队狗的位置上徐徐落下了帷幕。巴克最终以他们狗群惯有的牙齿的法则残忍地打败了斯匹茨,这让这位荒原的统治者最终完成了他的杀戮。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狗群中,有两只与世无争,强悍却从不主动以武力示人的狗索尔莱克斯和戴夫。他们从不觊觎领队狗的位置,但他 们自己的位置也坚决不会拱手送人。他们对一切世事都置若罔闻、视而不见,而只有在拉雪橇、让他们处于自己应有的位置时才能让他们活力四射。戴夫身受重伤仍 然不肯放弃,他磕磕绊绊地竭尽所有的力气去拖曳雪橇,然而最终还是望着远去的队伍发出了无奈而又痛彻心扉的哀号戴夫是可怜的,也是可敬的。 3、为了一个人的爱 在艰难的跋涉中,狗只们依次死去,死于严寒,死于饥饿,死于棍棒,死于疾病,死于争斗巴克在绝望等死的时候被约翰桑顿拯救了。巴克从此与这个叫做桑顿的主人建立了真正的友谊。 巴克以前的主人有的对他也不错,在长途跋涉中,他们担心巴克的脚吃不消,会主动为他做皮鞋甚至为他按摩脚,但巴克很清楚,他们这样做更多的则是屈从于利益的需要。而只有桑顿,他用他仁慈和宽厚的爱感动着他,并深深和永久地攫住了巴克的心。 巴克深深陶醉于自己与主人笃厚的感情中,陶醉于对主人的崇拜中。他会长时间贪婪地、专心致志地注视着主人,而主人也会同样地报以凝视。他们常 常会默默无言,而眼睛里却闪耀着心灵的感受。巴克也常常在睡梦中惊醒,他会赶快小心翼翼地走到帐篷边谛听主人的鼾声,他太担心桑顿会突然消失于他的世界。 巴克曾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桑顿,在湍流中的那一次,巴克还断了三根肋骨。他更是为了主人毅然拉动了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为桑顿赢得了一大笔金钱。 原来世界上果然有这么一种感情、这么一种灵犀同于爱情的热烈,但又超越了爱情的某种狭隘,它表面上是那么的波澜不惊,可又能让你心甘情愿为它去惺惺相惜,不离不弃,甚至生死相依。 4、为了一声古老的呼唤 无论是在以前艰难的岁月中,还是在以后与桑顿相处的幸福时光里,森林中始终有一种神秘的呼唤在召唤着巴克,而且越来越搅的他心神不宁,他对那 种呼唤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这种呼唤属于古老的年代,属于蛮荒的世界。它的召唤使巴克早已被驯化的体内的某种东西慢慢苏醒了。巴克明白,那种东西是属于他 的祖先的,当然,也本来应该是属于他的。那是深植于他们家族代代相承的骨髓里的谁也无法抹杀的一种野性*。 可抉择对巴克来说毕竟太难了。当他准备抛弃一切与他的狼兄弟奔向森林的那一刻,他猛然回头了,是的,为了桑顿,为了在人类社会中最后一点难以 割舍的眷恋,他还是回头了。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一次深深地对它表示怀疑了。当然,我怀疑的不是原 诗的本意,而是长久以来人们引以得意的狭隘的理解之后的曲解之意。 桑顿最终还是死了。在淘金的过程中,他死在了印第安人的手里。巴克为此发疯了,他咬断了很多印第安人的喉咙,终于为桑顿报了仇。在这次与人真正的对决中,巴克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杀人甚至比杀狗容易的多。要是没有弓箭、投枪和木棒,他们永远不是对手。 主人已死,巴克对人类社会终于无所留恋,也无所牵挂。于是,他追随着长久以来他所深深渴望的那神秘的野性*的呼唤进入了森林,他从心底热烈回应着它,从此与狼共舞,过起了原始动物的生活 然而,红尘恋恋,在巴克的心里还是为桑顿永远地留下了一块柔软的栖息地。于是在每个夏季,都会有一头巨大的、皮毛光滑的狼穿越森林来到山谷的空地凭吊,他会在那里久久地沉思,离开之前还会发出一声悠长而悲伤的嗥叫而这份感情则早已超越了一般意义的死生契阔! 野性何来 野性*的呼唤和白獠牙这两部小说,说的都是动物的故事,前者是野性*的回归,后者是野性*的驯服。从宠物狗到狼,从狼到宠物狗,这所有变化的决定因素在于——人。 巴克从一只快乐满足的宠物狗,被人类贩卖到寒冷荒蛮的北极,成为一名拉雪撬的工作犬。每天除了艰苦的工作外,还要面临食物短缺,同伴的欺负,巴克在磨难中 凭着本能适应了新的环境,新的生活,并不断调整自身,最终成为一名具备坚强意志、强健体格的领导者。在这些过程中,巴克身上蜇伏的野性*不断被唤醒,最终发 出了狼一般的嗥叫,最终选择离开赖以生存的人类,回归了大自然。人性*的善恶,如此清晰的反映在了一只宠物狗身上,它从人类那里学会了狡诈、偷盗、欺骗,也 从人类那里学会了善良、勇敢、忠诚。 而白獠牙正相反,他是一只从野外生存环境来的一只小狼,在幼年时被母亲带到了印地安人的营地,从此再没有了自由,没有了母亲的呵护,取而代之的是其他犬类 的敌视,人类的毫无温情的漠然。失去了关爱的白獠牙,在恶劣的环境中成长为一名狡猾、善战、性*格孤僻的狗,它渴望得到主人的爱,努力以自己的忠诚去回报, 然而印第安主人却为了换酒而把它出卖给了一个丑恶灵魂。一次次的伤害,不断扭曲着白獠牙的心灵,使它到了崩溃的边缘。 在白獠牙面临绝境时,一个善良的人终于出现了,令人感动的是,它在这个新主人面前从满怀戒心到接受主人的爱的过程,作者表现的如此细腻生动,仿佛白獠牙就 在你的面前,畏惧的,迟疑的徘徊,到浑身紧绷着接受主人的爱抚,进而敞开心胸接纳主人。最终成为主人身边最忠诚的卫士,最好的朋友,不惜为主人付出生命。 看罢此书,我总觉得不管巴克还是白獠牙,都象是天真无邪的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必然要遇到善与恶,卑劣与高尚,所以爱心的呵护和正确的引导是多么重要,有空的话和孩子一起阅读这本书吧。 读后感·灵魂的最终归属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描写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无疑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故事还有 一个背景,阿拉斯加淘金热,大批的人涌向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们需要助手狗,因此,大批的狗被贩卖到阿拉斯加;这其中,也包括了巴克。