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紫恋》译后记

类别:其他 作者:戴望舒字数:58404更新时间:23/03/02 14:08:23
  高莱特女史,她的全名是西陀尼?迦孛丽爱儿·格劳第?高莱特(sidonie-galrielle claudine colette)。她是现代法国著名的女小说家,戏剧家,新闻记者,杂志编辑及女优,法国人称之为“我们的伟大的高莱特”。她生于一八七三年正月二十八日,在堡根第的一个名叫圣苏佛的小城里。她是茹尔?约瑟及西陀尼?高莱特夫妇的女儿。   高莱特女史从小就爱读书,她在圣苏佛一个旧式小学校里读书的时候,曾遍读了左拉、梅里美、雨果,缪赛、都德等人的著作,但是对于那种孩子气十足的贝洛尔童话之类的书籍,她却不喜欢读。   一八九○年,因为家庭经济关系,她跟着父母迁到邻城高里尼去。两年以后,高莱特女史与盎利·戈谛哀·维拉尔(henri gauthier villars)结了婚。维拉尔比她年长十四岁,是一个音乐批评家,同时又是以维利(willy)这个署名在巴黎负盛名的“礼拜六派”小说家。结婚之后,高莱特女史常常将她在学生时代的有趣味的故事讲给维利听,供他以小说材料,因此维利也常常觉得他的妻子也有着能够写小说的天才。   于是在一八九六年,当他们夫妇旅行了瑞士及法国回来之后,高莱特女史开始自己写小说了。在一九○○年,她的处女作《格劳第就学记》出版了。这部书是用维利这署名出版的,虽她取材于幼年时的学校生活,但并不是一种狭义的自传式的小说。这书出版以后,毁誉蜂起,但大家都一致地不相信是维利著的。   从此以后,高莱特女史跻上了法国的文坛。《巴黎少女》(一九○一)、《持家的格劳第》(一九○二)、《无辜之妻》(一九○三)这一套连续性的小说次第地印行了,而书中自传性也逐渐地隐灭了。一九○四年,她出版了一本清隽绝伦的小品《兽之谈话》,在这部书中,她泄露了深挚的对于动物的慈爱。   一九○六年,她与维利离婚之后,曾经有一时在哑剧院中演过戏。但是在这种不安定的生活中,她还继续著作。从一九一○年起,她每年有一部新著出版。   一九一○年是高莱特女史的著作生活及私生活两方面的重要年份。在著作生活上,她这年出版了《核耐》、《恋爱的流浪女》,这是一个离婚了的妇人,一个女优的自叙。这是她第一部重要的著作,有许多人都以此书不得龚果尔奖金为可惜的。在私生活方面,则她在这年中与盎利?特·茹望耐尔(henri de juvenel),一个著名的政治家及外交家,结了婚。从此以后,在一九一三年,她出版了《核耐》的续编《再度被获》。   一九一三年到一九一九年这时期,是欧洲最活动最多事的时期,但也是高莱特女史最活动最多事的时期。她除了替《晨报》写许多短篇小说之外,同时还是一个别的报纸上的剧评家,一家书局的编辑,又在《斐迦洛》、《明日》、《时尚》这三家报馆中担任分栏主笔。在大战期中,她又曾当过看护,并且把她丈夫的财产捐助给一所在圣马洛附近的医院。   从一九一九年出版的《迷左》这部短短的小说开始,高莱特女史的倾向于一种极纤微的肉感的描写,格外显著而达到了纯熟的顶点了。一九二○年出版了《紫恋》[原名《宝宝》(ch'eri),注:男女间亲狎之称也],描写一个青春年纪的舞男(gieolo)与一个初入老境的女人的恋爱纠纷。那女人自信有永远把那青年魅惑着的能力,而那青年虽然在与另外一个美貌的少女结婚之后,竟还禁抑不住他对于那个年纪长得可以做母亲的旧情妇的怀恋。于是在挣扎了种种心理及肉体的苦恼之后,他决然舍弃了他的新娘,而重行投入他的旧情妇的怀里。然而,在一瞥见他的旧情妇未施脂粉以前的老态,一种从心底下生出来的厌恶遂不可遏止了。当那风韵犹存的妇人满心怀着的最后之胜利的欢喜尚未低落之前,一个因年老色衰而被弃的悲哀已兜上心来了。在这样的题材下,高莱特女史以她的极柔软的笔调写了这主角二人及其他关系人物的微妙的感觉、情绪与思想。在巴黎,不,差不多全个法国、全个欧洲,或者竟是全世界的读书界中,激动了一阵热烈的称赞。于是这本短短的小说一下子就销行了一百版以上。直到一九二六年,作者还为了餍足渎者的欲望起见,出版了《紫恋》的续编:《宝宝的结局》。   在法国并世作家中,高莱特女史是一个有名的文体家。她在著作的时候非常注意着她的文体。她曾说:“我从来没有很容易地写作过,我常常有许多地方要改之又改,删了一些,或是增加一些,在校对的时候,我还要有一些改动的。”又说:“我不能在脑子里组织我的文章,我必须在动手写的时候,一面写一面组织。”从这两句话中,我们可见这位被称为“有着文体的天才”的女作家对于她自己的作品是何等地重视,而我们即使从经过了译者的拙笔也还可以感觉得到的她那特殊纤美的风格,又是怎样的绝非得之于偶然啊!   一九三四年七月 译者记   跋《山城雨景》   约在二十年前,上海的文士每逢星期日总聚集在北四川路虬江路角子上的那间“新雅茶室”,谈着他们的作品,他们的计划,或仅仅是清谈。他们围坐在一张大圆桌周围高谈阔论着,从早晨九时到下午一时,而在这一段时间,穿梭地来往着诗人,小说家,戏剧家,散文家和艺术家,陆续地来又陆续地走,也不问到底谁“背十字架”,只觉得自己的确已把一个休暇的上午有趣地度过了而已。   在这集会之中,有两个人物都是以健谈著名的:一个是上海本地的傅彦长,一个是从广东来的卢梦殊。据说他们两人谈起来虽则一个极小的问题也可以谈整日整夜,可是到底这是否是事实,却恕我不能作证人。我可以作证的,就是他们说话的艺术的确是比一般人高而已。而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他们每人都有一个奇怪的笔名。傅彦长的笔名是穆罗茶,卢梦殊的是罗拔高。   穆罗茶这笔名据说是一个广东朋友给他取的(也许就是卢梦殊吧),“穆罗茶”者,“摩罗差”也。可是我不明白的,就是傅君并不是黑头大汉,而且也并不喜欢下涉吵嘴打架之类的事,怎样会有摩罗差这样的称号。至于“罗拔高”呢,那倒是更容易理解一点。“罗拔高”者“萝白糕”也。据说梦殊在新雅茶室饮茶的时候独喜萝白糕一味,卢君是广东人,而萝白糕又是广东特产,因而人们就很自然地呼梦殊为“萝白糕”,而梦殊又很自然地自呼为“罗拔高”了。   梦殊在当时写作是很丰富的,可惜的是他并没有把那些散见在报章杂志上的文章搜集起来,印成集子,使人有重读的机会。而梦殊自己似乎也对于自己的产物并不珍惜似的,让它们湮埋在故纸堆中。这种对于自己旧作的歧视的态度,现在想起来,倒也确有其理由的。人到中年,是往往深悔少作了。我自己就有着这种感想,而认为那些肤浅的诗句至今还留在世间是一件遗憾。   而这种遗憾,梦殊却并没有。他现在所出版的,却是他的成熟的作品:《山城雨景》。   《山城雨景》是作者的近作的结集。它不是一幅巨大的壁画,却是一幅幅水墨的小品。世人啊!