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三·吴十一 ◇ 新议

类别:其他 作者:佚名字数:82更新时间:23/03/02 11:41:26
夫交接者,人道之本始,纪纲之大要。名由之成,事由之立。(《御览》四百六引刘钦《新议》) 交之於人也,犹唇齿之相济。(同上) 才非交不用,名非交不发,身非交不立。(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