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类别:
其他
作者:
马南邨字数:78461更新时间:23/03/02 14:21:38
下雨趣闻
一九六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的《人民日报》第五版,刊登了“有关雨的趣闻”,共有三则,都是外国的,大概因为那一版全是国际资料的缘故。但是,我却因此想到我们中国古书记载的下雨趣闻,比外国的更多得多。
虽然,从前许多作者,对于各种自然现象,不能理解,只把它们记录下来;而后来的许多读者,甚至于又都把它们当做神话看待,这就使大批可供科学研究的资料长期被埋没,实在可惜。不过,历代记录的这类材料,有许多总算保存下来了,谁有兴趣,尽可以把分散的材料,集中到一块,加以分析研究,也许可以解答某种特殊的问题,也未可知。
例如,说到钱雨。人民日报登载的材料中,叙述“一九四○年的一天,苏联高尔基州突然下了一阵带有大量古老铜钱的雨,人们把这种雨叫做铜钱雨”。而在我们中国,这样的例子就很不少。据南北朝时代的任昉在《述异记》一书中载:“周时,咸阳雨钱,终日而绝。”“王莽时,未央宫中雨五铢钱。”
“汉世,颖川民家雨金铢钱。”又据《宋史》《五行志》载:“绍兴二年七月,天雨钱,或从石甃中流出。”明代的《稗史汇编》也有这样的记载:“成化丁酉六月九日,京师大雨,雨中往往得钱。”可见钱雨并非奇事。
而且,我们还知道有金雨。《竹书纪年》载:“夏禹八年夏六月,雨金于夏邑。”后来任昉也写道:“先儒说:夏禹时,天雨金三日。古诗云:安得天雨金,使贱同如土。是也。”他在《述异记》中又写道:“周成王时,咸阳雨金。今咸阳有雨金原。”“汉惠帝二年,宫中雨黄金、黑锡。”“汉世,翁仲儒家贫力作,居渭川,一旦天雨金十斛于其家。”象这样的金雨不知道外国是否也有。
还有五谷雨。任昉说:“吴桓王时,金陵雨五谷于贫民家、富者则不雨矣。”照他这么说,好象老天爷居然也会区别贫富似的。这当然是一种附会。宋代刘敬叔的《异苑》又载:“凉州张骏,字公彦,九年天雨五谷于武威、燉煌,植之悉生。”在五谷之中,有降稻米的。如晋代崔豹的《古今注》载:“惠帝三年,桂宫、阳翟俱雨稻米。”也有降黍的。崔豹又写道:“宣帝元康四年,长安雨黑黍。”《宋史》《五行志》也说:“元祐三的六月,临江县涂井镇,雨白黍;七月又雨黑黍。”同样,《元史》《五行志》载:“至元十一年十月,衢州东北雨米如黍;邵武雨黑黍,如芦穄;信州雨黑黍,郡邑多有,民皆取而食之。”又有雨粟的。崔豹说:“武帝建元四年,天雨粟。”“宣帝地节三年,长安雨黑粟。”当然也有雨麦的。晋代张华的《博物志》载:“汉武帝时,光阳县雨麦。”在各地县志中还有许多同样的记载,我没有一一去查阅,这里就不列举了。
如果只看上面所举的几部书,我们还不能完全发现其他各种下雨的趣闻。其实二十五史和笔记小说中的材料,多至不可胜数。随便再打开《汉书》《五行志》,其中就写道:“元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叶相胶结,大如弹丸。”这大概可以叫做草雨吧。此外,崔豹还说过:“汉帝永和中,长安雨绵,皆白。”又说:“宣帝元康四年,南阳雨豆。”《宋史》《五行志》也载:“元丰二年六月,忠州雨豆;七月甲午,南宾县雨豆。”这些绵雨、豆雨等等例子可以说明,下雨的时候,能够随雨下降的东西还有不少,决不止于我们所说的这一些。
那末,我们应该怎样解释这类现象呢?这些是神怪现象吗?显然不是。这些现象实际上都是由旋风所引起的。旋风又叫做回风,古人早已知道它的厉害了。
明代《管窥辑要》一书,引唐代天文学家李淳风的话说:“回风卒起,而圜转扶摇,有如羊角,向上轮转,有自上而下者,或磨地而起者,总谓之回风。”当回风刮起的时候,飞沙走石,平地而起,直冲到高空中去。因此,地面的东西往往会被刮到天上,刮到很远的地方,然后又落到地面上来。这样就形成了所谓钱雨、金雨等等奇怪的现象。实际上这些现象的产生,道理却很简单。
