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魏二十八 ◇ 丁卯册诏魏王

类别:其他 作者:佚名字数:167更新时间:23/03/02 11:39:22
天讫汉祚,辰象著明,朕祗天命,致位于王。仍陈历数于诏册,喻符运于翰墨;神器不可以辞拒,皇位不可以谦让。稽于天命,至于再三。且四海不可以一日旷主,万几不可以斯须无统。故建大业者不拘小节,知天命者不系细物。是以舜受大业之命而无逊让之辞,圣人达节,不亦远乎!今使音奉皇帝玺书,王其钦承,以答天下响应之望焉。(《魏志·文帝纪》注引《献帝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