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史_15 吕思勉(秦)
类别:
其他
作者:
吕思勉字数:58380更新时间:23/03/02 14:21:23
③ 《华阳国志?蜀志》。
(四)七弃与三不去
七弃 在秦汉时期又称 七去 ,即后来所说的 七出 ,是指秦汉时期男子主动解除婚姻关系的七个条件。据《大戴礼记?本命》和《公羊传》庄公二十七年何休注所说, 七弃 的内容大致如下:(1) 无子 弃妻。孟子说过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在宗法社会里能不能传宗接代被看作头等大事,所以不能生育作为出妻的头一条理由自是理所当然的。如西汉后期,扬雄在《答刘歆书》中写道: 妇,蜀郡掌氏子,无子而去。 《东观汉记》卷十九载,东汉人应顺与许敬是好朋友,许敬婚后始终无子,于是应顺帮许敬休妻另娶。《拾遗记》载,贾逵姐为韩瑶妻,因无子而归娘家。又据《后汉书?桓荣传》,汉明帝的太师桓荣到40岁还没有生子,他的得意门生何汤就替老师作主把师母送回娘家,并替桓荣物色了一位女子。可见无子被弃是多么天经地义。
(2) 淫佚 弃妻。如果女子不信守贞节,和丈夫之外的任何男人发生性关系,一经发觉便可被丈夫抛弃。而男子却可以纳妾,可以嬖婢,可以狎妓,可以和家室以外的女子成奸而不受社会的责难。这种两性间的不合理现象在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却往往被认为是合理的。(3) 不顺父母 弃妻。
侍候公婆是媳妇的本分,如果被认为没有做到这一点,这个女人就是无德的了,按理说是不能留在家里的,特别是如遇到挑剔的婆婆或苛刻的丈夫则更是如此,如《后汉书?鲍永传》载,鲍永对后母非常孝顺,鲍永的妻子曾在鲍永的后母面前斥责狗,结果被鲍永赶出家门。《后汉书?姜诗传》也载,姜诗极其孝顺母亲,他的妻子对婆婆则更是小心谨慎。老太太有个习惯,喜欢食用江水,因此媳妇经常要到离家六七里的地方去弄江水回来。有一次风很大,媳妇回来晚了,老太太感到口渴,姜诗责骂了妻子之后便把她打发走了。
④ 《艺文类聚》八十五,《婚礼谒文》。
⑤ 《盐铁论?散不足》。
⑥ 《汉书?陈平传》。
① 彭卫:《汉代婚姻形态》,三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134~143 页。
(4) 口多言 弃妻。古人认为,女子话多就会导致亲戚关系不和,造成恶果,如《诗?瞻邛》: 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天降,生自妇人。 班昭在《女诫》中也以 妇言 为四行之一。因此多嘴多事的女子也要被离弃。据《汉书?陈平传》,汉初陈平早年因家庭穷困,住在哥哥陈伯家里,陈伯与弟弟非常友爱,自己耕田,让弟弟读书。陈伯的妻子因为要经常拿钱供养陈平便很有怨气。有人看陈平既魁梧又漂亮,就说: 陈平这么穷,怎么长得这么好? 嫂子嫉恨陈平光读书不干活,便接口回答道, 也一样吃糠呗,有这样的小叔子,不如没有。 陈伯听到后嫌她多嘴多事而弃之。
(5) 盗窃 弃妻。盗窃固然不好,但有人往往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以盗窃为由把妻子休掉。如《汉书?蒯通传》载,某家在夜里丢了肉,婆婆硬是认为被儿媳偷走的,结果将儿媳逐走。《汉书?王吉传》也载,王吉求学时曾和妻子住在长安,东面邻居的大枣树伸到王吉的院子中。有一天王吉的妻子摘了几颗枣给王吉吃,王吉便认为这是偷盗,把妻子休了。邻居听说后很不忍心,要砍掉枣树,结果许多邻里相劝,王吉才答应把妻子接回来。
(6) 嫉妒 弃妻。在以男子为中心的封建社会,女子嫉妒会妨碍丈夫讨妾,妨碍丈夫宠婢,妨碍丈夫对一切别的女子产生染指之欲,因此男子十分忌恨女子的这种嫉妒。如《汉书?元后传》载,王禁妻对王禁的多置宠妾表示不满,王禁便以 嫉妒 为借口与妻子离婚。《后汉书?冯衍传》也载,冯衍的妻子任氏泼辣而嫉妒,不许冯衍蓄妾,夫妻共同生活了大半辈子,老了竟把妻子给休了。他给任氏的弟弟任武达写了一封信,谈他弃妻的理由: 先圣之礼,士有妻妾,虽宗之眇微,尚欲逾制。年衰岁暮,恨入黄泉,遭遇嫉妒,家道崩坏。 可见在古人的观念中,男人讨妾是多么神圣和必要。
而遇上个不让讨妾的妻子,竟是败坏家道,令人羞愧了。最后说: 不去此妇,则家不宁;不去此妇,则家不清;不去此妇,则福不生;不去此妇,则事不成。自恨以华盛时不早自定,至于垂白、家贫、身贱之日,养痈长疽,自生祸殃。衍以室家纷然之故,捐弃衣冠,侧身山野,绝交游之路,杜仕宦之门,阖门不出,心专耕耘,以求衣食,何敢有功名之路哉! (7) 恶疾 弃妻。妻子患有重病或恶性传染病,就不能主持家庭饮食和对祖宗的祭祀,以封建观念看来,这样的妻子在家庭中已经基本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所以须弃之。但在秦汉时期的史籍中,目前尚未找到因 恶疾 而弃妻的实例①。
从目前掌握的史料看,除 七弃 之外,以下三个方面也可体现男子的离婚权。
(1)妻子主张分居或争财。如《后汉书?独行列传》载,李充家境贫苦, 兄弟六人同食递衣 ,其妻主张分居,结果李充 呵叱其妇,逐令出门.《华阳国志?广汉士女赞》载,广汉某女因争夺财物而到处挑拨,破坏了家庭和睦,其丈夫马上 出妻,让财还弟.(2)妻子家中有人犯法。如《汉书?金日c传》载,霍光女嫁给金日c子,不久,霍光家谋反事发,于是,金日c子 上书去妻.又据《晋书?礼志》,东汉末,刘仲武娶妻于毋丘氏,当毋丘氏家族成员毋丘俭拥兵造反时,刘仲武则 出其妻.(3)政治上的需要。据《太平御览》卷三八九引《三辅决录》载,汉桓帝诏令窦叔高娶公主为妻,窦叔高便与其妻离婚。
① 樊静:《中国婚姻的历史与现状》,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68 ~71页。
从妻子的角度看,一方面有所谓 三不去 的规定,另一方面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体现离婚权。
据《大戴礼记?本命》和《公羊传》庄公二十七年何休注, 三不去 用现在的话说是指:(1)娘家已无人的妻子可以不去,以免离异后妻子无法生活。
(2)与大夫共同为父母居三年丧的妻子可以不去,表示不忘她的恩德。
(3)贫贱时娶的妻子在丈夫富贵后要求离婚时可以不去,表示不使丈夫违背道德规范。
就妻子的离婚权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种情况中:(1)丈夫的品德不良。如《后汉书?列女传》载,吕荣的丈夫许升 少为博徒,不理操行 ,吕荣的父亲 乃呼荣欲改嫁之.(2)丈夫患有 恶疾.如《汉书?卫青传》载,曹寿患 恶疾 ,其妻平阳公主离婚而去。
(3)丈夫家中贫苦。如《汉书?朱买臣传》载,朱买臣家中十分贫困,其妻因此与朱买臣离婚①。
(五)改嫁与再嫁
秦汉时期人们关于女子的贞节观念比唐宋时期以后相对淡漠,所以改嫁与再嫁的现象广泛存在。
改嫁指女子与丈夫离婚后另寻新夫。如外黄富人之女在离开丈夫家后改嫁张耳;景帝王皇后在入宫前先嫁给金王孙,后又与金王孙离婚,改嫁文帝太子刘启。长诗《孔雀东南飞》也描述了刘兰芝与焦仲卿离婚后,县令即遣人聘她为妻的情形。