我们走到郊外旷野去,常常看见一阵旋风卷起沙土,变成一条黄色的飞龙。据说,人要是处于这个龙卷风的中心,就非常危险。甚至天上的飞鸟,如果碰上这股龙卷风也逃不了。所以,《宋史》《五行志》说:“庆元二年十二月,吴县金鹅乡铜钱百万自飞。”这当然是被旋风刮跑了的。《续文献通考》载:明代“洪武八年,库钱飞。时南台民家屋上有钱,竖立瓦上,各贯以竹,或得一二十文,皆库钱也”。明代蒋一葵的《长安客话》也写道,“涿州旧有塔在桑乾河中,名镇河塔。嘉靖元年,塔崩,内有古钱,皆飞空如蜨。”把这些记载同前面所举的例子连起来看,问题的真相就表现得非常清楚了。
从下雨的趣闻中,我们不难知道,有许多离奇古怪的现象,只要仔细研究,其中都有一些道理。因此,我们对于古人遗留下来的各种记录材料,甚至包括许多神怪记录在内,也不要随便一概抹杀,而要从中寻找有用的东西。
发现“火井”以后
前几天,遇见一位老乡。他告诉我:“就在咱们住的那个村庄,发现‘火井’了。”这真是一个喜事。从来不知道有火井的地方,现在居然也有了火井,怎么不叫人高兴呢?
可是,在发现了火井以后,就应该赶快加以利用,千万不要让它白白地浪费掉,这是最要紧的。即便由于它是新发现的,人们对它的资源状况,还不能一下子就了解清楚;或者因为技术设备不够,还不能很快加以利用。然而,无论如何,我们总得赶快采取措施,尽可能地利用它,而不应该使它受到无谓的损耗。
我们所说的火井,照现代科学的名称,就叫做天然气。这是一种气体燃料,即天然产生的可以燃烧的气体。它的主要成分是沼气,化学名称是甲烷;此外,也包含有少量的二氧化碳、氮气、氦气及其他气体。这就是说,它是一种混合的气体,外文译名又叫做“瓦斯”。它的产生,如同煤炭和石油一样,也是由于埋藏在地下的有机物长期变化而来的。正因为这样,所以它不但可以单独存在,也常常与煤炭或石油共生,因而同时存在。这种气体聚集的地方,只要打一口井,它就会自然地喷出来。在喷口上一点就着,火力很强,所以我国民间和古书上都把它叫做火井。
据宋代刘敬叔的《异苑》一书的记载,我国最早发现火井的地方是四川临邛县。他写道:“蜀郡临邛县有火井,深六十余丈。汉室之隆,则炎赫弥亘;桓灵之世,炎势渐微;诸葛一窥而更盛。”这里说到东汉桓帝和灵帝的时期,火井已经不如最初那样旺盛了,可是诸葛亮去看了一下,火势却又旺起来。这当然有点近乎神话,十分牵强。不过,天然气流动的情形,有时也会在某个时候旺盛,某个时候衰微,后来又转为旺盛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记载证明,我们早在汉代就发现了天然气,就已经知道火井的用处。在科学史上,这恐怕也是应该大书特书的。
同书又说:“北狼山、遥火山西有火井,深不可见底,炎热上升,若微电。以草爨之,即火发其山矣。”又据《邛州府志》载:“在州治西南八十里有火井。蜀都赋:火星荧于幽泉,高焰煽于天陲。注曰:欲出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须臾焰出,以竹筒盛之,其火无灰。井有水、火,取井火煮水,一斛得盐五斗。家火煮之则盐少。”现在我们如果到四川自流井等地,看看煮盐的情形,仍然和《邛州府志》的记载差不多。
翻开《潼川府志》,我们同样也能看到类似的记载。如:“在蓬溪县伏龙山下,地洼若池。以火引之,有声隐隐出地中,少顷炎炽。夏月积雨停水,则焰生水上,水为之沸,而寒如故。冬月水涸,则土上有焰,观者至焚衣裙。”这些都可以证明,在四川各地,历代都有许多火井,终年不断地喷出瓦斯,遇火即燃。同时,在南方其他不少地区,同样也有火井存在。
至于在北方,是不是也有火井呢?这在过去一般人的心目中,一直是个疑问。甚至有的人很肯定地认为北方没有火井。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不但我们现在已经发现北方也有火井,而且从历史文献中同样可以找到证明。
例如,在河北省的阳原境内,据地方志载,这里是古弘州地,有“火井,深不见底。炎气上升,常若微电。以草爨之,则烟腾火发,故名曰茔台”。可见北方也有火井,并非只在南方才有。至于在甘肃玉门附近地区,因为出产石油,同时也有大量的天然气,更是人所共知的了。