你们生活在你们的小欢乐和小悲哀之中,而一位艺术家却在素朴而淋漓的笔墨之中将你们描画了出来。世人啊,在《山城雨景》之中鉴照一下你们自己的影子吧。   诗人梵乐希逝世   据七月二十日苏黎世转巴黎电,法国大诗人保禄?梵乐希已于二十日在巴黎逝世。   梵乐希和我们文艺界的关系,不能说是很浅。对于我国文学,梵乐希是一向关心着的。梁宗岱的法译本《陶渊明集》,盛成的法文小说《我的母亲》,都是由他作序而为西欧文艺界所推赏的;此外,雕刻家刘开渠,诗人戴望舒,翻译家陈占元等,也都做过梵乐希的座上之客。虽则我国梵乐希的作品翻译得很少,但是他对于我们文艺界一部分的影响,也是不可否认。所以,当这位法国文坛的巨星陨堕的时候,来约略介绍他一下,想来也必为读者所接受的吧。   保禄·梵乐希于一八七一年十月三十日生干地中海岸的一个小城——赛特,母亲是意大利人。他的家庭后来迁到蒙柏列城,他便在那里进了中学,又攻读法律。在那个小城中,他认识了《阿弗诺第特》的作者别尔?路伊思,以及那在二十五年后使他一举成名的昂德莱?纪德。   在暑期,梵乐希常常到他母亲的故乡热拿亚去。从赛特山头遥望得见地中海的景色,热拿亚的邸宅和大厦,以及蒙柏列城的植物园等,在诗人的想象之中都留下了深深的印迹。   在一八九二年,他到巴黎去,在陆军部任职,后来又转到哈瓦斯通讯社去。在巴黎,他受到了当时大诗人马拉美的影响,变成了他的入室弟子,又分享到他的诗的秘密。他也到英国去旅行,而结识了名小说家乔治·米雷狄思和乔治·莫亚。   到这个时期为止,他曾在好些杂志上发表他的诗,结集成后来在一九二○年才出版《旧诗帖》集。他也写了《莱奥拿陀·达?文西方法导论》(一八九五)和《戴斯特先生宵谈》(一八九六)。接着,他就完全脱离了文坛,过着隐遁的生涯差不多有二十年之久。   在这二十年之中的他的活动,我们是知道得很少。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他放弃了诗而去研究数学和哲学,像笛卡德在他的炉边似的,他深思熟虑着思想、方法和表现的问题。他把大部分的警句、见解和断片都储积在他的手册上,长久之后才编成书出版。   在一九一三年,当他的朋友们怂恿他把早期的诗收成集子的时候,他最初拒绝,但是终于答应了他们,而坐下来再从事写作;这样,他对于写诗又发生了一种新的乐趣。他花了四年工夫写成了那篇在一九一七年出版的献给纪德的名诗《青年的命运女神》。此诗一出,立刻受到了优秀的文人们的热烈欢迎。朋友们为他开朗诵会,又写批评和赞颂文字;而从这个时候起,他所写的一切诗文,便在文艺市场中为人热烈地争购了。称颂,攻击和笔战替他做了极好的宣传,于是这个逃名垂二十年的诗人,便在一九二五年被选为法兰西国家学院的会员,继承了法朗士的席位了。正如一位传记家所说的一样,“梵乐希先生的文学的成功,在法国文艺界差不多是一个唯一的事件。”   自《青年的命运女神》出版以后,梵乐希的诗便一首一首地发表出来。数目是那么少,但却都是费尽了推敲功夫精炼出来的。一九一七年的《晨曦》,一九二○年的《短歌》和《海滨墓地》,一九二二年的《蛇》、《女巫》,和《幻美集》,都只出了豪华版,印数甚少,只有藏书家和少数人弄得到手,而且在出版之后不久就绝版了的。一九二九年,哲学家阿兰评注本的《幻美集》出版,一九三○年,普及本的《诗抄》和《诗文选》出版,梵乐希的作品始普及于大众。在同时,他出版了他的美丽的哲理散文诗《灵魂和舞蹈》(一九二一)和《欧巴里诺思或大匠》(一九二三),而他的论文和序文,也集成《杂文一集》(一九二四)和《杂文二集》(一九二九)。此外,他的《手册乙》(一九二四),《爱米里·戴斯特太太》(一九二五),《罗盘方位》(一九二六),《罗盘方位别集》(一九二七)和《文学》(一九二九,有戴望舒中译本),也相继出版,他深藏的内蕴,始为世人所知。   梵乐希不仅在诗法上有最高的造就,他同样也是一位哲学家。从他的写诗为数甚少看来,正如他所自陈的一样,诗对于他与其说是一种文学活动,毋宁说是一种特殊的心灵态度。诗不仅是结构和建筑,而且还是一种思想方法和一种智识——是想观察自己的灵魂,是自鉴的镜子。要发现这事实,我们也不需要大批研究梵乐希的书或是一种对于他诗中的哲理的解释。他对于诗的信条,是早巳在四十年前最初的论文中表达出来了,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也早已认为诗是哲学家的一种“消遣”和一种对于思索的帮助了。   而他的这种态度,显然是和以抒情为主的诗论立于相对的地位的。在他的《达文西方法导论》中,梵乐希明白地说,诗第一是一种文艺的“工程”,诗人是“工程师”,语言是“机器”;他还说,诗并不是那所谓灵感的产物,却是一种“勉力”、“练习”和“游戏”的结果。这种诗的哲学,他在好几篇论文中都再三发挥过,特别是在论拉封丹的《阿陶尼思》和论爱伦坡的《欧雷加》的那几篇文章中。而在他的《答辞》之中,他甚至说,诗不但不可放纵情绪,却反而应该遏制而阻拦它。但是他的这种“诗法”,我们也不可过分地相信。在他自己的诗中,就有好几首好诗都是并不和他的理论相符的;矫枉过正,梵乐希也是不免的。   意识的对于本身和对于生活的觉醒,便是梵乐希大部分的诗的主题,例如《水仙辞断章》,《女巫》,《蛇之初稿》等等。诗的意识瞌睡着;诗人呢,像水仙一样,迷失在他的为己的沉想之中;智识和意识冲突着。诗试着调解这两者,并使他们和谐;它把暗黑带到光明中来,又使灵魂和可见的世界接触;它把阴影、轮廓和颜色给与梦,又从缥缈的憧憬中建造一个美的具体世界。它把建筑加到音乐上去。生活,本能和生命力,在梵乐希的象征——树,蛇,妇女——之中,摸索着它们的道路,正如在柏格森的哲学中一样;而在这种“创造的演化”的终点,我们找到了安息和休止,结构和形式,语言和美,槟榔树的象征和古代的圆柱(见《槟榔树》及《圆柱之歌》)。   不愿迷失或沉湮于朦胧意识中,便是梵乐希的杰作《海滨墓地》的主旨。在这篇诗中,生与死,行动与梦,都互相冲突着,而终于被调和成法国前无古人的最隐秘而同时又最音乐性的诗。   人们说梵乐希的诗晦涩,这责任是应该由那些批评和注释者来担负,而不是应该归罪于梵乐希自己的。他相当少数的诗,都被沉没在无穷尽的注解之中,正如他的先师马拉美所遭遇到的一样。而正如马拉美一样,他的所谓晦涩都是由那些各执一辞的批评者们而来的。正如他的一位传记家所讽刺地说的那样,“如果从梵乐希先生的作品所引起的大批不同的文章看来,那么梵乐希先生的作品就是一个原子了。他自己也这样说:‘人们所写的关于我的文章,至少比我自己所写的多一千倍。’”   关于那些反对他的批评者的意见,我们在这里也讨论不了那么多,例如(纯诗》的作者勃雷蒙说他是“强作诗人”,批评家路梭称他为“空虚的诗人”,而一般人又说他的诗产量贫乏等等;而但尼思?梭雷又攻击他以智识破坏灵感。其实梵乐希并没有否定灵感,只是他主张灵感须由智识统制而已。