再嫁指丈夫死后女子的重新婚配,它在秦汉时期比改嫁更普遍。在平民中,如西汉时长陵人臧儿,先出嫁王仲,王仲死后再嫁另一男子田氏。在富商大户中,如西汉武帝时临邛大贾卓王孙之女卓文君,在丈夫死后与司马相如成婚。在官吏和贵族中,如西汉中期苏武出使匈奴长期被扣押,其妻误以为苏武已死于漠北而再嫁他人。东汉后期陈相骆俊为袁术所害,其妻再嫁华歆。在学者中,如东汉著名学者蔡邕之女蔡文姬最初出嫁卫仲道,卫仲道死后,蔡文姬又力匈奴所掳成为左贤王夫人,从匈奴返回内地后,再嫁为董祀之妻。在皇族中,东汉光武帝刘秀之姐湖阳公主在寡居之后请刘秀为其寻觅新夫,刘秀也郑重其事地亲自处理此事。
除正妻外,妾、小妻、旁妻等在丈夫死后也可以再嫁。如东汉时钟由与荀攸过从甚密,荀攸死后,钟由助其妾再嫁他人,使之得以 善处.女子改嫁或再嫁的次数在汉代也没有限制,在一般- 情形下是一至二次,多者可达五至六次。如阳武户牖富人张负孙女先后结婚六次。
有人认为,张负孙女、卓文君以及平阳公主等人在再嫁时,都遇到很大阻力,说明女子的再嫁与改嫁在汉代趋于消失。这种看法是欠妥的。乍看起来,张负孙女的再嫁中经波折, 人莫敢娶 ,卓王孙对女儿自作主张再嫁司马相如十分不满;平阳公主对于自己的改嫁也曾犹豫再三。但进一步分析便可看出,人们不敢娶张负孙女,并非因其多次再嫁声名不好,而是顾虑她每次出嫁,丈夫辄死去,颇有 克夫 之嫌;卓王孙所愤慨的是,女儿不经自己同意就私奔于其门第相差殊远的司马相如;平阳公主担心的则是,她所欲改嫁之人卫青在飞黄腾达以前曾是自己家中的 从骑 ,与他结婚有失旧日主人的身份。而张负孙女遇到不惧克夫 后果的陈平,便顺利地再次出嫁;当司马相如得宠于武帝时,势利的卓王孙便 喟然而叹,自以为得使女尚司马长卿晚 ;当人们盛言大将军卫青 于今尊贵无比 、决非昔日家奴可比之后,平阳公主的疑虑顿时冰释,心安理得地改嫁卫青。
① 彭卫:《汉代婚姻形态》,三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270~272 页。
秦汉时期盛行妇女的改嫁与再嫁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1)男女交往比较随便。
女子可以和男子一起宴饮。这在社会上层和下层中都相当普遍。如西汉初,高祖刘邦还于沛,置酒于沛宫,沛地男子和女子 日乐饮极欢 ①。文帝和窦皇后、慎夫人在上林苑中饮酒,也要让侍郎袁盎于旁作陪。东汉后期,琅琊有种习俗是: 倡优男女杂坐 ②。夏侯惇在出任陈留太守后,与官属及妇人一起饮酒作- 乐①。成都市郊和河南密县打虎亭出土的 宴饮观舞 画像砖,也生动展现了这样的场面。
男女结伴同路而行也是正常之事。如东汉末年,简雍与刘备巡游时 见一男女行道 ②。有时还出现陌生男女路上相逢,相互询问,以致产生好感的情形。《汉乐府?相逢行》形象地描述说: 相逢狭路间,道隘不容车。不知何少年,夹毂问君家。君家诚易知,易知复难忘。 男女同车而行也是正常行为。相传,东汉人糜竺乘车归家, 未达家数十里,路旁见一妇人,从竺求寄载,行数里,妇谢竺去。 ③女子可以单独会见男宾。如淮南国中大夫及医者,共饮于医家④。山东临沂金雀山九号汉墓第四组帛画中,画面上有一男一女,男子是医生,在向女主人问候。 1980年山东出土的汉画像石上刻画一座二层楼房,房中女子正襟危坐,其左有二男子拜谒。男子身后跟一女子,手持一棵珠树。下层为车骑行列图。这显然是男子进入闺阁之中拜访女主人的场景,它是现实生活的写照。
(2)性禁忌观比较淡薄。
这可从人的裸体画像和塑像在许多地区的发现得到印证。如西汉长安城遗址出土了数量众多的裸体男女塑像,形体造型十分逼真,塑像表面涂有肉红色,与人体自然颜色十分相仿;洛阳西汉壁画墓门额上有裸体长发女子横卧于树下,绘制逼真,形象也颇为生动;江苏涟水三里墩西汉墓出土了三件裸体铜制人俑,从人形象看是一男二女,其形象的逼真程度也绝非写意之作;南阳出土的画像石上有一男子,动作甚为活泼,又似裸体;山东曲阜颜氏乐园的汉画像中有一石上左右各雕刻三人,其中两人裸体相搏,情趣颇为生动;广西贵县东汉墓中,出土一件裸体男子承灯俑,男子肌肉丰满,面目安祥。
① 《汉书?高帝纪》。
② 《风俗通义?怪神》。
① 《三国志?魏志?卫臻传》。
② 《三国志?蜀志?简雍传》。
③ 《三国志?蜀志?糜竺传》注引《搜神记》。
④ 《汉书?英布传》。
(3)男子不以娶离婚女或寡妇为耻。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施行女子 从一而终 和 夫死不嫁 ,则应同时主张并施行男子也不娶寡妇或离婚女。但在汉代婚姻关系中,男子娶离婚女及寡妇的现象十分普遍,不仅广泛见诸平民阶层之中,而且在皇族和贵族中也极为常见。如汉高祖刘邦的薄夫人初为魏王豹妻、汉军破魏杀豹后, 有诏纳(薄氏)后宫 ①。有趣的是,东汉末年的曹丕、刘备、孙权——以后分别成为魏、蜀、吴的第一代皇帝——都曾以寡妇为夫人。
(4)及时行乐观比较流行。
改嫁和再嫁还与汉代人及时行乐的观念有关。悲叹 去日苦多 是汉代社会颇为流行的一种心态。时人用 人生如白驹过隙耳 来解释自己的尽情享乐。如《古诗十九首?生年不满百》说: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愚者爱惜费,但为后世嗤。 《三国志?魏志?诸夏侯曹传》注引皇甫谧《列女传》记载,东汉人曹文叔在丈夫死后十分悲痛,不欲再嫁,以致于 以刀断鼻 ,毁容自誓,人们劝她: 人生世间,如轻尘栖弱草耳,何至辛苦乃尔! ②
① 《汉书?外戚传》。
② 彭卫:《汉代婚姻形态》,三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195~202 页。
七、丧葬
中国古人既重视养生,也重视送死,有时对于送死的重视程度甚至超过了养生,所以表现送死的丧葬礼俗在中国古代十分盛行。
秦汉时期丧葬礼俗的发展变化以西汉中期为界,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西汉中期以前的贵族大墓多土坑直穴木椁墓,沿用旧的丧葬礼仪,讲究棺椁、礼器制度。墓主人上下有等,身份有定,法度森严,不得逾制,而且墓中随葬品组合是以礼器为主。另外,墓中纳有珍宝、食物、器皿等,品类繁多,资用丰厚。这完全是基于宗教迷信的态度,相信死者在阴间是继续生存的方式,相信死者有知觉和物质要求,相信超自然的幻想世界。亲情哀思只是敬神明鬼的附属。西汉中期以后,随着儒家思想对人日常生活的制约,其以伦理为基础并以人情为旨归的丧葬态度,逐步改变了盲目信奉鬼神的丧葬仪式,象征性的墓室、器物、俑开始大量出现。 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事死如生,事亡如存 ,以生者之 貌 为死者设置、装饰,以传达一种感情的寄托,表现生人的哀思①。
西汉中期以后用陶质明器取代实用的贵重器物随葬,是中- 国古代丧葬礼俗的一次重大变革,说明随着庄园经济的发展,社会上层对随葬品的观念有了显著的改变,认为将庄园中的所有财产都制成象征性的陶质明器埋入墓中,比那些数量有限的贵重器物更有意义,更能全面展示他们所拥有的财富①。
(一)厚 葬
