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一) 极微与六合,一应成六分;若与六同处

类别:其他 作者:大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字数:202更新时间:23/03/02 12:48:48
【原文】 云何不成?颂曰: 极微与六合,一应成六分。若与六同处,聚应如极微。(一一) 论曰:若一极微六方各与一极微合,应成六分。一处无容有余处故。一极微处,若有六微,应诸聚色如极微量,展转相望,不过量故,则应聚色亦不可见。 【译文】 何以说极微在道理上不能成立呢?颂曰: 一个极微同另外六个极微相合, 就应当有六个部分(方面)。 假使说一个极微同另外六个极微同在一块儿(没有六方面), 那末,聚合起来的东西也应当同那个原来极微一样大。(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