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四) 一应无次行,俱时至未至,及多有间事

类别:其他 作者:大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字数:568更新时间:23/03/02 12:48:48
【原文】 何用思择极微聚为,犹未能遮外色等相?此复何相?谓眼等境,亦是青等实色等性。应共审思,此眼等境,青等实性,为一为多?设尔,何失?二俱有过,多过如前.一亦非理。颂曰: 一应无次行,俱时至未至。及多有间事。并难见细物。(—四) 论曰:若无隔别,所有青等眼所行境,执为一物,应无渐次行大地理,若下一足至一切故。又应俱时,于此于彼,无至未至。一物一时,理不应有得未得故。又一方处,应不得有多象马等有间隙事。若处有一,亦即有余,云何此彼可辨差别?或二如何可于一处有至不至,中间见空?又亦应无小水虫等难见细物。彼与粗物同一处所,量应等故。若谓由相此彼差别,即成别物,不由余义,则定应许此差别物,展转分析成多极微。已辨极微非一实物,是则离识眼等色等,若根若境,皆不得成。由此善成唯有识义。 【译文】 (外)现在可用不着议论极微聚色这些话,你对于外色等等的相可还不是没有破除了?(内)这又是怎样的呢?(外)是说眼等的境界,也就是青黄等实有的色等性(相)。 (内)这应当大家详细地想一想,这眼等境、青黄等实有的性,还是整个的呢?还是部分集合的呢?(外)假设是一是多,又有什么过失?(内)说一或多都有过失,说多的过失,如前已经说过(见第十颂以下),说一也不合道理。颂曰: 说是整个的一, 应当没有依次走路的道理, 应当没有同一时候会有走到有走不到的事。 又应没有许多象马合拢来中间有空隙的事。 并且应当没有难看见的微细东西。(—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