他说:“第一句诗是上帝所赐的,第二句却要诗人自己去找出来。”在他的诗中,的确是有不少“迷人之句”使许多诗人们艳羡的;至于说到他的诗产量“贫乏”呢,我们可以说,以少量诗而获得巨大的声名的,在法国诗坛也颇有先例,例如波特莱尔,马拉美和韩波就都如此。   这位罕有的诗人对于思想和情性的流露都操纵有度,而在他的《手册》,《方法》,《片断》和《罗盘方位》等书中的零零碎碎的哲学和道德的意见,我们是不能加以误解的。那些意见和他的信条是符合的,那就是:正如写诗一样,思索也是一种辛勤而苦心的方法;正如一句诗一样,一个思想也必须小心地推敲出来的。“就其本性说来,思想是没有风格的”,他这样说。即使思想是已经明确了的,但总还须经过推敲而陈述出来,而不可仅仅随便地录出来。梵乐希是一位在写作之前或在写作的当时,肯花工夫去思想的诗人。而他的批评性和客观性的方法,是带着一种新艺术的表记的。   然而,在说这话的时候,我们的意思并不就是排斥那一任自然流露,情绪突发的诗,如像超自然主义那一派一样。梵乐希和超自然主义派,都各有其所长,也各有其所短,这是显然的事实。   梵乐希已逝世了,然而梵乐希在法国文学中所已树立了的纪念碑,将是不可磨灭的。   载《南方文丛》第一辑,一九四五年八月   小说与自然   用自然景物来作小说的背景,是否用得其法,则要看作家自己的心境和手法如何而定。有时必须把自然景物引入作品里才成,有时则完全省去也不要紧。   例如女作家贞奥斯丁的小说便完全不用自然景物来做背景,她所描写的只有人而已。   汤姆斯?哈代的小说虽然也用自然景物做背景,可是他所描写的只限于威兹萨克斯附近的风光,不过他却能够把此处的特色玲珑浮突地刻画出来,所以有人叫他的小说做威兹萨克斯小说。他把用来做小说的背景的自然景物,巧妙地借以帮助小说里的人物的活动和事件的发展,因此,哈代的作品几乎不能跟自然分开来了。   史蒂文生也是一个在小说里侧重利用自然景物的作家,在他笔下刻画出来的那些背景,无不像一幅绘画一样的显得鲜明而美丽。而且他所写的自然动的地方比静的地方多,所以能引起读者一种深刻的兴趣。如风怎样吹的样子,又如雨怎样下的光景,都是他最拿手的描写地方。况复他的观察力非常敏锐,又微带点神经质气味,无论如何细微的地方也不肯放过,所以其感动人的力量就能沁人心脾。我们读史蒂文生的小说时,透过那些自然景物的描写便可以看出他的泼辣的才气,以及辨别好坏美丑的锐利眼光。   康拉特的小说,其爱好描写自然景物实在比其他作家更深一层。不过他多用大海来做小说的背景,大概这是因为受了少时航海日夕亲炙海上风光的影响吧?他所描写的船上火灾,沉船遇难,航行海上,暴风浪都能以一种独特的笔致细腻写出,刻画入微。然而这种写法虽然能在作品上多少加添些色彩,但是由于过分侧重自然活动的描写,就不免流露出一种主客倒置的不好现象。   梅利迪斯写恋爱小说时是运用富有诗意的风景来做背景。他的写法虽然写得非常曲折,但反而能够把自然感人最深的色与香的微妙处衬托出来,所以完全跟恋爱故事的小说背景铢两悉称。而且他常常把普通物象描写成比普通更强烈,更浓厚,自然而然会予人一种深刻的印象。   这样说来,贞奥斯丁是完全不靠自然景物依然可以写出好作品,反之,康拉特却因太过侧重自然景物,作品的主意就不免被做背景的自然描写破坏掉。其余三人哈代,史蒂文生,梅利迪斯却走的是中间路线,他们不特把自然弄成小说的适当而调和的背景,而且还能借助自然景物加强了作品的生意。因此,我们不能一口断定描写自然是好是坏,却应该考虑到其时,其地,其事是否宜于利用自然而已。   我的辩白   文协港粤各位会员先生:   我不得不承认,在读到诸君在《文艺生活》第二期刊布的那篇《来件二》的时候,我所感到的,是一种超乎沉痛的情感。   我很了解诸君的热情,诸君的良心,诸君的正义感。如果我处于诸君的地位,也许我也会采取和诸君同样的行动,对于自己认为附敌的文人,加以无情的打击。诸君之中也许有人记得,当我以前的妻兄穆时英附逆的时候,便是我亲自在香港文协的大会中揭发他并驱逐他出去的。我绝对同情于诸君的动机,然而,我希望诸君对于我有一个更正确更深切的理解。   也许现在来要求诸君理解是迟了一点,因为我一向以为诸君对于我所处的地位是很明白而不需要多余的解释的,三次的文协座谈会中,诸君从来也没有向我提过质问;在私人之间,诸君也没有向我表示过怀疑;就是在诸君对我提出检举之前,也并没有向我查明事实真相。但是,我始终坚信诸君是具有热情、良心、正义感的人,诸君的检举,也不是对人而是对事,而毫无私人的好恶存在其间的。所以我这迟发的申辩,也是对那种热情、那种良心、那种正义感而发的。   我觉得横亘在我的处境以及诸君的理解之间的,是那日本占领地的黑暗和残酷。因为诸君是生活在自由的土地上,而我却在魔爪下捱苦难的岁月。我曾经在这里坐过七星期的地牢,挨毒打,受饥饿,受尽残酷的苦刑(然而我并没有供出任何一个人)。我是到垂死的时候才被保释出来抬回家中的。从那里出来之后,我就失去一切的自由了。我的行动被追踪,记录,查考,我的生活是比俘虏更悲惨了。我不得离港是我被保释出来的条件,而我两次离港的企图也都失败了。在这个境遇之中,如果人家利用了我的姓名(如征文事),我能够登报否认吗?如果敌人的爪牙要求我做一件事,而这件事又是无关国家民族的利害的(如写小说集跋事),我能够断然拒绝吗?我不能脱离虎口,然而我却要活下去。   我只在一切方法都没有了的时候,才开始写文章的(在香港沦陷后整整一年余,我还没有发表过一篇文章,诸君也了解这片苦心吗?)但是我没有写过一句危害国家民族的文字,就连和政治社会有关的文章,我在(疑为“再”——整理者)一个字都没有写过。我的抵抗只能是消极的,沉默的。我拒绝了参加敌人的文学者大会(当时同盟社的电讯,东京的杂志,都已登出了香港派我出席的消息了),我两次拒绝了组织敌人授意的香港文化协会。我所能做到的,如此而已。也许我没有牺牲了生命来做一个例范是我的一个弱点,然而要活是人之常情,特别是生活下去看到敌人的灭亡的时候。对于一个被敌人奸污了的妇女,诸君有勇气指她是一个淫妇吗?对于一个被敌人拉去做劳工的劳动者,诸君有勇气指他是一个叛国贼吗?我的情况,和这两者有点类似,而我的苦痛却是更深沉。   有时我惨然地想,如果我迟一个星期不释放而死在牢里,到现在情形也许会不同吧。于是我对自己起了一个疑问:难道朋友们所要求于我的,仅仅是我的牺牲吗?我难道分得一点胜利的欢乐也是不可能的吗?我自己呢,我觉得幸而我没有死,能够在等待中活下去,而终于如所愿望地看见敌人的毁灭,看见抗战的胜利,看见朋友的归来。我是带着欣喜感动至于垂泪的感情看到这一切的,我期待从诸君那里得到慰藉、鼓励、爱,从诸君那里得到一切苦难、委屈、灾害的偿报;我是为了这些才艰苦地有耐心地等下去的。就是现在,我也不断地自问着:我没有白等吗?   也许诸君会问我:“你为什么不早点走了呢?