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民国三年(1914)十二月十二日至四年(

类别:其他 作者:胡适字数:797更新时间:23/03/02 14:13:33
  湘江东西,中直浯溪,石崖天齐。   可磨可镌,刊此颂焉,何千万年!   二九、罗素论战争   (二月十二日)   〔中译〕总而言之,反抗敌国的侵略将使这种侵略变成一种灾难,它使敌国产生忧虑,从而认为自己的侵略行为是正义的。   所以,在文明国家中,不争主义似乎不仅是久远的宗教理想,而且是实践智慧的源泉。只有自傲和忧虑是接受不争主义的障碍,但军事荣耀可以由更高尚的自豪去克服。对现代文明国家坚不可摧的清醒认识,则有助于克服忧虑感。   三○、荒谬之论   (二月十二日)   三一、纽约旅行记   (二月十四日)   十三晨至此,以电话告韦女士及普耳君约会时。   十一时普耳见访,相见甚欢。此君为哥伦比亚大学毕业院生,专治英文学。   一时往访韦女士于其居,女士为具馔同餐。谈二时许,与同出,循赫贞河滨行。是日天气晴和,斜日未落,河滨一带,为纽约无上风景,行久之,几忘身在纽约尘嚣中矣。行一时许,复返至女士之居,坐谈至六时半始别。   女士谓“普耳君投书中(余以普君原书示之)所论杀人以救人,其理颇未能惬人意。杀甲以救乙,是犹以甲之命为救乙之具也,与康德所谓无条件的命令大背。”此言是也。墨子曰:“杀一人以利天下,非;杀己以存天下,是。”则进于是矣。   是夜东美各大学与会者如下:   harvard(哈佛)   yale(耶鲁)   是夜,议事至十二时许始散。   十四日,星期,至哥伦比亚大学访友,遇张亦农、严敬斋、王君复、邝煦堃、杨锡仁、张仲述诸君。   自女士所居与韦君同出,余往中西楼,赴亦农、敬斋晚餐之约也。   在中西楼餐时,亦农、敬斋忽起立招呼外来数客,其一人乃黄克强元帅也。亦农绍介余与相见。克强颇胖,微有髭,面色黧黑,语作湘音。余前次来此,颇思访之,闻其南游而止,今日不意之中遇之,不可谓非幸事。   餐后以车至车站。车停港外,须以渡船往。船甫离岸,风雨骤至,海上皆黑,微见高屋灯火点缀空际,余颇欲见“自由”之神像乃不可见。已而舟行将及车次,乃见众光之上有一光最明亦最高,同行者遥指谓余曰:“此‘自由’也!”   此次旅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