因此,用现代科学观点来说,所谓火井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即气井、油井、煤井。这三种井都能喷出天然气,都可以点燃,都可以叫做火井。我们应该设法充分利用这几种火井的天然气,以代替煤炭的燃烧,节约用煤;并且用以代替加工所需要的动力,节约大量的劳动力;同时可以改善劳动环境,减少灰渣和高温辐射等对环境卫生的不良影响。
更重要的是,如果天然气发现得多了,还可以用来制造碳黑、肥料、人造石油以及其他许多化学工业产品。我们看到国外进口的许多合成纤维、人造橡胶、人造羊毛、合成氨化肥、酒精等等,有相当大的部分都是从天然气中提炼制造的。
由此可见,发现了火井以后,如果善于利用它,那末,它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生产上的用途,将日益增大;它对于我们社会主义的国民经济建设,将发挥日益巨大的作用。
茄子能成大树吗?
请你想想,栽一棵茄子,会长成一株大树,这是可能的吗?就普通常识来说,这无疑地是不可能的;然而,这又是确实根据的。
唐代高择的《群居解颐》中有一段记载:
“岭南地暖,草菜经冬不衰。故园辅之中,栽种茄子,宿根多二、三年者。渐长,枝干乃成大树。每夏秋熟时,梯树摘之。三年后,树老子稀,即伐去,别栽嫩者。”
这里所说的茄子,到底是不是茄子,似乎还值得研究。人们很有理由怀疑,变成大树的茄子也许不是茄子,而是别的一种植物。
可是,早在高择以前,晋代稽含的《南方草木状》中,就有一则专讲“茄树”的,文字与上面所引的大同小异。只是高择说到这种茄子“宿根多二、三年者”,而嵇含说“宿根有三、五年者”;高择说“三年后,树老子稀,即伐去”,而嵇含说的是“五年后”。
由此人们又会怀疑,这两则文字相差不多,是否以讹传讹?但是,再查其他古书,也有同类的记载。唐代刘恂的《岭表录异记》中,有一段记载与高择的记载相同。还有《岭南异物志》一书,也写道:
“南土无霜雪,生物不复凋枯。种茄子十年不死,攀缘摘之,树高至二丈。”
茄子竟然能活十年,并长到两丈高,这真是一株大树了。这能够说是以讹传讹吗?为什么这许多作者都会信以为真呢?不仅如此,并且有的作者还确切地证明有人亲眼看见了。例如唐代的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说:
“岭南茄子,宿根成树,高五、六尺,姚向曾为南选使,亲见之。”
看来这的确是一种茄子,并非传讹。因为茄子的品种很多,在气候、土壤等特殊的条件下,也有可能会长成了大树。或者这种茄子树和茄子的区别,正如木棉树和棉花的区别一样,也未可知。
实际上,不只在南方有许多特殊品种的农作物,就在北方,也有许多普通的农作物,在特殊的条件下,同样会出现异于寻常的发展形态。我们常常听说,在北方农村中,有的公社生产队种植的马铃薯,一个就有六斤重,白薯一个就有十多斤重,这些确实不算稀奇。至于在某些试验农场中,也有的棉花宿根,长了两三年,这也是事实,并非传讹。
说到棉花,大家都知道,也确实有特殊优良的品种,亩产可达八九百斤籽棉的。这是经过特殊的栽培,不但土壤的条件要好,肥料充足,灌溉得法,而且整枝等技术细节都要掌握一套特殊方法。比如,发现“赘芽”和“边心”就要去掉;不必要的“油条”和空枝”也要打掉,并且要打得适当;“顶尖”要根据棉花的生长情况、又按照季节,分几次剪除;中耕、培土等要及时结合进行。有的专家估计,经过有计划的若干年不断的培育,枝干高大、结桃多的棉花新品种就可能出现。这是有科学根据的。
由此可见,我们不但应该相信,茄子长成了大树是可能的;而且其他农作物以及其他植物,同样有可能经过培育发展成为新的特殊品种。这中间存在着一个重要的道理,就是说,在一般的品种和特殊的品种之间,存在着互相区别又互相依存的关系;从一般到特殊,又从特殊到一般,在条件具备的时候,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这个道理很普通,但是又很重要,凡是关心农业生产的人,都应该注意加以研究。
