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 又敕

类别:其他 作者:严可均字数:98更新时间:23/03/02 11:36:27
可问萧惠休。吾先使卿宣制,答其勿以私禄足充献奉。今段殊觉其下情厚於前,後人间之,故当不复私邪?吾欲分受之也。(《南齐书·萧惠基传》。弟惠休永明四年为广州刺史。罢任,献奉倾资。上敕中书舍人茹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