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魏七 ◇ 有司劾田畴不受封宜免官加刑议

类别:其他 作者:佚名字数:88更新时间:23/03/02 11:38:10
(建安十五年) 昔{远}敖逃禄,《传》载其美,所以激浊世,励贪夫,贤于尸禄素餐之人也。故可得而小,不可得而毁。至于田畴,方斯近矣。免官加刑,于法为重。(《魏志·田畴传》注引《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