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驳回,学臣参处,遂停选拔。雍正元年,礼部尚书陈元

类别:其他 作者:赵尔巽、柯劭忞字数:389更新时间:23/03/02 11:57:00
乾隆初定朝考制,列一、二等者,拣选引见录用。三等劄监肄业。寻停拣选例。三年期满,祭酒等分别等第,覈实保荐,用知县、教职。七年,帝以拔贡六年一举,人多缺少,妨举人铨选之路。且生员优者,应科举时,自可脱颖而出,不专藉选拔为进身。改十二年一举。遂为永制。十六年,以天下教官多昏耄,滥竽恋栈。虽定例六年甄别,长官每以閒曹,多方宽假。谕详加澄汰。廷臣议,督、抚三年澄汰教职员缺,以朝考拣选拔贡充补。未入拣选者,劄监肄业如旧。四十一年,定朝考优等兼用七品小京官。五十五年,朝考始用覆试。学政选拔分二场,试四书文、经文、策论。乾隆十七年,经文改经解。二十三年,增五言八韵诗。会同督、抚覆试。朝考试书艺一、诗一。副榜入监,顺治二年,令顺天乡试中式副榜增、附,准作贡监。廪生及恩、拔、岁贡,免坐监,与廷试。十五年,他贡停,惟副榜照旧解送。康熙元年,停副贡额。十一年,以查禄奏复,旧制优贡之选,与拔贡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