不是每一个有良心的文化人都离开了这个魔岛吗?”这个问题,使我想起了我的几句诗:   ……把我遗忘在这里,让我来见见,   做个证人,做你们的耳,你们的眼,   尤其做你们的心,来受苦难,辛艰,   仿佛是大地的一块,让铁蹄蹂践,   仿佛是你们的一滴血,遗在你们   后面……   然而这也仅仅是我对自己的一种自解,现实的情形是更个人的的(此处疑多一个“的”——整理者);我是一个过分重感情的人,我有一个所爱的妻子和女儿留在上海,而处于无人照料的地位。在太平洋战争未起来之前几个月,我的妻子因为受了刺激(穆时英被打死,她母亲服毒自尽),闹着要和我离婚,我曾为此到上海去过一次,而我没有受汪派威逼溜回香港来这件事,似乎使她感动了,而在战争爆发出来的时候,她的态度已显然地转好了。香港沦陷后,我唯一的思想便是等船到上海去,然后带她转入内地;然而在这个计划没有实现之前,我就落在敌人宪兵队的魔手中了。而更使我惨痛的,就是她后来终于离开了我,而嫁给了附逆的周黎庵了,这就是我隐秘的伤痕。   如果解释是需要的,这里便是。我在沦陷期中的作品,也全部在这里,请诸君公览;我在沦陷期中做过什么,也请诸君加以调查,诸君的一切询问,我都愿意答复。我所要求于诸君的,只是公正的判断和不可少的辨正。我这样向诸君的热情、良心、正义感申诉。专此谨致敬礼!   戴望舒谨上   二月六日   附:小说戏曲论集   读李贺诗杂记   李贺箜篌引“吴质不眠倚桂树,露脚斜飞湿寒兔”两句,借月作喻,然吴质与月桂无涉也。按段成式《酉阳杂组》卷一云:   旧言月中有桂,有蟾蜍,故异书言:月柱高五百丈,下有一人,常斫之,树创随合。人姓吴名刚,西河人,学仙有过,谪令伐树。   据此,吴质当为吴刚之误。   张固《幽闲鼓吹》云:   李贺以歌诗谒韩吏部,吏部时为国子博士分司,送客归极困,门人呈卷,解带旋读之,首篇雁门太守行曰:“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却援带命邀之。   今传金刊本,“日”字作“月”字。按《文苑英华》卷一九六,亦作“日”字;据此,月字必误。如系月字,则此句当为“甲光向月银鳞开”矣。   杨生青花石砚歌“数寸光秋无日昏”句,“光秋”当作“秋光”,《全唐文》卷八二吴融《古瓦砚赋》云:“陶甄已往,含古色之几年,“磨莹俄新眝,秋光之一片”,可为一证。王琦注本云:“光秋,姚经,三本作秋光”,宋苏易简《文房四谱》卷三“砚谱”四之辞赋,引比诗亦作“秋光”,可见旧本原不误也。   李绅《莺莺歌》逸句   唐元微之作《莺莺传》,记张生、莺莺遇合事,流布甚广,影响至远,后人传之歌咏,被之管弦者不一而足。如宋有赵令时之《商调蝶恋花》十二阕,金有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元有王实甫之《西厢记》杂剧,明有李景云、陆采等《南西厢》传奇,清有查继佐之《续西厢》杂剧等等,均为人所熟知,而与微之同代之李绅所作《莺莺歌》,虽微之传中已言“贞元岁九月,执事李公垂宿于余靖安里第,语及于是,公垂卓然称异,遂为《莺莺歌》以传之”等语,然终默默无闻。作品之传与不传,其亦有幸与不幸也。   李绅字公垂,润州无锡人,为元稹、白居易好友,为人短小精悍,于诗最有名。乐天诗:“笑劝迂辛酒,闲吟短李诗”,所谓“短李”郎公垂也。有《追昔游诗》三卷、《杂诗》一卷。《追昔游诗》今有传本,《杂诗》则收入《全唐诗》李绅诗卷四。   《全唐诗》本第四中,有《莺莺歌》,注云:“一作东飞伯劳西飞燕歌,为莺莺作”,然仅八句,录之如下:   伯劳飞迟燕飞疾,垂杨绽金花笑日,绿窗娇女字莺莺,金雀鬓鬟年十七;黄姑上天阿母在,寂寞霜姿素连质,门掩重关萧寺中,芳草花时不会出。   此仅《莺莺歌》之篇首而非全诗,而《全唐诗》则认为全篇辑入。康熙时编纂《全唐诗》,搜罗书籍不可谓不广博,而此歌仅此八句。日本河世宁辑《全唐诗选》,用力至劬,然亦未收录此诗逸篇,可见此诗失传久矣。然此诗逸篇,至今犹有存者,且在一吾人习见之节中,郎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是也。   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征引公垂《莺莺歌》凡四处。虽仍不全,然据本事测度,至少已得三分之一,为使读者对于此重要仅次于微之《莺莺传》之名篇加以注意起见,为使公垂逸篇不再湮没起见,兹将《莺莺歌》现存诗句,录之如下。虽仍为断简残篇,然在治文学史者,亦一重要资料也。(《西厢记》诸宫调不论,即唐末韦庄《秦妇吟》,似亦颇受此诗影响。)   一,“伯劳飞迟燕飞疾”等八句,已见前,不再录。(卷一)   二,“河桥上将亡官军,虎旗长战交垒门,凤凰诏书犹未到,满城戈甲如云屯。家家玉帛弃泥土,少女娇妻愁被虏,出门走马皆健儿,红粉潜藏欲何处?呜呜阿母啼向天,窗中抱女投金钿,铅华不顾欲藏艳,玉颜转莹如神仙。”(卷二)   三,“此时潘郎未相识,偶住莲馆对南北,潜叹恓惶阿母心,为求白马将军力。明明飞诏五云下,将选金门兵悉罢,阿母深居鸡犬安,八珍玉食邀郎餐;千言万语对生意,小女初笄为姊妹。”(卷二)   四,“丹诚寸心难自此,曾在红笺方寸纸,常与春风伴落花,仿佛随风绿杨里。窗中暗读人不知,剪破红绡裁作诗,还把香风畏飘荡,自令青鸟口衔之。诗中报郎含隐语,郎知暗到花深处,三五月明当户时,与郎相见花间语。”①(卷三)   《无鬼论》   《晋书》阮瞻传云:   瞻素执无鬼论,物莫能难,每自谓此理足可以辩正幽明。忽有一客通名诣瞻,寒温毕,聊谈名理。客甚有才辩,瞻与之言良久,及鬼神之事,反复甚苦,客遂屈,乃作色曰:“鬼神古今圣贤所共传,君何得独言无?即仆便是鬼。”于是变为异形,须臾消灭。瞻默然,意色大恶。后岁余,病卒于仓垣,时年三十。   殷芸《小说》据《晋书》节抄,又从《杂记》抄出了下列—则(据晁载之《续谈助》引):   宋岱为青州刺史,禁淫祀,著《无鬼论》,人莫能屈,邻州咸化之。后有书生谙岱,岱理稍屈,生乃振衣而起曰:“君绝我辈血食二十余年,君有青牛髯奴,所以未得相因耳。今奴已叛,牛已死,此日得相制矣。”言讫,失书生,明日而岱亡。   在午僧孺的《玄怪录》中,也有着—则同样的故事(见《太平广记》卷第三百三十“崔筒”条):   开元时,有崔尚者著《无鬼论》,词甚有理。既成,将进之,忽有道士谙门求见其论。读竟,谓尚曰:“词理甚工,然天地之闲,若云无鬼,此谬矣!”尚谓:“何以言之?”道士曰:“我则鬼也,岜可谓无?君若进本,当为诸鬼神所杀,不如焚之。”因尔不见,竟失其本。   上列三则,都是关于著《无鬼论》而遇鬼的故事,大同小异,尤其是牛僧孺所记,差不多是因袭《晋书》的。   查《南村辍耕录》卷二十五《诸杂大小院本》著录金代院本,有《无鬼论》,罗烨《醉翁谈录》甲集卷一《小说开辟》著录宋代市人小说,在灵怪一类,也有《无鬼论》。