现在假定有人说,某处的茄子长成了大树,你听了一定不会相信,以为这个人扯谎。但是,我劝你首先要表示相信他,因为在一般的茄子中完全可能出现特殊的品种。这样,你才能够进一步具体地分析和研究其中的道理。同时,假定有人提议要按照某处种茄子的经验,马上在你的菜园里实行起来,你也许很热情地接受这个建议。但是,我却劝你不要急于实行它。因为你的具体条件也许很差,照别处的经验实行起来有种种困难,不如慎重一点为好。
总之,我们应该承认一般中有特殊,所以茄子能成大树;但是,同时又要指出,这是在某种条件下才有可能,换句话说,这只是特殊的现象。如果要使这个特殊现象,又变成为一般的现象,要使许多地方的茄子都变成大树,那还必须使许多地方普遍地都具备一定的条件。这是一个前提,它不但符合于茄子的变化规律、而且符合于一切事物变化的规律。
讲点书法
近来有许多书法家在传授书法,更有许许多多青年学生,非常认真地在学习书法。这些现象一方面叫人高兴,另一方面也叫人担心。
大家这么热情地传授和学习我们祖国传统的书法艺术,这难道不是令人高兴的事情吗?又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呢?
问题发生在书法教学的根本态度方面。这就是说,我们应该用什么态度去看待书法?应该如何传授书法?又应该如何学习书法?
现在有人把书法讲得未免太死板了,好象非把老一套全搬出不,叫学生全部接受不可。这就不能不使人有点担心了。
其实,对于初就写字的小学生,只要使他们知道写字的正确姿势,怎样执笔,怎样运动腕肘,怎样下笔提笔,这就行了;不必弄得死死板板的,更不要把书法说得那么复杂。至于对程度较高的人,尤其不必给他们套上种种束缚。因为有一些书法问题还需要斟酌,讲死了不好。
请问当代的书法家们,是不是能够把各家关于书法的见解都统一起来呢?这显然还做不到。那末,为了发展我国的书法艺术,我们就只有在百家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下,让各种书法充分地得到发展。
就以执笔的方法来做一个例子吧。比如,现时流行的一种意见是“要紧握笔管”,特别要求学生“着力握笔”,“以全身之力,由肘而腕,由腕而指,由指而笔管,而注于笔尖”。这一点,学生很难掌握。虽然老师也说“执笔不可过紧”,但是究竟紧到什么程度才适当呢?于是,有经验的老师又搬出他自己从前学会的一种方法来了。这就是站到学生的背后,出其不意地去拔学生手里的笔管,以拔不掉的为好。
这种意见和这种做法,到底好不好呢?宋代的苏东坡早已做了结论,认为这是不好的。他说了一个故事:
“献之少时学书,逸少从后取其笔而不可,知其长大必能名世。仆以为不然。知书不在于笔牢。浩然听笔之所至,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然逸少所以重其不可取者,独以其小儿子用意精至,猝然掩之,而意未始不在笔。不然则是天下有力者莫不能书也。”
苏东坡的这一段议论,应该承认是讲得对的。尽管王羲之是我国晋代大书法家,他对他的儿子王献之的那种教导方法,却未必全都是很高明的。
再从握管时的指法来说,许多老师都教学生,要使“五个指头各有其使命,分别放在一定的位置上”。这是否也是天经地义不可改变的呢?
显然,对于这一点,古人同样早有不同的做法。明代文征明的《甫田集》中也说了一个故事:
“李少卿谓征明曰:吾学书四十年,今始有得,然老无益矣。子其及目力壮时为之!因极论书之要诀,累数百言。凡运指、凝思、吮毫、濡墨与字之起落、转换、小大、向背、长短、疏密、高下、疾徐、莫不有法。盖公虽潜心古迹,而所自得为多,当为国朝第一。其尤妙者,能三指搦管,虚腕疾书,今人莫能及也。”
请注意,这里的重要关键在于三指握管。李少卿的全部笔法都只靠他的三个指头来实现。如果把五指的用法说死了,那末,对此又该作何解释呢?
