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三·魏五十三 ◇ 遣戍交誓

类别:其他 作者:佚名字数:65更新时间:23/03/02 11:40:27
若贼围城,未百日而降者,家属诛;若过百日而城没者,刺史受其罪。(《吴志·孙皓传》注引《汉晋春秋》。初霍弋遣杨稷毛炅等戍,与之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