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爵 论爵人于朝封诸侯于庙

类别:其他 作者:班固字数:343更新时间:23/03/02 10:46:49
爵人于朝者,示不私人以官,与众共之义也。封诸侯于庙者,示不自专也,明法度,皆祖之制也,举事必告焉。《 王制》 曰:“爵人于朝,与众共之焉。”《 诗》 曰:“王命卿士,南仲太祖。”《 礼 祭统》 曰:“古者明君爵有德,必于太祖。君降立于咋阶南,南向,所命北面,史由君右执策命之。” 【 译文】 在朝庭上赐给人爵位,表示不以官爵表明私爱,取与众人共有的道理。在祖庙里分封诸侯,表示不自专,说明法度都是祖宗的遗制,做事一定告诉祖宗。《 礼记 王制》 里说: “在朝庭上赐给人爵位,取与众人共有的道理。”《 诗经》 里说:“王命卿士,南仲太祖(王在太庙中任命南仲为卿士)。”《 礼记 祭统》 里说:“古时候英明的君主赐爵给有道德的人一定要在太庙,君主下降,站在咋阶南边,面向南,接受任命的人面向北,史官在君主右侧手执策书进行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