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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魏五 ◇ 以张登为大官令诏
类别:
其他
作者:
佚名
字数:77
更新时间:23/03/02 11:38:02
登忠义彰著,在职功勤,名位虽卑,直亮宜显,饔膳近任,当得此吏。今以登为太官令。(《魏志·王朗传》注、《书钞》五十五并引《王朗集》,又见《御览》二百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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