厚葬是秦汉时期丧葬礼俗中的重要特点之一。先以秦始皇陵为例,《水经注》卷八载: 秦始皇大兴厚葬,营建冢圹于丽戎之山,一名蓝田,其阴多金,其阳多玉,始皇贪其美名,因而葬焉。斩山凿石,下锢三泉,以桐为椁,旁行周回三十余里,上画天文星宿之象,下以水银为四渎百川五岳九州,象其地理之势。宫观百官,奇器珍宝充满其中。令匠作机弩,有所穿近辄射之。以人鱼膏为灯烛,取其不灭者久之。后宫无子者,皆使殉葬,甚众。坟高五丈,周回五里余,作者七十万人,积年方成……项羽入关发之,以三十万人,三十日运物不能穷。关东盗贼销椁取铜,牧人寻羊烧之,火延九十日不能灭。 秦始皇陵在三国时残存的封土堆仍高达120多米,底部周长2167米。据考古工作者的实地测量,现在陵高约65米,底边长485米至515米,有人测算建陵时堆土约 1180多万立方米。秦始皇陵还围有长方形的内、外二域。内城周长3840米,面积972675平方米;外城周长6210米,面积2035100平方米。1974年,在陵东1500米处发现了规模巨大的、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兵马俑坑。据秦俑考古队的发掘报告,一号兵马俑坑已出土陶俑、陶马约2000件,木质战车20乘,各- 种青铜兵器40000余件。估计此俑坑内埋藏的陶俑、陶马约6000件,战车40余乘。二号俑坑根据试掘情况估计有战车89乘,驾车陶马356匹,陶质鞍马116匹,各类武士俑900余件。三号俑坑计有驷马战车1乘,陶马4匹,各类武士俑68件。总计三个兵马俑坑面积约20780平方米,有陶俑、陶马7000余件,战车100余乘①。
① 李宏:《汉代丧葬制度的伦理意向》,《中原文物》1986年第 4期。
① 周苏平:《中国古代丧葬习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 104~105 页。
汉代的丧葬习俗仍然依照秦代实行厚葬。如《晋书?索琳传》说: 汉天子即位一年而为陵,天下贡献三分之,一供宗庙,一供宾客,一充山陵。 这就是说,一个新皇帝继位一年之后就开始给自己建造陵墓。要把每年天下贡献的三分之一贡赋作为修筑皇帝陵的费用。如果此说不误,那么汉代皇帝群中寿命最长的汉武帝即位后共执政五十四年,他的茂陵要耗费汉代鼎盛时期十八年的贡赋,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吃惊的数字。据《长安志》引《关中志》说:西汉陵墓一般高汉尺十二丈,方一百二十步,唯茂陵高十四丈,方一百四十步。近年考古工作者实测,茂陵现高仍有46。5米,顶部东西长39。5米,南北宽33。5米,陵底边长240米。陵园垣墙长430米,南北宽414。87米,墙基宽5。8米。其他各陵如高帝长陵底部东西162米,南北132。3米,高31。94米;吕后陵底部东西153。9米,南北135米,高31。84米;景帝阳陵底部东西166。5米,南北155。4米,高31。64米;昭帝以后诸陵的底部边长也都在150米以上,高30米左右。这些数字与《关中志》所载基本上是一致的。
茂陵不仅工程规模浩大,令人瞠目结舌,而且埋葬的珍宝之多也使后世为之惊叹不已。据文献记载,汉代皇帝死后则沐浴饭- 含,饭含之物为珍贵宝珠。身上穿的衣服是以玉为襦、以黄金为缕的珠襦玉匣(详见后文 玉衣 部分)。据《汉书?贡禹传》载,茂陵多藏金钱财物,有鸟、兽、鱼、鳖、牛、马、虎、豹等生禽,共有190种物品。及至武帝死时,由于平日储藏过多,竟达到陵中不复容物的程度。此外,相传武帝墓中还有外国赠送的玉箱、玉杖,以及他生前阅读的杂经三十余卷。尽管后来这些丰富的葬品被赤眉军发掘去一部分,但时隔2000多年后的今天,仅茂陵附近的群众就交献了鎏金兽头银盘、金饼等文物118件。茂陵还出土了我国稀有铜犀牛尊等珍品。以此推测,茂陵中仍遗存着极为珍贵而丰富的古代文物。
汉文帝被称为倡导 薄葬 的皇帝,《汉书?文帝纪》说: 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因其山,不起坟。 但晋建兴年间(公元313- 316年),有人盗掘了霸陵和杜陵(汉宣帝的陵墓)却获得了大量珍宝,以致当时的晋愍帝都大为惊叹: 汉陵中物何乃多邪! ①汉成帝为修造陵寝, 大兴徭役,重增赋敛,征发如雨 、 取土东山,与谷同价 ②。其劳民伤财的情况就可想而知,结果弄得国库空虚,民穷财尽,竟然到了 公家无一年之畜,百姓无旬日之储,上下俱匮,无以相救 ③的地步,也真是骇人听闻了④。
秦汉时期不仅皇帝的陵墓高大如山,贵族的坟墓也具有相当的高度。《周礼?春官?冢人》注引汉律: 列侯坟高四丈,关内候以下至庶人各有差。 如同周代相比,则汉代列侯坟墓的高度- 超过周天子的陵墓。因为周天子的陵墓才高三仞,即高二丈四尺①。又如汉文帝窦皇后幼年家贫如洗,其父以钓鱼为生,不幸坠渊而死。后来窦氏入宫,被立为皇后,于是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朝廷派遣使者重新安葬了皇后父亲,起大坟于观津县城之南,高大如山,百姓号曰 窦氏青山.西汉名将卫青死后,武帝为他筑冢象庐山。
霍去病死后,武帝为他筑冢象祁连山,并在冢前雕刻了大型石人石马及其他动物塑像。其中像马踏匈奴、跃马、卧马、伏虎等石雕,都堪称一流的珍品。
① 详见《文物》1975年第 11 期、1978年第 5期、1979年第 12 期。
① 《晋书?索琳传》。
② 《汉书?扬雄传》。
③ 《汉书?谷永传》。
④ 韩养民等:《秦汉风俗》,陕西人民出版社 1987 版,第 167~168 页。
① 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岳麓书社 1991 年版,第 231页。
贵族厚葬的习俗在考古发掘中也可窥其大概。如湖南长沙马王堆一、三号墓尽管受当时文帝 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 禁令的限制,没有随葬金银珠宝,但所花费的钱财仍然十分惊人。拿漆器来说,西汉漆器被统治阶级视作很时髦的东西,价钱很贵。据《盐铁论?散不足》说: 夫一文(纹)杯得铜杯十.就是说一件有花纹的漆杯要卖十件铜杯的价钱。根据出土的汉代漆器上的题字,可以知道当时官营作坊中有素工(作内胎),髹工、上工(刷漆)、黄涂工(在铜制附件上鎏金)、画工(描绘花纹)、淜工(或写作■、羽、彤的,意思为锥刻铭文、图纹)、清工(最后修整)、造工(管全面的工师)等工种。由于工序复杂,所花工时极多, 一杯棬用百人之力,一屏风就万人之功.如果家里拥有大批漆器,被认为是豪富。《史记?货殖列传》列举了当时 通都大邑 商贾们用以致富的若干种商品,其中就有 木器髹者千枚 一项,认为手里掌握了千件漆器,只要经营得法,可以富足得 比千乘之家 (和千户侯一样的富有)。这里虽然没有具体地讲到漆器的价钱,但可看出它一定是十分昂贵的。马王堆三座墓共出土七百多件漆- 器,该是要耗费多么大的一笔财富①!此外,湖北江陵凤凰山一六七号墓的墓主是一普通地主,但从墓中发掘的大量豪华的随葬品来看,其葬礼竟与周天子不相上下②。
据《后汉书?光武帝纪》载,东汉初有人对社会上的厚葬陋俗感叹道: 世以厚葬为德,薄终为鄙,至于富者奢僭,贫者殚财,法令不能禁,礼仪不能达.因埋葬死者弄得倾家荡产,致使活着的人无法维持生活。光武帝针对这一弊病而提倡 薄葬送终 ,但收效甚微,到了东汉中期以后,不仅厚葬之风未能稍减,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史载,安帝恭陵高十五丈③,其高远远超过茂陵。一般大臣死后,也往往在冢前修筑石祠、石庙、石阙,雕梁画栋,备极华丽。如《水经注?济水篇》载: 黄水东南流,水南有汉荆州刺史李刚墓,有石阙、祠堂石室三间,椽架高丈余。镂石作椽瓦,屋施平天,造方井,侧荷梁柱,四壁引起,雕刻为君臣官属、龟、龙、麟、凤之文,飞禽走兽之像,作制工丽,不甚伤毁。此外,还有弘农太守张伯雅墓、汉司隶校尉鲁峻冢、蜀郡太守王子雅冢等,其墓旁建筑也都规模巨大,石材精美,雕镂工丽。对于当时的这种厚葬陋俗,时人多有讥讽。如《后汉书?赵咨传》说: 国资糜于三泉,人力单于郦墓,玩好穷于粪土,伎巧费于窀穸,自生民以来,厚终之弊未有若此者。 又如《潜夫论?浮侈篇》说: 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或至金镂、玉匣、檽梓、梗、柟。多埋珍宝、偶人、车马,起造大冢,广种松柏,庐舍祠堂,务崇华侈。 贵族死后,国家有时特遣羽林孤儿挽送,或派军队列阵送行。如西汉重臣孔光死后,送葬时羽林孤儿诸生共400人挽送,车辆达万余乘,道路皆举哀以过丧。霍去病死后送葬时,武帝发属国玄用军阵送行,从长安一直摆到茂陵①。由于厚葬成风,所以有时一般人的送葬队伍也蔚为壮观。如《汉书?爰盎传》: 剧孟虽博徒,然母死,送葬车千馀乘。 《后汉书?范式传》: 乃见有素车白马,号哭而来。会葬者千人,咸为挥涕。 又《后汉书?郭太传》: 四方之士千余人,皆来会葬。
