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魏二 ◇ 为徐宣议刘矫下令

类别:其他 作者:佚名字数:65更新时间:23/03/02 11:37:46
(当在建安二年後四年前) 丧乱已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自建安以前,一切勿论。其以断前诽议者,以其罪罪之。《魏志·刘矫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