可见我们对于书法的许多问题,还有待于商讨和斟酌,不要把它们全都说成死死板板而不能活用的。
特别要注意,有的人从刻字合作社那里,直接搬来了方块图章上的字体结构,当做书法艺术的准则。这是不应该提倡的。宋代晁补之的《鸡肋集》中有关这个问题的意见,很值得参考。他写道:
“学书在法,而其妙在人。法可以人人而传,而妙必其胸中之所独得。书工、笔吏竭精神于日夜,尽得古人点画之法而模之。浓纤横斜,毫发必似,而古人之妙处已亡。妙不在于法也。”
这就说明,即便是最高明的书工、笔吏、能够模仿古代书法家的笔迹,但是,不能得其妙处,那又有什么艺术价值呢?
当然,话还得说回来。这个意思并不等于说根本不要讲究书法。讲一点书法的最一般最基本的要求,完全有必要。宋代的沈括,在《梦溪补笔谈》中说得好:
“世之论书者,多自谓书不必用法,各自成一家,此语得其一偏。譬如西施、毛嫱,容貌虽不同,而皆为丽人。然手须是手,足须是足,此不可移者。作字亦然。虽形气不同,掠须是掠,磔须是磔,千变万化,此不可移也。若掠不成掠,磔不成磔,纵具精神筋骨,犹西施、毛嫱,而手足乖戾,终不为完人。杨朱、墨翟贤辩过人,而卒不入圣域。尽得师法,律度备全,犹是奴书。然须自此入,过此一路,乃涉妙境,能无迹可窥,然后入神。”
沈括的见解,确有独到之处。我们无妨照这个意见,讲一点起码的书法原理,不要讲得太死板,不要做书法的奴隶,而要懂得灵活运用,这就好了。
选帖和临池
前次谈了书法问题之后,刚巧孩子从学校回来,叫嚷着要买字帖,要练习写字。做父母的当然很高兴。
选什么帖子呢?孩子转述教师的话,说要颜体的《多宝塔》。孩子问:这个字帖好不好?这一下可难住了大人。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只好含糊其词了。
说心里话,我是不大喜欢颜体的,可能还有人不大喜欢,连古代的人也有不喜欢颜体的。宋代魏泰的《东轩笔录》中,就有一段文字写道:“江南李后主善书,尝与近臣语书。有言颜鲁公端劲有法者,后主鄙之曰:真卿书有楷法,而无佳外,正如扠手并脚田舍汉耳。”在这里,他用田舍汉做比喻虽然不妥当,但是,由此可见颜鲁公的字,作为书法艺术来说,确实不算好。
明代杨升庵的《墨池琐录》中,也有一段批评颜鲁公书法的文字。他写道:“书法之坏,自颜真卿始。自颜而下,终晚唐无晋韵矣。至五代,李后主始知病之,谓颜书有楷法,而无佳处,正如扠手并脚田舍翁耳。李之论一出,至宋米元章评之曰:颜书笔头如蒸饼大,丑恶可厌。又曰:颜行书可观,真便入俗品。米之言虽近风,不为无理。”
那末,为什么历来传授书法的,常常先用颜体字帖,当做学习的入门呢?这大概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颜鲁公的书法仍有可观之处;又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由于古人公认颜真卿为忠臣。因为敬仰他的为人,所以也重视他的墨迹。这很自然的。杨自庵在《丹铅总录》中另有一段文字写道:“朱文公书,人皆谓出于曹操。……刘恭文学颜公鹿脯帖,文公以时代久近诮之。刘云:我所学者唐之忠臣,公所学者汉之篡贼耳。”当时还有陈继儒在《妮古录》中也写道:“欧公尝云,……古之人皆能书,惟其人之贤者传。使颜公书不佳,见之者必宝也。”这是从政治上来看问题。尽管他们当时是从封建政治立场出发,然而,这个原则是无可非议的。