① 何介钧等:《马王堆汉墓》,文物出版社 1982 年版,第 30 ~31页。
② 纪烈敏等:《凤凰山一六七号墓所见汉初地主阶级丧葬礼俗》,《文物》1976年第 10 期。
③ 《后汉书?礼仪志》注引《古今注》。
厚葬成风还表现在助丧家钱财的赙赠上。赙赠分为官赙和私赙两种。如果说私赙还具有某种 助生送死 的意义的话,那么官赙则完全是厚葬的产物并促进了厚葬的盛行。西汉时官赙并不常见,从史料记载看,只限于诸侯王、三公、太后、太后之师以及二千石官吏。到东汉时,官赙已很普遍,见于正史记载的就很多,再加上其他文献资料,东汉官赙内容十分丰富,并且不限于钱和帛,绢、缣、布和粟也成了官赙的内容。据《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记载: 自中兴至和帝时,皇子始封薨者,皆赙钱三千万,布三万匹;嗣王薨,赙钱千万,布万匹。据此可知,在东汉光武帝至和帝时期,诸侯王的赙赠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都遵照执行。但个别也有超过赙赠制度的规定,如光武帝的儿子中山简王刘焉,死后竟得 赙钱一亿 ,这是汉代赙赠钱数最多的一次。相当东汉全部官吏一年俸禄的二十分之一。安帝时,官赙制度发生了变化,由于 戎狄叛乱,国用不足 ,始封诸侯王和嗣诸侯王的官赙数量不得不有所削减,如始封诸侯王在和帝前为赙钱三千万,安帝时减为一千万;嗣诸侯王在和帝前为赙钱一千万,安帝时减为五百万;二千石赙钱为百万①。
在厚葬之风盛行的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有识之士反对厚葬的薄葬之论。如《汉书?杨王孙传》载,武帝时杨王孙 学黄老之术,家业千金,厚自奉养生,亡所不致。得病且终,先令其子曰:' 吾欲裸葬,以反吾真,必亡易吾意!死则为布囊盛尸,入地七尺,既下,从足引脱其囊,以身亲土。'但对于杨王孙的要求裸葬,其儿子却很为难,如按父亲的遗嘱办则于心不忍,如不按父亲的遗嘱办又违抗父命,不得已便将此事告诉了父亲的好友祁侯。
祁侯反对杨王孙裸葬。于是杨王孙重申自己的薄葬论。说裸葬的主要目的是要矫正和改变当时社会盛行的厚葬之风: 盖闻古之圣王,缘人情不忍其亲,故为制礼。今则越之。吾是以裸葬,将以矫世也。夫厚葬诚亡益于死者,而俗人竞以相高,糜财单币,腐之地下。或乃今日入而明日发,此真与暴骸于中野何异? 又说: 故圣王生易尚,死易葬也。不加功于亡用,不损财于亡谓。今费财厚葬,留归鬲至,死者不知,生者不得,是谓重感。于戏!吾不为也。 最后祁侯称 善 ,杨王孙也实践了自己的裸葬主张。此外,刘向、王充和王符等人对厚葬之风的盛行也有猛烈的抨击。
(二)葬具
在中国历上上曾出现过多种多样的葬具,如金棺、银棺、铜棺、铁棺、水晶棺、玉棺、木棺、石棺、瓮棺、腊棺、革棺、纸棺等。秦汉时期的葬具值得提及的有木棺、石棺和瓮棺。
木棺在秦汉时期最为常见。皇帝使用棺椁的情况因其陵墓皆未被发掘而不太明朗。诸侯按规定应使用一椁三棺,在考古发掘中与这一制度相符的有某长沙王妻子曹娂墓、北京大葆台某燕王墓、长沙马王堆西汉第二代轪侯墓(三号墓)、长沙象鼻嘴某长沙王墓(一号墓)等①。西汉中期以后砖室和石室墓的掘起,取代了土坑木椁墓的地位,原先的棺椁制度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从而迅速地由成熟走向衰弱。
① 韩养民等:《秦汉风俗》,陕西人民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171~173页。
① 齐书深:《汉代赙赠初探》,《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 2期。
汉代统治者对木棺的制造特别用力,满城发现的中山靖王刘胜妻子窦绾所用的漆棺外镶嵌着26块玉壁,内壁镶满玉版片,共用玉版达192片,玉版背面还有朱书编号文字,可见它们是预先按照编排顺序而加工和粘贴的。马王堆一号墓用四层套棺,外棺为黑漆素棺;二层棺是黑地彩绘棺,彩绘复杂的云气纹以及穿插其间的许多神怪、禽兽图象;三层棺为朱地彩绘棺,彩绘龙、虎、朱雀、仙人等 瑞祥 图象;内棺内髹朱漆,外髹黑漆,再饰以绒锦和羽毛帖花绢,可谓极尽工巧之能事。当时,宫廷之内设专人管理棺椁制造,皇室成员、高官勋臣常得皇帝赏赐的高级棺椁,如霍光得赐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藏椁十五具;董贤得赐 东园秘器 、便房、刚柏题凑;东汉时,蔡茂、梁商等都曾获赐 东园梓宫.《后汉书?礼仪志》说皇帝死, 东园匠、考工令奏东园秘器,表里洞赤,虡文画日、月、鸟、龟、龙、虎、连壁、偃月,牙桧梓宫如故事 ,诸侯王、公主等死,皆用 樟棺,洞朱,云气画 , 公,特进樟棺黑漆.这些高级棺具和马王堆一号墓出土的棺形式相似,木材均用楠梓一类,装饰必求豪华富贵,制造繁琐,耗资巨大。东汉人王符曾尖锐批评这种劳民伤财的做法: 其后京师贵戚,必欲江南檽梓,豫章楩楠,边远下士,亦竞相仿效。夫檽梓、豫章,所出殊远,又乃生于深山穷谷,经历山岭,立千步之高,百丈之溪,倾倚险阻,崎岖不便,求之连日,然后见之,伐斫连月然后讫,会众然后能动担,牛列然后能致水,油溃入海,连淮逆河,行数千里然后到雒。工匠雕治,积累日月,计一棺之成,功将千万。夫既其终用,重且万斤,非大众不能举,非大车不能挽,东至乐浪,西至敦煌,万里之中,相竞用之。此之费功伤农,可为痛心! ①正因如此,所以三国时曹氏父子一再下令薄葬,其中内容之一就是简化棺木的制造。魏文帝《终制》说: 为棺椁足以朽骨,衣食足以朽肉而已。 ②梁容若先生对于中国人过分重视棺椁的倾向评论说:某些人生前未必有一把楸木桌子椅子和桧木天花板,死后要用楸木桧木棺材;生前未必有多少楠木箱子橱柜,死后要用楠木作椁。英国人用最好的木材作船,日本人用最好的木材作建筑,美国人、法国人用最好的木材作家具艺术品,中国人却用最好的木材作棺椁。棺椁一埋了事,使用数量最多,时间最短,造成全国山童野秃,越来越难应付③。
在贵族的木棺上还常见一种与棺等长的旌幡,其中长沙马王堆的二幅旌幡上部较宽,全体呈T字形;临沂金雀山的一幅旌幡上下等宽,全体成长方条状。它们都系由绢帛制成,绘有精致的彩色图画。图画的内容自上而下分三段,分别表示天上、人间、地下。天上和地下都是根据各种神话传说描绘的。前者主要是绘太阳和月亮,有时也有星辰,太阳中有金鸟,月亮中有蟾蜍和玉兔,有时还有奔月的嫦娥。后者则绘各种怪异的水族动物,实际上是表示海底的 水府.至于人间,则绘墓主人日常生活的情况,并突出地绘有他本人肖像。上述长沙马王堆和临沂金雀山的三幅旌幡由于有着细致、精美的彩色图画,所以称为 帛画 ,被作为珍贵的艺术品而受到重视。类似的旌幡在甘肃武威县磨咀子汉墓中也有发现,有的为丝织品,有的为麻织品,都覆盖在棺上,它们或者完全没有图画,或者只简单地绘着太阳和月亮,但都书写着墓主人的姓名和籍贯等,代替了上述帛画中的墓主人肖像,这就是所谓 铭旌 ①。
① 李玉洁:《试论我国古代棺椁制度》,《中原文物》1990年第 2期。