院本和小说的本事,是否演《晋书》冲阮瞻的故事,或是殷芸《小说》中宋岱的故事,或是《玄怪录》中崔尚的故事呢?在院本和小说连断简残篇也不存在的今日,我们是不能轻易下断语的。   可是有一点我们是可以断言的,就是前抄故事三则,情节都太简单了一点,没有曲折,没有穿插,没有好关目,在伶人敷演和小说人做场上,都是不大相宜的。因而猜想,那也许是别一个故事。   偶然在冷摊上买了一本宋李献民的《云斋广录》,是上海中央书店出版的一折八扣书。在该书的卷七中,不意看到了—篇《无鬼论》,记宋陇右进士黄肃事,情节复杂,亦异亦艳,最适合技艺人作场之用;且《云斋广录》所收小说,多为当时流行故事,技艺人取材,决不会舍近而求远。所以院本和小说,必是敷演这一段故事的。   该篇原文较长,兹节其梗概如下。好在《云斋广录》甚易购得,欲读全文者,请去找原书就是了。   《无鬼论》梗概:   进士黄肃,字敬之,陇右人,蹉跎场屋十余年,无妻子,久寓都下,厌其尘冗,谋居京西人角店,以聚学为业。消明日,乘闲著《无鬼论》,方欲下笔,忽有村仆人云:“主人王大夫二子方幼,欲令从学。”邀生往晤。生随往,至一大庄,主人紫袍金带,风观甚伟。命二子出拜,约次日邀生就馆。生辞出,抵舍,恍然梦觉,心颇疑之。翌日,正色危坐以待,仆果来邀就馆,至则主人已设席待之,出二青衣备酒,皆殊色,酒数巡,大夫谓生曰:“吾有一女,今始笄,未有佳壻,如不鄙门阀卑微,使得亲箕帚,吾女可谓得夫矣。”生犹豫未有以应。大夫遽令二青衣扶女出,明艳绝世;生几不能自持。大夫复扣之,生意允焉。乃召媒至,以绛绡囊为定,约三日后行礼,井赠生以诗曰:“忽忽席上莫相疑,百岁光阴能几时,携取香囊归去后,吾家凤谊亦当知。   ”酒开,生辞归,豁然乃省。又梦也。然香囊在怀,宿酒未消,大异之。再玩大夫诗,始知遇鬼。三日后,凌晨闻车马喧,则王大夫已遣人来取新郎。生摄衣上马,顷刻而至,见庭宇严洁,倡优骛列以俟。顷之,大夫命生就席;至暮,一青衣出请生行礼,导引而前,至其室,珠翠纵横,人间天上无以过也。侍儿侍母,环列于前,结璃缡合啬,一如世俗之礼。至晓,媪促生起谢娴属,内外相庆。大夫乃留生于其家。居月余,忽谓生曰:“近承弥命,功忝汀南宪使,不敢稽留,义不得与子偕往,女子骄骁,须当挈行,子可复归,容吾到任,来岁清明日,遣人讶子,可乎?”生如命。抵暮,妻复具酒展别,复赠生以诗曰:“人别怱怱口口口,须知后会不为赊,黄陇用事当青铙,辟骑翩翩踏落花。”拂且,生乃与妻诀别还,至舍则又悟其梦。及来岁清明,生忽暴亡,盖生妻之诗,皆隐生死之年并其月日,无少差焉。   读《李娃传》   白行简所著《李娃传》现在的存本计有两种:一种是繁本,即《太平广记》卷四八四杂传记类所收的《李娃博》;一种是删节本,即曾慥《类说》卷二六上所收的《开国夫人博》(罗烨《醉翁谈录》癸集卷一所收的《李亚仙不负郑元和》虽少有异文,但其源即出《类说》)。而这两种本子的来源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唐末屯田员外郎陈翰所编的《异闻集》。   《异闻集》所收唐人小说,以单篇为多,然率皆润饰增删,和原本恐有不同,《太平广记》卷八三所收出自《异闻集》之《吕翁》,与《文苑英华》卷八八三所收沈既济之《枕中记》,《太平广记》所收出自《异闻集》之《太学郑生》(卷二九八)、《邢凤》(卷二八二),与《沈下贤集》所收之《湘中怨词》,《异梦录》,文字有异,是其一证。删节本仅及原本十一,不足为据。但是《广记》所收《李娃传》,大概也因为经过了润饰增删,还加上缮写刊刻的错误,所以还是留下了好些令人置疑的地方。如已经张政烺先生指出为陈翰手笔的本传开端的三十一字:   开国夫人李娃,长安之娼女也,节行璎奇,有足称者,故监察御使白行简为传述。   以及我认为颇有问题的结尾的   贞元中,予为陇西公佐话妇人操烈之品格,因遂述开国之事,公佐拊掌竦听,命予为传,乃握管濡翰疏而存之,时乙亥岁秋八月,太原白行简云。   等语,皆有使人怀疑到《李娃传》不是白行简作的可能。   关于前者,张政烺先生在他的《一枝花》那篇短文中己说得很清楚;关于后者,这里有一点说明的必要。因为唯有弄清楚这个写作日期,我们才不会对本篇的作者有所怀疑。才可以对于古往今来伪托之说,得据以辨正。   主张《李娃传》不是白行简所著的说法,近年来颇为流行。如日本盐谷温博士,最近刘开荣先生,都会这样主张。盐谷温博士说:“这传奇与那赋(按指《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固然都是假托的,但文笔非老手到底不能办”;刘开荣先生说:“不过就《李娃传》的形式及所反映的社会背景来看,很象是较晚的作品。假如说是另—作者,假托白行简之名而写《李娃传》,倒有可能。”   盐谷温博士和刘开荣先生的论断是相当主观的,这样三言两语就剥夺了白行简的著作权,到底是不能令人心折的。言之似有理的,是远在宋朝刘克庄的意见。在他的《诗话》前集中,他说:   ……郑畋名相,父亚亦名卿,或为《李娃传》诬亚为元和,畋为元和之子。小说因谓畋与卢携并相不咸,携诟畋身出娼妓。按畋与携皆翱甥,畋母,携姨母也,安得如《李娃传》及小说所云?唐人挟私忿,腾虚谤,良可发千载一笑。亚为李德裕客,白敏中素怨德裕及亚父子,《李娃传》必白氏子弟为之,托名行简,又嫁言天宝间事,且传作于德宗之贞元,述前事可也。亚登弟于宪宗之元和,畋相于僖宗之乾符,岂得预载未然之事乎?其谬妄如此……   掷畋和卢携不咸,不止互诉而已,甚至几乎动手打起来,如《北梦琐言》所记的那样,可是这和《李娃传》有什么关系?然而刘克庄却固执的认定,传中所说的荥阳公子,正就是诬指郑亚,因而就牵出白敏中和李党郑亚父子的嫌隙,说这篇小说必是白氏子弟造作而托名于行简。这是大前题的错误,这样就一路错到底。   附和刘克庄《诗话》的意见的,在清代有俞正燮,他虽然先对克庄之说表示怀疑,但终为曲为辩护,因而否定了《李娃传》是白行简的作品;当代亦有一位杰出的教授,认为,象《白猿传》之嘲欧阳询是猴子一样,《李娃传》的作者的用意是在嘲骂时宰是娼妇之子,因而断定说,郑亚和郑畋的时代既后于传中所伪称的贞元乙亥十—年(七九五),而郑畋显贵之日白行简早已在敬宗宝历二年(八二六)逝世了,那么《李娃传》便断然不可能是行简写的了。   《李娃传》意在诬郑亚郑畋之说是丝毫没有事实根据的猜测之辞,我们可以置之不辩。我们要来讨论的,倒是那个大可置疑而—向未有人注意及之的传中所说的“贞元乙亥秋八月”这个年代。贞元乙亥是贞元十—年。《李娃传》是否真是在这—年写的?白行简是否有可能在这个时候写《李娃传》?   