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 朝堂讳榜议

类别:其他 作者:严可均字数:54更新时间:23/03/02 11:37:24
尊极之名,宜率土同讳。目可得睹,口不可言。口不可言,则知之者绝,知之者绝,则犯触必众。(《南齐书·王慈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