① 《潜夫论?浮侈》。
② 徐吉军等:《中国丧葬礼俗》,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281~282 页。
③ 梁容若:《中国丧葬制度之回顾与前瞻》,《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2年第 5期。
在棺木方面的等级差别十分明显,各阶层不仅在木棺的规模、数量和装饰上存在很大差别,而且在木材质地上也有明显不同。一般而言,统治阶层多用梓木和楠木做棺,普通人多用桐木、杉木、■木或其他杂木做棺,贫穷者只能以席卷尸。
石棺在四川省境内多有发现,这种棺是指挖一个长方形的墓穴,以厚约半寸的石板若干块镶作棺的四周(一般无底,少数也有用鹅卵石镶砌的),将尸体及随葬品放入后,上面再用几块石板覆盖后封土。据普查统计,四川省已发现石棺葬地点84处,墓葬3473座。1978年在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县城东北角内外发掘清理了40多座石棺墓,出土的陶器以双耳罐较为普遍,还有三连罐、小颈壶、豆、矮罐、纺轮等。葬式比较简单,墓底用黄土平铺,尸身上有用麻布覆盖的痕迹。墓坑分布集中,坑位排列有序,方位大体一致。
墓内均为单体,无合葬现象。男的随葬品为剑、盾等,女的随葬品为贝、蚌饰、纺纶等。1982年至1985年在四川宝兴县陇东乡发掘石棺墓108座。葬式比较复杂,出土文物除了大量双耳罐外,还有三足和四足双耳罐、戒指、发饰等,可能是东汉时青衣羌人的墓葬,是目前所知石棺葬文化时代最晚的一处典型墓地①。
瓮棺在海南省境内有所发现。考古工作者从省内汉墓比较集中的地区的发掘情况看,墓坑多为长方形,较浅,主要是瓮棺葬,有的用三釜一甑,另有一釜套在死者头部,并用两块火烧石置于瓮棺之上;有的用二釜二瓮,其中一瓮高50厘米,口径30厘米,腹径60厘米,两瓮瓮底相接,瓮口向外,釜在头部。随葬品有铁釜、三彩琉璃珠和琥珀珠等。有的葬具由五件陶器组成,如番岭坡M10,中间为三件陶釜,头、脚各一件陶罐,脚旁随葬一件小陶釜,棺上放置两块火烧石。M11用五件陶釜相套,釜皆穿底,串连套合;脚部随葬二件小陶釜。作为葬具的陶罐,多饰水波纹、篦纹、方格纹地加小戳印;陶釜为板沿口、素面、圜底。在东方县和乐东县一带,葬具和随葬品有米字纹大陶瓮、菱形纹陶罐,也有方格纹加小戳印的陶罐和板沿口、素面、圜底的陶釜。在琼中县乌石发现的一座瓮棺葬,葬具为一件水波纹大陶瓮,口盖一面铜锣;随葬品有铜锅和漆盘等。在儋县、临高一带的瓮棺葬的随葬品还有五铢钱。从葬具排列有长有短、有竖有横的情况看,死者中有小孩也有成年人;有一次葬也有二次葬。从墓葬的年代看,有西汉也有东汉②。
① 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中华书局 1984 年版,第 92 ~93页。
① 文物编委会:《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出版社 1979 年版,第 352~353 页;文物编委会:《文物考古工作十年》,文物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256页。
② 文物编委会:《文物考古工作十年》,文物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246页。
(三)居丧
居丧又称守丧、值丧或丁忧,是人们为了表达对死者的哀悼之情而产生的一种习俗。在居丧期间,死者的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一般要遵守某些特定的规范或禁忌,这些规范或禁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涵。
秦始皇曾以法令的形式首先在国丧中强制人民实行居丧制度。如《晋书?礼志》: 秦燔书籍,率意而行,亢上抑下。……乃至率天下皆终重服,旦夕哀临,经罹寒暑,禁塞嫁娶饮酒食肉,制不称情。 按照儒家礼制的规定,臣为君服斩衰三年①,民为君服齐衰三月。而秦朝却规定臣与百姓一律为天子服丧三年,所以《晋书》的作者说是 率意而行.秦朝规定天下臣民皆为天子居丧三年,并不准饮酒食肉,嫁女娶妇,显然不太符合现实,所以《晋书》说其 制不称情.汉代时的居丧制度出现了礼、法统一的趋向。西汉初年,汉高祖因江山草创,所以下令承袭秦制, 因而不革 , 率天下为天子修服三年.但实行不久,汉文帝便意识到 其制不可久行 ,在遗诏中改变了这一制度,要求 出临三日,皆释服 ;既葬, 服大红(功)十五日,小红(功)十四日,纤七日,释服 ②。在这里,儒家的三年之丧制度被 以日易月 ,变成36天,并垂为定制。儒家原来服丧三年的主张,到此时被文帝的一纸遗诏修正了。
武帝初年, 好儒术 的窦婴、田蚡二人想恢复儒家原来的三年之丧制度,但未能成功。据《汉书?翟方进传》记载,成帝时方进为相,其后母终,葬后三十六日除服,起视事,声称 不敢逾国家之制.可见当时仍然遵循文帝之制。到了哀帝时,又开始提倡三年之丧。如《汉书?哀帝纪》:哀帝诏曰: 河间王良丧太后三年,为宗室仪表,益封万户。……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 行三年之丧而可得万户侯的封赏;博士弟子员有父母死,也诏准告假丁忧。王莽时,开始盛倡三年丧制。《汉书?王莽传》说: 平帝崩,大赦天下,莽征明礼者宗伯凤等与定:天下吏六百石以上,皆服丧三年。 又说: 居摄三年九月,莽母功显君死,意不在哀。令新都侯宗为主,服丧三年。建国五年二月,文母皇太后崩,莽为太皇服丧三年。 这样,汉文帝的短丧制度又被正式取消。
东汉光武帝刘秀执政期间,国政多趋向简易,因此遗诏丧葬制度 皆如孝文皇帝制度,务从约省 ①,并诏告大臣不许 告宁.但在这一时期,三年之丧在社会上已蔚然成风。如《后汉书?韦彪传》: 彪孝行纯至,义母卒,哀毁三年,不出庐寝。服竟,羸疾骨立异形,医疗数年乃起。 《后汉书?鲍永传》: 永迁扬州牧,会遭母忧去官。 《后汉书?廉范传》: 父遭丧乱,客死蜀汉,范遂流寓西州。西州平,归乡里。年十五,辞母西迎父丧归葬,服竟,诣京师受业。 《后汉书?刘平传》: 拜济阴郡丞,太守刘育甚重之,任以郡职,上书荐平。会平遭父丧去官,服阕,拜全椒长。 《后汉书?江革传》: 建武末年,与母归乡里。母终,至性殆灭。尝寝伏冢庐,服竟不忍除,郡守遣丞掾释服,因请以为吏。 以上这些事例,据杨树达先生考证均发生在光武帝时期②。由此可见,儒家的三年之丧制度经封建最高统治者和儒家的反复倡导、宣扬,至此已深入民心,以致光武帝不许大臣 告宁 及 如孝文皇帝制度 的短丧遗诏也变成了一纸空文。光武帝以后,儒家的三年之丧制度更是大行于世。不仅孝子贤孙们多行此制,而且女子亦行之。如《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 永元四年,当以选入。会(父)
训卒,后昼夜号泣,终三年不食盐菜。憔悴毁容,亲人不识之。 如果大臣不服三年之丧,便为天子所讥。到明帝时,天子本人也自行三年之丧。安帝永初三年(公元109年),邓太后临朝执政时,又提倡三年之丧。《后汉书?刘恺传》说: 旧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由是内外众职并废丧礼。
元初中,邓太后诏:长吏以下,不以亲行服者,不得典城选举。 这一诏令,后又被列入《汉律》之中。此后,行三年之丧成为选举仕进的一种资格。久而久之,儒家的三年之丧制度终于成为 天下之通丧.