他先是被园丁 助手贩卖出去,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这里,也是他野性*被唤醒的第一步。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打开他尘封野性*的钥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 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派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只有生存是最重要的,这里不是南方,道德没有任何用;他第一次顺 利的偷窃,也标示着他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当然,还有一条对巴克的转变有着重要意义的狗丝毛犬。他不断的试图挑衅,巴克开始一直忍让着,避免引发正 面冲突。正是他让巴克不断的学习,并且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己结党。最后巴克战胜了他,是他让巴克尝试到了杀戮的快感,血腥的满足。他让巴 克,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 此时的巴克,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并且将一只狗队管理 的井然有序。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他辗转经过了许多主人的手中,在最后一个主人,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约翰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后一段,平静的 生活。但此时巴克身上的野性*已然复苏。他感受到了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他一次又一次的奔向林中,却又因为桑顿一次又一次的回来。在这段过程中,他认识了一 条狼。在那一次他奔回营地的路上,他感受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他发现,营地上已经满是当地的土著,耶哈兹人,并且,他们已经杀害了桑顿和他的朋友们,他的 狗。巴克怀着满腔的怒火,如一只狂怒的野兽,冲向了耶哈兹人,他毫不留情的撕断他们的喉咙,并且不为他们所伤。他一直追赶着他们,一直发泄着自己的怒火。 最后,他回到营地,找到了桑顿的尸体。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这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桑顿死了,人类社会对于巴克而言再无牵挂,他走入狼群,以实力当上了狼王,并且被当地的土著看做幽灵一般的野兽。他每年,都会来到桑顿当年死亡的地方,默哀,然后,继续回归到它的狼群中去。 巴克原是一只文明犬,但为了生存,他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他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他能很快的认识到环境的改变带该人们信条的变化并及时的作出反应。我们当今 的社会,不也是这样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么?适者生存,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在动物,乃至人类世界里,都是真理。巴克在不断的磨练中,成长为一只无可匹 敌的狗,甚至转化为狼。而我们,也应该在生活的磨难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中的花朵,蜕变成可以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 人遮挡风雨。成长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 故事里,狗也有不同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欢偷懒装病的。这些 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责任,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 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 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 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它表面上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聪 明强壮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战斗,随后他身上狼的野性*逐渐被唤醒,最后回归原始森林,变成了狼;但更深层的反映了在 封建社会受到压迫的底层民众对自由的渴望。同时,在这本书里,我也读到了对光明未来的向往。 我相信,这本书教给我的精神,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有这个残酷世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足够我受用一生。 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可以让一条文明狗享受杀戮的快乐;也可以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