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 志八十三
类别:
其他
作者:
赵尔巽、柯劭忞字数:498更新时间:23/03/02 11:57:01
◎选举三
△文科武科
有清科目取士,承明制用八股文。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谓之制义。三年大比,试诸生於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试举人於京师,曰会试,中式者为贡士。天子亲策於廷,曰殿试,名第分一、二、三甲。一甲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乡试第一曰解元,会试第一曰会元,二甲第一曰传胪。悉仍明旧称也。世祖统一区夏,顺治元年,定以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戌丑未年会试。乡试以八月,会试以二月。均初九日首场,十二日二场,十五日三场。殿试以三月。
二年,颁科场条例。礼部议覆,给事中龚鼎孳疏言:“故明旧制,首场试时文七篇,二场论、表各一篇,判五条,三场策五道。应如各科臣请,减时文二篇,於论、表、判外增诗,去策改奏疏。”帝不允。命仍旧例。首场四书三题,五经各四题,士子各占一经。四书主朱子集註,易主程传、朱子本义,书主蔡传,诗主朱子集传,春秋主胡安国传,礼记主陈澔集说。其后春秋不用胡传,以左传本事为文,参用公羊、穀梁。二场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经史时务策五道。乡、会试同。乾隆间,改会试三月,殿试四月,遂为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