① 所谓三年一般只有二十五个月,如《礼记?三年间》: 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 也有人认为死者死后的第二十五个月进行大祥之祭,再隔一个月还要进行 祭,所以三年之丧的丧期应为二十七个月。
② 《汉书?文帝纪》。
① 《后汉书?光武帝纪》。
至于三年之丧的履行,也有某些特殊情况,如按规定,军人可以 遭丧不服 ;皇帝也可专门下诏,令臣下释服,后代称此为夺情起复之制。还有某些人利用丧期弄虚作假,欺世盗名,如《后汉书?陈蕃传》所记载的赵宣,葬亲后在墓道中居丧二十多年,被当地人称为大孝之子,但后来太守陈蕃发现赵宣的五个孩子皆在所谓居丧期间所生,真相由此才大白于天下。
按照汉代的居丧之礼,死者的某些亲属主要是子女在死者未葬时应居服舍,葬后应居住在墓旁的草屋中,并不饮酒吃肉,不近妇人,不作乐,不聘妻,不访友。杨树达先生曾援引大量史料对此做过认真的考证①,可以参看。
居丧之礼对于贵族的规范尤其严格,例如汉武帝元鼎元年(公元前116年),隆虑侯陈融、堂邑侯陈季须都因在为母居丧期间奸淫、兄弟争财而服罪自杀。元鼎三年,常山王刘勃也因在父服丧期间奸淫,饮酒作乐而被其庶兄刘悦告发,结果削去爵位,徒徙房陵。刘贺则因居丧违礼被废去帝位。《汉书?霍光传》载:汉昭帝死后无子,大将军霍光等文武大臣迎立昌邑王刘贺继承皇位。但刘贺在居丧期间,毫无 悲哀之心 ,当昭帝的灵柩还停放在前殿时,他居然让随从的昌邑乐人击鼓、吹箫、唱歌、演戏。而且还经常派人去买猪肉、狗肉,私下偷偷吃掉。他还与随从的昌邑官员一道偷吃祭灵用的供牲食品和美酒。刚即位二十七天,他就开始与宫女淫乱。由于刘贺居丧作乐、饮酒食肉及淫乐等丑行违背了居丧制度,引起了朝廷上下的一致不满,于是即位不到一月的刘贺被废去了皇位。又据《后汉书?赵孝王良传》,赵惠王刘乾因居父丧私下纳妾淫乐而获罪,被汉安帝削去王位。
汉朝对于遵守居丧之礼的贵族一般都给以赞美和奖励。如《后汉书?东平王苍传》: 敞丧母至孝,国相陈珍上其状。永宁元年,邓太皇增邑五千户。 《后汉书?济北惠王传》: 次九岁丧父,至孝。建和元年,梁太后下诏曰:' 济北王次以幼年守藩,躬履孝道,父没哀恸,焦毁过礼,草庐,土席,衰杖在身,头不枇沐,体生疮肿。谅暗已来,二十八月。自诸国有忧,未之闻也,朝廷甚嘉焉。今增次封五千户,广其土宇,以慰孝子恻隐之劳。'《后汉书?任城孝王尚传》记载:任城王尚也 博有孝行,丧母服制如礼 ,为此曾受到桓帝嘉奖,增封三千户。又《后汉书?彭城靖王恭传》: 和性至孝,太夫人薨,行丧陵次,毁胔过礼,傅以相闻,桓帝诏使奉生酒迎王还宫。 ①
② 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商务印书馆 1933 年版,第 242~243页。
① 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商务印书馆 1933 年版,第 268~273页。
(四)黄肠题凑
黄肠题凑 是流行于秦汉时期的一种特殊葬制,其使用者主要是帝王及其妻妾,还有皇帝特许的宠臣。三国时魏人苏林在注释《汉书?霍光传》中释该词时说: 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故曰黄肠;木头皆内向,故曰题凑。 即 黄肠 是指墓葬的材料和颜色(柏木黄心), 题凑 是指墓葬的形式和结构(木头皆内向)。 黄肠题凑 是西汉中期才出现的名称,而在此之前,则称为 题凑. 黄肠题凑 葬制在史书中有这样一些记载:《汉旧仪》 武帝坟高二十丈,明中高一丈七尺,四周二丈,用梓棺黄肠题凑。 《汉书?霍光传》: 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赐……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臧椁十五具。 《汉书?董贤传》: (帝)令将作为贤起冢茔陵旁,内为便房,刚柏题凑。 《续汉书?礼仪志》: 治黄肠题凑,便房如礼。 《盐铁论?散不足》: 今富者绣墙题凑,中者梓棺楩椁。 目前最早的黄肠题凑墓发现于河北石家庄市小沿村,墓主身份属诸侯王,时代约当西汉早期。题凑木与椁壁板呈垂直方向垒砌于椁室四周,木头皆内向,题凑前壁略呈方形,长宽各约4米,直达墓道尽头,因墓在历史上被盗挖而烧毁,详细情况不得而知。
在长沙湘江西岸咸家湖畔发现的象鼻嘴一号墓和陡壁山一号墓为了解 黄肠题凑 葬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这两座墓都是带斜坡墓道的岩坑竖穴墓,研究者们认为可能分属于西汉某位长沙王和他的妻子。象鼻嘴一号墓坑口长20米,宽18米,坑深7。9米,底部置木结构的甬道、题凑、前室、后室、两层回廊以及两重木椁和三重套棺。题凑由908根柏木垒成,围在外椁四周,并略低于外椁,平面呈凸字形,前、后壁宽13。2米,两侧壁长14。1米。题凑木宽25米,厚0。3米,长度在1。5~1。7米左右。题凑内的外椁空间分前室、内椁和回廊三部分,内椁内设后室,中央置放三重套棺,左右和后方三面有内回廊,分为七室,外椁回廊也分十二室,各小室分别放置陶器、漆器、丝织物、冥钱等随葬品。陡壁山一号墓的 黄肠题凑 是在外椁壁板四周用179根粗大的黄心柏木垒成,其中,东边垒三层,每层东西方向铺15根,共45根;南北两边各垒三层,每层南北方向铺18根,共54根;西边通墓道只垒二层,每层东西方向铺13根,共26根。四边高度都低于椁室外壁板。南北两边最下层的第四、十、十六三根木枋都是平铺垒叠,没有榫卯扣接。现存最长的黄肠木为1。17米,最短的(有被盗掘者砍断的痕迹)为0。27米,多数残长0。7~0。9米,均为0。4米左右的见方。椁顶和题凑外围填塞木炭和白膏泥,起防潮和密封的作用。
① 徐吉军等:《中国丧葬礼俗》,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358~361 、382 ~383 页;林剑鸣等:《秦汉社会文明》,西北大学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347~348 页;丁凌华:《中国古代守丧之制述论》,《史林》1990年第1 期。