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那时以古文笔法写小说的风气尚未大开,白行简和其兄居易丁父忧,居丧于襄阳,决无认识那鼓励他写小说的李公佐的可能,说这二十岁的白行简会独开风气之先,背了居丧之礼而会友纵谈而写起小说来,恐怕是不可能的事。   这样说来,是否我们也同意于《李娃传》是伪托作品之说呢?并不。我认为“乙亥”二字,是一个缮写或刊刻的错误,或多半是《异闻集》编者的误改。那么原文是什么年份呢?什么理由会错成“乙亥”呢?   原文上应该是“乙酉”。乙酉是顺宗永贞元年(八○五)亦即贞元二十—年。那时行简之兄白居易已在京师作着校书郎那份闲散的卑宫,行简也已经“驱车迤逦来相继”和白居易一起交友,游赏,饮酒,玩女人,写文章。那个时候白行简写小说便是可能的了。   可是“乙酉”有什么理由会误作“乙亥”呢?这里是我们的解释:我们知道,德宗是在贞元乙酉正月癸巳(二十三日)驾崩的,太子于同月丙申(二十六日)即位,是为顺宗。可是顺宗在位之日并没有改元,而仍沿用贞元的年号。到了这年八月庚子(初四),顺宗下诏内禅宪宗,自称太上皇,于九日册皇帝于宣政殿,并将贞元二十—年改为永贞元年以志庆。(这次的改元,虽出于顺宗之意,然而永贞这年号,照理却是属于宪宗的,而一般史家均把它归在顺宗名下,这是欠妥的。)可是顺宗的太上皇亦没作了多久,次年正月甲申(十九日),他就驾崩了,而在他驾崩之前十七日,即正月丁卯(初二),宪宗就已经改元为元和了。所以永贞这个年号,实际上只用了不到五个月,在当时人看来,那—年还是贞元二十一年,可是在后代读史的人看来,那年却是永贞元年了。《异闻集》的编者很可能也是这些人中的一个,以为贞元中并无乙酉年,而贞元元年乙丑年又似乎太早了一点,便把传中的“乙酉”自作聪明地改为“乙亥”了。   这便是“乙酉”之所以误成“乙亥”的理由,而《李娃传》写作的年代,是应该放在贞元二十一年,即永贞元年的八月初,而且必然是在初一至初三这三天之中的。   这个写作年代的推定,如果没有更确切的证据来作依傍,那么要驳倒《李娃传》非白行简作之说,辨正它并不是写来诬郑亚郑畋父子理由,总还是显得薄弱的。   《李娃传》为白行简作的有力的证据,却并不在什么罕见的书上,那就是元稹的《元氏长庆集》。在该集卷十《酬翰林白学士代书一百韵》中,我们看到这两句诗:   翰墨题名尽,光阴听话移   而在这两句诗下面,又有元稹自注云:   乐天每与予游,从无不书名屋壁;又尝于新昌宅说—枝花话,自寅至巳,犹未毕词也。   元稹的这篇诗,是酬答白居易的那篇《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而作,两篇皆作于元和五年(八一○)。在这篇追缅旧游,特别是念念不忘于从贞元十九年(八○三)至元和元年(八○六)元白二人均任校书郎那—段时期的生活的诗和诗注中,正知以前我们曾提出过的,最可注意的是“话”、《一枝花》这几个字眼。“话”是什么?吴晓铃和张政烺二先生都认为是“说话”,即现在的“说书”,可是我认为还是仅仅解作“故事”也就够了,原因就为了“自寅至巳”(自上午三至五时至上午九至十一时),这个时间。   我以为与其说半夜里请了说书人来一直讲到早晨,不如说自己朋友间宵谈遣夜更为合理—点。《—枝花》是什么呢?就是开国夫人李娃:宋曾慥《类说》卷二十六上有陈翰《异闻集》,其中《开国夫人传》末有注云:“旧名《一枝花》”;元罗烨《醉翁谈录》癸集卷—《李亚仙不负郑元和》条,开端即云“李娃,长安娼女也,字亚仙,旧名一枝花……”;明梅禹金《青泥莲花记》卷四载《李娃传》,题下有注云:“娃旧名一枝花。元稹诗注”。陈翰、罗烨、梅禹金等都—致认为一枝花为李娃旧名,当非皆从“光阴听话移”那句诗的注凭空附会出来,而必有现在已经失传了的根据的,尤其是去白元时代不远的唐末的陈翰。   这里我想附带说到的,就是诗注中的“新昌宅”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常被人忽略了或误解了。新昌宅当然不是元稹的住所,因为元稹当时住在靖安里。那么是不是白居易的住所呢?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卷三《昭国坊》条按语云:“按白居易始居常乐,次居宣平,又次居昭国,又次居新昌……”现在我们且从《唐两京城坊考》来看—看白居易住在这些坊里的时期:   一,常乐里 《养竹记》云:   贞元十九年春,居易以拔萃选及第,授校书郎,姑于长安求假居,得长乐里故关相国私第之东亭而处之。   可见白居长乐里始于贞元十九年(八○三),迄于何年则尚待考。   二,宣平里 《旧唐书》《白居易传》云:   居易奏曰:“臣闻姜公辅为内职,求为京府判司,为奉亲也。臣有老母,家贫养薄,乞为公辅例。”……于是除京兆府户曹参军。   白居易《襄州别驾府君事状》云:   夫人颍州陈氏……元和六年四月三日,殁于长安宣平里第。   按居易于元和五年(八一○)五月除京兆户曹参军,奉母居京,当为移居宣平里之始,至元和六年(八一一)母卒,乃离京丧居渭村。计在宣平里居约一年。   三,昭国里 居易居昭国里当始于元和九年(八一四)入朝拜太子左赞善大夫时(有《昭国闲居》诗),迄于元和十年(八一五)居易贬江州司马时,(白氏《与杨虞卿书》云:“仆左降诏下,明日而东,足下从城西来,抵昭国坊,已不及矣。”)居约—年。   四,新昌里 居易为主客司郎中知制诰的次年即长庆元年(八二—)二月初,始买宅新昌,《竹窗》诗云:“今春二月初,卜居在新昌。”又有《新居早春》、《新昌新居节事》等诗。   除了这四个住所以外,徐松还说:“乐天始至长安,与周谅等同居永崇里之华阳观。”这里我们要补充说:那时候是贞元十九年的春天,白居易的《重到华阳现旧居》诗“忆昔初年三十二,当肘秋思己难堪”等可证。可是在贞元二十—年夏,他也在华阳观住过,可能是短时间的寄居。   从上面看来,白居易居新昌里始于长庆元年(八二—),而元稹在元和五年(八一○)所写的回忆贞元十九年至元和元年(八○三——八○六)的生活诗中,竟会说到白居易十几年后的住所,岂不大大的荒唐吗?   错在什么地方呢?错在徐松不知道白居易在新昌里买宅之十余年前,即在居常乐里和宣平里之间,也曾经在新昌里住过,而且住了相当长久。白居易在元和三年所写的那篇《醉后走笔酬刘五主簿长句之赠,兼简张太贾二十四先辈昆季》诗中,我们看到有   晚松塞竹新昌第,职居密近门多闭,日暮银台下直吼故人别门门踅开。   等语,可证元和三年(八○八)白居易居新昌里;白居易在元和五年所写的《和答诗十首》诗序,有   五年春,微之从东台来,不数日,又左转为江陵士曹掾,诏下日,会予下内直归,而微之已即路,邂逅相过于街衢中,自永寿寺南抵新昌里北,得马上话别。   等语,可证元和五年春(八—○)白居易尚居新昌里;而元稹的《酬翰林白学土代书一百韵》又为我们证实了居易为校书郎时住在新昌里。