同样从政治上看问题,我们现在既不提倡封建的政治主张,而是为了学习我们祖国的书法艺术,那又何必硬要孩子们去临颜鲁公的字帖呢!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这里除了颜体以外,还印了另一种字帖——柳公权的《玄秘塔》,你看如何?殊不知柳体并不比颜体好多少。初学者如果就临摹柳体的字帖,也没有什么好处。柳公权的字虽然也是好字;但是,古来也有人对柳公权的书法做了批评。米南宫就曾批评过柳体。据杨升庵的《墨池琐录》记载:“米元章目柳公权书为恶札。如玄秘塔铭,诚中其讥。”这个例子进一步证明,选字帖要求各方面都满意,实在很困难。
可以断定,从书法学习的一般要求来说,死抱住一种字帖,临之摹之,并不是好办法。唐代北海太守李邕,擅长书法,当时名满天下,许多人士都学他的字体,而李邕自己却不以为然。他劝人们不要死板地学他的书法,后来明代的陈继儒在《岩栖幽事》一书中,曾经把李邕的话记载下来。他写道:“李北海书,当时便多法之。北海笑云:学我者拙,似我者死。”象李邕这样的态度,我以为是正确的。他没有骄傲自满,好为人师,把自己的书法当做了不起的典范,叫别人来学习。相反的,表现比较谦虚,同时也是严肃负责地对待向他学习的人们。
从这里,我们应该得到启发。要知道,无论学习哪一种字帖,对于初学者都未必适宜。最好在开始学字的时候,只教一些最基本的笔法,然后练习普通的大小楷。等到笔法完全学会,能够运用自如的时候,随着各个人的喜爱,自己选择一种字体,同时尽量多看各种法帖墨迹,融会贯通,就能写一手好字。
当然,要想写出好字,必须用心练习。古人学书法,每日临池,非常勤奋。比如晋代的王羲之,便是一个典型例子。许多古人的笔记都描写他“临池学书,池水尽黑”。这种精神是令人敬佩的。但是,人人不必都做书法家,究竟怎样用功,可以随各个人的需要和爱好而定。所以,临池之法,也不必过于拘泥。
《南史》《陶宏景传》描写他“以荻为笔,画灰中”。宋代米芾的《书史》也写了许多古人学字的故事。比如钟繇,“居则画地,……卧则画被,穿过表”。这些也可以说明,临池的方法应该灵活运用,同样不必拘于一格。
为了节约起见,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个老方法。你可以随便找到一块方砖,用一束麻绑成一枝笔,放一盆水在旁边。每天早起或者睡前,用麻笔蘸水在砖上写字,随写随干,极为方便,又可以省去笔墨纸张的消耗。如果你愿意,就请试试吧。
从红模字写起
对于一部分老师选定一种字帖,给初学写字的学生临摹,我曾表示了不同的意见。有一位研究书法的老朋友大不以为然,他认为必须选定一种字帖,不能没有字帖,并且批评我太主观。
我承认有些意见免不了带着主观成分,如果事实证明那些意见有错误,我一定要改正。但是,说起书法艺术,这不同于小学生练习写字的问题,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的意见,应该平心静气地摆事实、讲道理。最后能一致起来当然很好;既便还不一致,彼此保留个人的意见,又有何不可呢?
在谈论颜真卿书法的时候,我在前次《夜话》中已经说明了,我决不否认他的书法仍有可观之处,更没有低估他在当时政治上的作用。老实说,我自己早年也临写过颜帖;个人对颜鲁公书法的端正、浑厚和刚劲也很佩服。但是,我却认为不必硬要孩子们去临摹鲁公的字帖,正如不必临摹其他字帖一样。我的老朋友却一口咬定颜体楷体最讲规矩,初学非临摹它不可。这个意见难道就没有一点主观片面的成分吗?