1974年到1975年在北京大葆台发掘的两座墓也属 黄肠题凑 式,墓主人据测可能是西汉燕王刘旦或广阳顷王刘建和王后。其中一号墓保存较好,这座墓的题凑用15880根柏木椽垒成,平面呈长方框形,外径长18米,宽10。8米,高约3米,壁厚0。9米。北壁共垒30层,每层纵铺108根,东西两壁亦各30层,每层横铺160根,南壁有缺口(即门),东西两侧30层,每层纵铺34根。黄肠木绝大多数制作平整,表面打磨光滑,呈棕褐色,木质很好,经鉴定,是柏木。一般长90厘米,宽、高各10厘米,个别也有高、宽各20厘米的。层层之间没有榫卯固定,全是平堆起来的。有的黄肠木不平正,就垫上薄木片或木屑加以调整,使各层保持严密紧凑,只是在黄肠题凑顶部加一层压边木,以巩固整个结构。这种形式与前引《汉书?霍光传》苏林注所讲的情况完全吻合。与长沙题凑墓不同的是,题凑高度超过了椁室,墓室顶盖棚木直接压在题凑上面,题凑起了承重墙的作用,从而使整个墓室结构更加严密。另外,这座题凑墓的外藏椁建在题凑外面,由扁平立木构成双层 外回廊 ,题凑内部空间则被划分为前室、后室和内回廊三部分,后室中部置重椁和三层套棺。形制最复杂、保存最好的 黄肠题凑 墓发现于江苏高邮县天山,墓主人可能是西汉中晚期的某代广陵王或王后。一号汉墓的题凑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1。35米,东西宽11。2米,高约4米,前后两面设门,门外均用短题凑封闭,使墓室俨如方城。题凑内外各有一层回廊,内回廊同于椁室,重椁套合在一起,椁室内分前、后室,套椁置于后室。内外回廊均被分隔成若干小间,内置木俑、木兽、陶器、漆器、铜钱等随葬品,小室门扉、壁板上有 食官内户 、 中府内府 等字样,表明这些小间是对地面宫室的模拟。这座墓的题凑木较有特点,在857根木头上均涂有一层黄色颜料,两端横截面中心部位嵌小方木块,又在四面凿出阴阳榫,使与上下左右的题凑木互相吻合。题凑木上加涂黄色颜料,可能与用楠木代替柏木有关,而在两端中心部位镶嵌小方木,或许是《盐铁论?散不足》上 绣墙题凑 的实物证据。
西汉 黄肠题凑 墓是中国传统的木椁墓的继续和发展,前堂、后室、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外藏椁以及多重棺椁、积石积炭等复杂结构标志着木构墓室制的完全成熟。西汉以后随着砖室墓和石室墓的兴起,木结构的 黄肠题凑 葬制慢慢退出了历史舞台。但作为一种高级的葬制, 黄肠题凑 仍受到人们的重视,为了克服建筑材料不足的困难,东汉时期出现了用石头取代木材的做法,于是黄肠石 应运而生。《后汉书?礼仪志》载:建造陵墓时, 方石治黄肠题凑便房如礼。 考古中已发现多座黄肠石墓,河北定县的一座东汉诸侯王墓中出黄肠石4000多块,大部分凿成近方形,长宽各1米左右,厚约0。25米,其中174块有铭刻或墨书文字,内容为进贡石材的县名和石工的籍贯、姓名或尺寸。黄肠石垒成题凑,围绕在砖构墓室的外侧,在砖室上面又平铺石块三层,用黄肠石建成一个封闭的空间,与高邮天山汉墓的题凑结构较为相似。河南孟津的邙山上发现过一座东汉晚期的黄肠石墓,部分黄肠石上刻有文字,主要是姓氏或尺寸。在徐州土山的东汉彭城国王室墓中也发现过十几块黄肠石①。
① 徐吉军等:《中国丧葬礼俗》,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27O~274 页;林剑鸣等:《秦汉社会文明》,西北大学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359页;尤振尧:《 黄肠题凑 葬制的探讨》,《南京博物院集刊》1982年第 4期。
(五)玉衣
玉衣是供皇帝和贵族死后穿的葬服,又称 玉柙 或 玉匣 ,是用许多四角穿有小孔的玉片并以金丝、银丝或铜丝相连而制成的。分别称为金缕玉衣、银缕玉衣和铜缕玉衣②。
玉衣的出现大约是在西汉文帝和景帝时期,属于这一时期的实物目前已发现于陕西咸阳杨家湾汉墓、江苏徐州北洞山汉墓和山东临沂洪家店汉墓等。玉衣存在的下限大约是在东汉末年或三国初年。安徽亳县董家村汉墓所出土玉衣的准确年代为汉桓帝延熹七年(公元164年),是目前所见实物中年代最晚的。据《三国志?魏志?文帝纪》,魏文帝曹丕于黄初三年(公元222年)下令禁止使用玉衣,而在考古发掘中也确实还未见到三国以后的玉衣。但某些少数民族的情况有些例外,如《三国志?魏志扶余传》记载,扶余国王埋葬时所用玉衣由汉朝政府供给,方法是汉朝将玉衣存放在玄菟郡(其治所在今辽宁省沈阳附近),扶余国王死后可派人前来领取。司马懿消灭公孙渊时,发现玄菟郡库房中还存留玉衣一件,这已在曹丕下禁令之后。以玉衣为葬服的主要目的是使尸体得以永久保存,如《汉书?杨王孙传》载,杨王孙认为玉石能使尸体千年不朽,他说: 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郁为枯腊,千载之后,棺椁朽腐,乃得归土,就其真宅。《后汉书?刘盆子传》也载,西汉各皇帝陵墓中凡穿有玉衣的尸体都完好如生人,这当然不足为信,但也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当时人对于玉能防腐的认识①。
根据已发表的材料,我国目前出土汉代玉衣或玉衣片的省、市有:北京、河北、山东、江苏、河南、陕西、安徽、湖南、广东和云南,其中河北出土的数量最多(见附表)。
从附表所列资料可以看出,出土玉衣的西汉墓葬有十八座,所出玉衣为金缕的八座,银缕的二座,铜缕的二座,丝缕的一座,不知为何种缕质的五座。就玉衣片的质料而言,除玉质外,还有用琉璃片作为代用品的。出土玉衣的东汉墓葬有十六座,其中出银缕、铜缕玉衣各一套的有三座,出银缕玉衣的三座,出鎏金铜缕玉衣一座,出铜缕玉衣的七座,所出玉衣不明缕质的二座。玉片的质料有玉质的,也有石质的②。
汉代玉衣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68年在河北满城一号汉墓中出土的中山靖王刘胜的金缕玉衣和1973年在河北定县40号汉墓中出土的中山怀王刘修的金缕玉衣。
刘胜的金缕玉衣(图91)在刚发掘时因年代久远已经变形,部分玉片也因金丝折断而散乱,但整个玉衣仍然完整地保存下来。经考古工作者精心地修复后,这件玉衣全长1。88米,共用玉片2498片。玉片的大小和形状按人体各部分的不同形状而设计,以长方形和方形者居多,另外还有三角形、梯形、多边形等。玉片角上穿孔,以便用金丝编缀。玉衣分头部、上衣、裤、手套和袜五个部分,每部分又由若干部件构成。头部由脸盖和头罩组成,上衣由前片、后片和左右袖筒组成,裤由左右裤筒组成。玉衣外表和人体相似,共用金丝1100克①。这些金丝都经过了细致的加工,并且随部位的不同,既有圆型、扁圆型和麻花型之分,也有单股和用许多根金丝拧成的合股之分。