那么我们假设白居易第一次居新昌里的时代为贞元二十年(八○四>至元和五年春(八—○),大约不会差得很远吧。   我之所必要提到新昌宅的问题,是为了说明元稹诗注所说的他们从而听说—枝花话的新昌里,确实就是白氏的住所,而白氏住新昌里的时期,也包括白行简写《李娃传》的贞元二十一年(八○五)在内,听故事和写小说,可能就在同一个短时期之内。   既然听讲故事和写小说是在先于郑畋显贵之日数十年,那么《李娃传》刺郑亚郑畋父子之说,便不攻自破了。在另一方面,郡处处追随着其兄的白行简,听到这个瑰奇的故事,又经友人李公佐的怂恿,而将它写了出来,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这是《李娃传》为白行简作之证—。   其次,在宋代许颉的《彦周诗话》中,我们见到这样的一则:   诗人写人物态度,至不可移易,元微之《李娃行》云:“髻鬟峨峨高一尺,门前立地看春风。”此定是娼妇。   而在任渊的《后山诗注》卷二《徐氏闲轩》一诗的注里,我们又看到:   元微之《李娃行》:“平常不是堆珠玉,难得门前暂徘徊。”   元稹的《李娃行》全诗已佚,所剩下的就只有这短短的四句诗,前二句已经《全唐诗》采辑,而后二句却从来也没有人注意到过。可是这短短的几句残诗,却替我们对于《李娃传》的时代和作者的可信,提出了一个有力的证据。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元稹和李娃故事的关系,不只是在新昌宅听了人讲而已,而且还写了诗来歌唱这个奇特的娼女了。贞元末至元和间,在白居易兄弟、元稹、李绅、李公佐、陈鸿以及其他青年的文土们之间,我们显然看到有一种新的文体在那里流行出来。那就是当他们遇到瑰奇艳异或可歌可泣的事的时候,便协力合作,一人咏为歌行,一人叙作传记,一诗一文,相偶而行,这样地创造了一种以前所没有的新体,如杨贵妃故事有陈鸿的《长恨歌传》和白居易的《长恨歌》;莺莺故事有元稹的《莺莺传》和李坤的《莺莺歌》;以后的无双故事有薛调的《无双传》和无名氏的《无双歌》;汜人故事有韦敖的《湘中怨》和沈亚之的《湘中怨辞》。所以李娃故事之有白行简作传,元稹作诗,也是—件很自然的事。元稹在白氏家中听到讲李娃故事是确实的了,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来说白行简不会把这个故事写成小说呢?《李娃传》之确为白行简所作,这是第二个证据。   我们已把白行简在那一年,那一个地方,由于什么原故,跟什么人合作写了这篇《李娃传》说明白了,那么所谓《李娃传》是托行简之名以诬谤郑亚郑畋之说,便不攻自破;至于主张传中荥阳公子系指元和十一年状元郑澥之说,当然也不值—提了。   《李娃传》中有—段文字,常为读者所注意而且加以怀疑的,那就是记述荥阳公子床头金尽之后,中了李姥姥计,和李娃求孕嗣回来,途经宣阳里,止于娃之姨宅,忽有人报姥暴疾,李娃先行,生为娃所留,日晚始往平康里李氏宅,则李已他徙,生将驰赴宣阳里以诘其姨,然已日晚,计程不能达,乃赁榻而寝的那—段。   凡是略知当时长安坊里的细心读者都会觉得,宣阳平康二里毗邻,路途迩近,即便日晚,也可以连夜赶去,何至于计程不能达?   清代的大学者俞正燮对于这一段文字也抱着同样的怀疑。在他所著的《癸巳存稿》卷十四《李娃传》条中,我们可以看见他这样说:   ……此传所言坊曲,颇合事理。《长安图志),平康为朱雀街东第三街之第八坊,其第九坊即宣阳;以丹凤街言,则第五坊平康,第六坊宣阳。传云:“平康里北门东转小曲,即宣阳。”是平康宣阳路皆直南北,其街则直东西。传又云:“日暮计程不能达”,则作传者信笔漫书之,非实情也。……又案《北里志》云:“平康里入北门东迴三曲,即诸妓所居之聚也”,又“其南曲中者,门前通十字街”。盖宣阳,平康,南北俱有曲可通,不必外街……   从这些话里,我们可以看出:俞正燮认为作者是错误了的,然而他却曲为迴护,说“作传者信笔漫书之,非实情也”。   然而,实际上作传者并没有错误,也并没有漫笔书之。象白行简那样熟悉于长安静坊小曲的人,还会把那有名的平康里的地理弄错吗?俞正燮之所以这样说,正就是因为他自己对于长安坊里的组织完全没有明白。他据《长安图志》来数平康宣阳二里的次第有没有数错,我们这里不必提,因为这还无关重要。可是就在俞正燮的这几句短短的话中,我们就看到了三个错误:第一,他说平康里北门东转小曲即宣阳里;第二,他说平康宣阳路皆直南北,其街则直东西;第三,他说宣阳平康二里南北俱有曲可通,不必外街。   关于第—点,俞正燮的误解是可以原谅的,因为他所见到的《李娃传》是《太平广记》本,文中有脱漏之处,因而看去不很明白。所谓“至里北门”者,初看上去好象是指平康里,然而仔细看下去,就明白是指宣阳里。如果传中说“至宣阳里北门”,那么俞正燮就不会误解了。按平康里宣阳里均在长安东城,其西为朱雀街东第二街,其东为朱雀街东第三街,隔街对着东市;平康里在北,宣阳里在其南,故宣阳里的北门,正面对着平康里的南门。荥阳公子和李娃求孕嗣归,原拟自平康里南门入,所以当他们到了平康里的南门前的时候,也就是到了宣阳里北门。李娃所谓“此东转小曲”是指宣阳里北门内东转小曲,因《太平广记》本“里”字前漏了“宣阳”两字,致俞氏有此误。   关于第二点,俞氏之所谓路和街,不知其分别何在,不知是否以里内的街道称路,里外的官街称街。可是无论如何,俞氏总是错误。因为唐代长安各坊里,除了皇城之南的三十个里内只有东西横街以外,其余各里之内,均有自东至西及自北达南的十字街。十字街是在坊内的,因其形如十字,故称,这是俞氏所没有理解的。   关于第三点,俞氏的话是十分武断的。查唐代长安各坊里,都是互相隔绝的,坊里的四周是里垣,垣外为官街,非三品以上和坊内三面皆绝者,不得向官街开门的,坊里和官街的交通,非经里门不可,如果我们以现在对于那些热闹的大街的观念来理解唐代长安的官街,那就大错了。所以俞氏的“宣阳平康,南北惧有曲可通,不必外街”之说,完全是毫无根据之谈,其原因是没有看懂《北里志》,以为其中所谓十字街就是官街。   现在,我们来看—看从李娃宅到李娃姨所税宅的路程吧:李娃宅是在平康里内横街西南的鸣珂曲,而李娃姨所税的空宅,是在宣阳里内直街东北方的小曲中。所以,要从平康里西南的鸣珂曲到宣阳里东北的小曲,我们必须走平康里中的横街(其全程长六百五十步),向东,至十字交叉点,然后向南走直街(其全程长三百五十步),出平康里南门,过朱雀门南之第二横街(宽四十七步),入宣阳里北门,走直街,东转,始抵小曲。这就是最捷近的路,算起来大约有五六百步左右,路并不算近。   可是这样解释了之后,读者之疑仍不能明,因为从平康里到宣阳里,虽则要经过我们前面所说的路径,但是两坊究竟还是邻坊,何至于会象传中所说的那样“日已晚矣,计程不能达”?这里,我们除了要了解唐代长安街里组织之外,还要知道唐代京师的夜禁之律。   