其实,我的意见有两层。头一层意思是说,我们不要选定一种字帖,教初学的学生死抱住它,照样临摹,因为很难找到各方面都很完美的字帖。无论颜帖、柳帖、欧帖、赵帖等等,如果死学一种总不是好办法。又一层意思是说,学会了基本的笔法,多练习普通的大小楷,等到能够运用自如的时候,自己选一种喜欢的字帖,同时多看各种法帖和墨迹,融会贯能,就能写一手好字。把这两层意思合起来看,我觉得并没有什么原则错误。
宋代陈师道的《后山谈丛》记载了一段事实,他说:“世传张长史学吴画不成而为草;颜鲁公学张草不成而为正。世岂知其然哉?”这就是说,唐代草书大家张旭,本来要学吴道子的画,因为学不来,所以变成写草字;而颜真卿本来是要学张旭的草书,也因为没有学成,结果变成写楷字。可见照着一种字体去临摹,并不一定能学得成。
同样的道理,晋代王羲之的书法,本来是学卫夫人的,然而五代时期的书法家杨凝式却指出他不应该学卫夫人。杨凝式有一首诗写道:
“十年挥素学临池,始识王公学卫非。
草圣未须因酒发,笔端应解化龙飞。”
可见书法是要依靠自己掌握,不要死死地去学古人,也不能依靠喝醉了酒乱写乱涂。
正因为这个缘故,古为有人主张临摹王羲之的字帖,也遇到了反对。据《南史》《张融传》载:“融善草书,常自美其能。(齐高)帝曰:卿书殊有骨力,但恨无二王法。答曰:非恨臣无二王法,亦恨二王无臣法。”张融的话说得对,为什么一定要学王羲之父子的书法呢?应该有后来居上的自信心,要怪王羲之父子生得太早了,看不到后人的书法啊!
还有其他学者也曾表示过这样的意思。例如,宋代张邦基的《墨庄漫录》就有如下的文字:“吾每论学书,当作意使前无古人,凌厉钟王,直出其上,始可自立少分。若直尔低头就其规矩之内,不免为之奴矣。”他也批评一些人学柳公权的书法,认为那是“张筋努骨,如用纸武夫,不足道也”。的确,让学习书法的人,陷在古人的字帖之内,作古人的奴隶,或者变成一个用纸的武夫,决不是我们所希望的。
何况一个时代的书法应该有一个时代的气息,死板地学古人的字体,既不必要,更无意义。这个问题不但我们现在了解得很清楚,古人也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了。明代的王世贞,在《弇州山人藁》论书法的文章中,曾经写道:“书法故有时代,魏晋尚矣,六朝之不及魏晋,犹宋元之不及六朝与唐也。”虽然他的意思是说,书法有一代不如一代的趋势。可是,他的意思也可以做另一种解释,就是说,后人要学古人的书法总是学不到的。这是为什么呢?这就是因为时代变了。
试想一想,我们不是曾经见过有些人死学颜、柳、欧、赵等字体的吗?有的学得很象,但是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教学生抱住一种字帖不放,未必有什么好结果。
这样反复说明,我的正面意见应该更容易被朋友们所理解了。我已一再说过,学生在开始学写字的时候,老师应该教一些基本的笔法,然后练习多写普通的大小楷,等到完全学会并且能够运用自如的时候,随他自己高兴选择哪一家的字帖去学习都可以,如果他能够多看各种字体的书法墨迹就更好。所以古今流行的各家碑帖尽可以大量翻印出版,多多益善,以便学者自由选择。我仅仅要求不要过早地把任何一家书法强加于初学的人。
这里留下的唯一问题只在于:初学书法的人如何练习写普通的大小楷呢?我以为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描红模字。大家以前常见到的红模字都是普通的楷体字,学生只要照着红模字,按老师教给的笔法,一笔一笔描划,不用多久就会写熟了。等到熟了以后,自己就能整段整段地默写或抄写诗文小品,就象古人每天默写或抄写千字文一样。在这个基础之上,学生要学什么字帖,岂不是很自由也很容易吗?
我的这一个意见,不知道多数朋友们以为如何?不过有一点应该郑重声明,我决不想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所以无论朋友们赞成或反对,都不至于影响实际教学,可以放心!
创作要不要灵感
曾经有人认为,所谓创作的灵感是唯心的概念,实际上并不存在什么灵感。这种认识对不对呢?在一切文艺创作活动中,究竟要不要灵感呢?
应该承认,过去有许多资产阶级作家和文艺理论家,的确是把创作的灵感做了唯心的解释。特别是有一些解释也说了一些道理,文章也写得不坏,推理的方法也符合形式逻辑的一般要求。虽然它的前提本身往往违背事实,站不住脚,但是它所举的例证颇能迷惑不明真相的人们,而且有时叙述也颇生动,因此,有不少读者常常被那些解释所欺骗。
大概有许多读者,早年都曾经读过一些谈论创作的灵感问题的文章吧。我从前就曾读过梁任公的题为《烟土坡里纯》的文章,当时觉得他的解释很有道理,文笔又富于情感,心中大为所动。后来慢慢地懂得了他的解释多半强词夺理,主观武断。真正要想了解灵感的实质是什么,这个问题决不能从唯心的观点中求得解答。那些关于灵感问题的唯心解释,根本上是错误的。对于那些错误的说法,应该心里有数,懂得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它们。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可以完全抹杀创作的灵感。事实上,许多作家在从事创作活动的过程中,不可能是毫无灵感的。问题是要看我们对于创作的灵感,怎样认识它的实质,臬分析它的实际作用。不应该把有关灵感问题的研究,看得很神秘,也不应该害怕研究这个问题,不要躲避这个问题。难道一提起创作的灵感,就只能是唯心的概念吗?我们能不能对创作的灵感做出唯物的解释呢?