② 史为:《关于金缕玉衣的资料简介》,《考古》1972年第 2期。
① 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中华书局 1984 年版,第 93 ~94页。
② 卢兆荫:《再论两汉的玉衣》,《文物》1989年第 10 期。
① 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等:《满城汉墓》,文物出版社 1978 年版,第 22页。
刘修的金缕玉衣全长1。82米,包括头、上身、双臂、双手、双腿、双足,以及三角形臂饰二件,在腹部上下垫盖的小玉帘二件,共十三个部件组成,总计用玉片1203块,金丝约2580克。玉片形状多为梯形和长方形,少数为三角形和不规则的四边形。玉衣头部长约30厘米,最大径21厘米,由头罩和脸盖组成。头罩与风帽相似,顶部为一较大的圆形玉片,全罩用玉片99块。脸盖长13厘米,最宽处19厘米,用玉片30块,脸盖上还用一块整玉刻出鼻罩。上身分前后两片,均由肩部和身部(包括胸、腹部)两段联接而成。
上身长52。5厘米,最宽处35厘米,前后两片结构相同,前片用玉片125块,后片用157块,双臂缀成袖筒状,内侧有开缝,展开后片呈梯形,长约53厘米,上宽34。7厘米、下宽25。5厘米,共用玉片162块。双手作拳握状,长17厘米、最宽处10。5厘米。大拇指单独分出,手掌一侧和手指、掌心交界处开缝。左手用玉片46块,右手用玉片47块。双腿缀成裤筒状,出土时长55厘米,上宽50厘米、下宽33。5厘米,内侧开缝,共用玉片240块。双足均作齐头高腰平底鞋状,长27厘米,最宽处11。4厘米,鞋帮高6。3厘米、鞋腰高9。5厘米、腰口直径9。8厘米。左右足可分辨,足后跟外侧开缝,共用玉片178块。所有玉衣部件都用金丝编缀,而各部件相互之间则不联缀。
金丝编缀方法一般为四孔联结,用两根金丝在背面十字交叉,穿过园孔,再在正面拧一道麻花,然后自左至右向下盘成圆结。锁边则用一根金丝从相邻的两孔背面穿过,在正面再拧一道麻花,再盘成圆结。玉片大部分用黄玉和青玉制成,色调协调,正面抛光,背面很少切割锯痕。金丝较粗,抽拔成丝后还经过仔细加工,断面一律为圆形,长短也差不多①。
有人认为按汉代葬制的规定,诸侯王死后只能穿银缕玉衣,而刘胜与刘修之所以能穿金缕玉衣,应是皇帝对他们的特殊优待。这种意见实际上是忽视了在葬制方面两汉的区别,而以东汉的葬制比附西汉的诸侯王。按西汉的葬制,皇帝和王侯的玉衣皆可以使用金缕,如《后汉书?礼仪志》注引《汉旧仪》: 帝崩……以玉为襦,如铠状,连缝之,以黄金为缕。腰以下以玉为札,长一尺,[广]二寸半,为柙,下至足,亦缝以黄金缕。 《后汉书?梁竦传》注引《汉仪注》: 王侯葬,腰以下玉为札,长尺,广二寸半,为匣,下至足,缀以黄金缕为之。 从考古发掘中看,西汉诸侯王和列侯的玉衣大多数是金缕的,但也有银缕、铜缕和丝缕的。只是因为西汉的皇帝陵还未发掘,所以皇帝玉衣的形制究竟如何尚缺乏实物来印证,但仍可从《西京杂记》的下述记载中窥见一斑: 汉帝送死皆珠襦玉匣,形如铠甲,连以金缕,武帝匣上皆缕为蛟龙鸾凤龟麟之象,世谓为蛟龙玉匣。 到了东汉时期,玉衣分级使用的制度已经确立。
《后汉书?礼仪志》记载,皇帝使用金缕玉衣,诸侯王、列侯、始封贵人、公主使用银缕玉衣,大贵人、长公主使用铜缕玉衣。在发掘出土的资料中,可以确定为东汉诸侯王的除中山简王焉用鎏金铜缕玉衣外,其余如中山穆王畅、鲁孝王庆忌、陈顷王崇、鼓城王、下邳王等,皆用银缕玉衣。刘焉的玉衣使用鎏金铜缕可能属于当时皇帝的特赐。《后汉书?中山简王焉传》记载,刘焉与窦太后及窦宪兄弟关系密切,死后丧葬规格特别高, 制度余国莫及 ,因而特赐鎏金铜缕玉衣是完全可能的。亳县董园村一号汉墓的银缕玉衣可能属于始封的列侯,蠡县汉墓的铜缕玉衣应是嗣侯使用的。可见考古发现的东汉玉衣,其等级制度与《后汉书?礼仪志》所载基本相符。
① 林剑鸣等:《秦汉社会文明》,西北大学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358~359 页。
从上述《后汉书?礼仪志》记载可以看出,玉衣是汉代皇帝以及诸侯王、列侯、贵人、公主等皇室成员专用的殓服。这些皇室贵族死后殓以玉衣,是当时丧葬礼仪制度所规定,所以史书纪传一般不作记载。例如皇后、皇太后按制度皆用玉衣,而史书多不载,只在《汉书?定陶丁姬传》和《后汉书?孝崇匽皇后纪》中见到有关玉衣的文字。前者记述王莽奏贬傅太后为定陶共王母,丁太后为丁姬,以其为 藩妾 , 去珠玉衣.后者记载孝崇匽皇后死后, 敛以东园画梓寿器、玉匣、饭含之具,礼仪制度比恭怀皇后.匽皇后为蠡吾侯翼的媵妾,本不应该享受玉匣等待遇,但由于她是桓帝的生母,和平元年(公元150年)尊为皇后,所以死后以皇后之礼葬之,史书因此特加记载。至于考古发现中殓以玉衣的诸侯王,如中山靖王刘胜、怀王刘修、简王刘焉、穆王刘畅和鲁孝王刘庆忌等,在其列传中也没有关于使用玉衣的记述。由此可见,皇族葬以玉衣在当时是理所当然,如无特殊缘故史传无需记载①。
《汉书》和《后汉书》中有关赐以玉衣的记载皆见于外戚、宠臣的列传。
如霍光为博陆侯,赐 璧珠玑玉衣 ;董贤受哀帝宠爱,预赐 珠襦玉柙;耿秉为美阳侯, 赐以朱棺玉衣 ;梁竦追封褒亲愍侯, 赐东园画棺玉匣衣衾 ;梁商袭封乘氏侯, 赐以东园朱寿之器、银缕、黄肠、玉匣什物十八种.这些外戚、宠臣皆非皇族,因而虽为列侯也需要朝廷特赐才能使用玉衣。这在当时属于特殊礼遇,所以史传特别予以记载。
西汉诸侯王夫妇多并穴合葬,即所谓 同坟异藏 ,王和正妃所用的玉衣,属同一等级,例如中山靖王刘胜夫妇所用的玉衣皆为金缕。东汉王侯盛行夫妇同穴合葬,在已发掘的东汉王侯夫妇合葬墓中,除中山简王刘焉墓可能为两套鎏金铜缕玉衣外,其余如中山穆王刘畅墓、下邳王墓、费亭侯墓所出的玉衣都是银缕、铜缕各一套。这个现象十分值得注意,它可能说明在玉衣分级使用的制度确立以后,王侯的配偶只能使用铜缕玉衣②。
附表:考古发现玉衣资料一览表①
①那志良:《珠襦玉匣与金缕玉衣》,台湾《故宫学术季刊》第 2卷第 2期。
②卢兆荫:《再论两汉的玉衣》,《文物》1989年第 10 期。
八、结语
我们已介绍和分析了秦汉时期有关服饰、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