当时长安是京畿之地,帝皇之居,为了治安起见,有执行很严的夜禁的必要。这夜禁是由金吾掌执的。天晚昼漏既尽,顺天门(神龙元年以后改称承天门)击鼓,各坊里闭里门,官街上就断绝交通,不听人行,只许在坊里之内来往。直到五更三筹,顺天门再击鼓,坊门复开,官街上始听人行。夜禁中还在官街上走的,就是犯夜,按律就得处罚。   在《李娃传》中,当荥阳公子初至李娃家,推说住处路远,想赖在那里的时候,姥曰:“鼓已发矣,当速归,无犯禁”;在沈既济的《任氏传》中,当郑六在妖狐任氏那里宿了一宵出来的时候,“及里门,门扁未发。门旁有胡人鬻饼之舍,方张灯炽炉,郑子憩其帘下,坐以候鼓”;薛用弱《集异集》的《裴通远》条(《太平广记》卷三四五引),记裴通远自通化门归来,有白头妪随之,“至天门街夜鼓将动,车马转速,妪亦忙遽而行”;而牛肃《记闻》的《张无是》条(《太平广记》卷一百引)也记“天宝十二载冬,有司戈张无是,居在布政坊,因行街中,夜鼓绝,门闭,遂趋桥下而跧”等事。这些记载,都可以作为唐朝严厉执行夜禁的旁证。   夜禁的法令,在《唐律疏义》上说得更明白。该书卷二十六《杂律上》《犯夜》条律云:   诸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不坐。   注曰:“闭门鼓后,开门鼓前,有行者皆为犯夜;故,谓公事急速及吉凶疾病之类。”疏义曰:“宫卫令,五更三筹,顺天门击鼓,听人行。昼漏尽,顺天门击鼓四百槌讫,闭门。后更击六百槌,坊门皆闭,禁人行,违者笞二十。故注云:‘闭门鼓后,开门鼓前,有行者皆为犯夜;故,谓公事急速……但公家之事须行,及私家吉凶疾病之类,皆须得本县或本坊文牒,然始合行。若不得公验,虽复无罪,街铺之人不合许过。既云‘闭门鼓后,开门鼓前禁行’,明禁出坊外者,若坊内行者,不拘此律。”   律又云:   其直宿坊街,若应听行而不听,及不应听行而听者,笞三十;即所直时有贼盗经过而不觉者,笞五十。   《疏义》曰:   诸坊应闭之门,诸街守卫之所,有当直宿,应合听行而不听及不应听行而听者,笞三十。若分更当直之时,有贼盗经过所直之处,而宿直者不觉,笞五十;若觉而听行,自当主司故纵之罪。   这两条律文和注疏,把唐代夜禁令的施行方法解释得明明白白。《李娃传》中李娃姨氏之所以要等到日晚才对荥阳公子说“郎骤往觇之,某当继至”,就是利用了这犯夜的禁令,算定荥阳公子到了平康里之后,坊门即闭,不能即刻再回到宣阳里来质问李娃何以迁居,而她又可以从容收拾器物,退了税屋而去;而荥阳公子之所以“计程不能达”,至于弛其装服,质馔而食,赁榻而寝,及质明始策蹇而赴宣阳,也就是为了这个夜禁。总之,我们应该注意,娃姥施行她的奸计,其最大关键全在于利用这个犯夜律,使荥阳公子两面扑空,而金蝉脱壳之计始遂。   白行简在写这一段文章的时候,是确实有他的理由,而且也完全出于实情,决不是“漫笔书之”的,只是时移代转,当时人尽皆知的事,便不再为后人所理解了。后世的人不明白当时坊里的组织,不明白当时夜禁的法令,便至于不了解这—段文章的用心之处,反而怀疑到作者的错误了。   这里,我想对于作者白行简的生卒来作一番考察。但是,要—想确定他的生卒,却并不是—件容易着手的事。   关于他的卒年,除了一个不可靠的异说以外,白居易的《祭弟文》、《旧唐书》、《新唐书》、《唐诗纪事》等,都—致说他是卒于唐敬宗宝历二年丙午(八二六)冬。这是确实可靠的。   可是他活了多大岁数呢?他是在哪—年生的呢?关于这—点,在我的狭窄的阅读范围中,至今还没有见到明确的记载。白居易在《祭弟文》中没有提到,而他的常常说到自己的年岁的诗里,又极少说到他弟弟的年龄。   然而,在白居易的诗章中,却有—首诗可以作为我们探测白行简的年龄的线索,那就是《白香山诗集后集》卷七中的《闻行简恩赐章服,喜成长句寄之》:   吾年五十加朝散,尔亦今年赐服章!齿发恰同知命岁,官街俱是客曹郎;荣传锦帐花联萼,彩动绫袍雁趁行。大抵著绑宜老大,莫嫌秋鬓数茎霜。   而在“官街俱是客曹郎”一句下面,还有他的自注,说:   予与行简俱年五十始著绯,皆是主客郎中。   自居易对于官街和服章都看得很重,“著绿”、“赐绯”,在他的诗中都被视为一件大事般地记下来。弟弟升官赐服章,自然也是可庆的大事,所以亦见于他的诗章。靠了这首诗,我们知道,白行简到了五十之年方才升任那“从五品上,著绯”的主客郎中。这也是确实可靠的。   可是,他是在哪一年升任的这个官职的,他在那—年是五十岁呢?关于这—点,我们可以参考一下《旧唐书》卷—六六,《列传》卷——六,《白居易传》附的《白行简传》:   十五年,居易入朝,为尚书郎。行简亦授左拾遗,累迁司门员外郎,主客郎中。   《新唐节》卷——九,《列传》卷四四,《白居易传》附的《白行简传》也说:   与居易自忠州入朝,授左拾遗,累迁主客员外郎,代韦词判度支,按进郎中。   根据新旧两个《唐书》的《白居易传》,我们知道了:白居易是在唐宪宗元和十三年戊戌(八一八)“量移忠州刺史”的;元和十四年己亥(八一九)三月,白居易和元稹在入蜀的途中相会,“停舟夷陵三日,时季弟行简同行”;当年的冬天,白居易又被“召还京师,拜司门员外郎。”所以《旧唐书》所记的“十五年”应该是元和十五年庚子(八二○),白行简是随着哥哥一同入都的,而且,也和哥哥同时升了官,作了左拾遗。这个,白居易还写了一首《行简初授拾遗,同早朝入阁,因示十二韵》的诗作纪念。至于白行简的迁司门员外郎是哪—年的事,现在我们还无法知道,可是关于他在任主客员外郎的时候,我们却在《唐会要》卷五十九的《度支员外郎》条看到如下的记载:   长庆三年十二月,度支奏:主客员外郎判度支案白行简,前以当司判案郎官刑部郎中韦词,近差使京西勾当和籴,遂请白行简判案。今韦词却回,其白行简合归本司,伏以判案郎宫,比有六人,近或止四员,伏请更置郎官一员判案,留白行简充。勅旨:依奏。   从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知道,一直到唐穆宗长庆三年癸卯(八二三)十二月止,白行简尚任“从六品上”的主客员外郎,那么,他的迁升主客郎中,必然是在长庆四年甲辰(八二四)唐敬宗宝历元年乙巳(八二五)和宝历二年丙午(八二六)这三年之中了。可是,白行简到底是在这三年之中的哪一年作了主客郎中呢?   我们应该重新提出白居易的那首《闻行简恩赐章服,喜成长句赠之》的诗来研究一下:   白居易在那首诗的题目上既然是说“闻”又说是“寄”,很明显的可以看出来白氏兄弟二人并没有住在—起。长庆四年甲辰(八二四)初,白居易在杭州,同年五月离开杭州,除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于洛中;次年,宝历元年乙巳(八二五)授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