很明显,创作的灵感无非是一切作者思维活动的高潮的产物。这是人体这个物质结构中最高级最精密的物质构造——大脑的注意力最集中的时候所产生的。因此,不但艺术家在进行形象思维的时候,要有灵感;科学家在进行论理探讨的时候,也要有灵感。当然,任何思维过程,如果非常平静,没有什么波澜,大脑的活动不紧张,甚至于没有出现兴奋状态,不能形成高潮,那末,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灵感一般地是不会产生的。
照这样说来,灵感是人的创作思给高度集中的产物,而不是人的一切思维过程中都会出现的产物。但是,无论如何,灵感毕竟是大脑活动的产物。因此,它是物质性的。它对于文学艺术的创作和科学技术的研究,都有巨大的作用。因为,只有在思维活动最紧张的时候,大脑才能把对于客观事物的各种反映,加以分析和综合,得出全面的系统的认识,产生了鲜明的形象,或者掌握了科学的规律。我想这就是关于灵感的唯物主义的一个浅显的解释。
在这里,有人要问:那末,我们平常说的灵机一动的思想状态,能不能算是灵感呢?当然,我们不能把偶然的灵机一动和灵感混为一谈。偶然的灵机一动往往没有经过对客观事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综合的过程,而仅仅根据临时的某些直觉的印象做出不完全的判断。这和灵感有什么共同点呢?
对于创作的灵感来说,特别是对于一个艺术家的灵感来说,只有在平日对于实际生活深入体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在某些时候接受某种偶然的刺激,或者由于某些事物的启发,引起某种联想,因而触动了蕴藏已久的灵感。但是,这和偶然的灵机一动是迥然不同的啊!至于说唐代的大诗人李白“斗酒诗百篇”之类的传说,那只能作为谈笑笔的资料罢了。
说到这里,使我想起唐代著名画家吴道子的一个故事来了。据唐代的朱景玄编的《唐朝名画录》记载:“吴道元……浪迹东洛时,明皇知其名,召入内供奉。开元中驾幸东洛。吴生与裴旻将军、张旭长史相遇,各陈其能。时将军裴旻厚以金帛,召致道子于东都天宫寺,为其所亲将施绘事。道子封还金帛,一无所受,谓旻曰:闻将军旧矣,为舞剑一曲,足以当惠;观其壮气可助挥毫。旻因墨缞,为道子舞剑。舞毕,奋笔俄顷而成,有若神助。张旭长史亦书一壁。”
这个例子说明,裴蠊将军的舞剑,对于吴道子和张旭的书画创作的灵感是有启发作用的。但是,这种启发作用,无论如何不能代替创作的灵感。真正的创作灵感,只能来源于现实生活,这是毫无疑义的。
这是不是好现象
每次经过王府井大街,我总要走进新华书店门市部和东安市场旧书门市部,看看有什么新书和罕见的旧书。
这些门市部几乎每天都相当拥挤。有许多人走来走去,又有许多人站着或者蹲着看书。我只怕妨碍了别人,所以每次都只匆匆忙忙地向业务员问一两句话,或者赶快买一部书就走出来了。
但是,毕竟因为接触的次数多了,我对于这些门市部的顾客们,逐渐有所了解。在我的印象中,他们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人:一种人是来逛的,另一种人是来读的。那些走来走去的人们,就属于来逛的一种;而那些站着或者蹲着看书的人们,则属于来读的一种。
这两种人的情况,如果详细分析,当然还很复杂。逛的人有各种各样,读的人也有各种各样。特别是逛的人,情形最为复杂,实际上还可以细分为好几种。不过,那样细分是没有必要的,笼统一些也没有关系。比如,象我这样的人,列入逛的一种,也是完全可以的。
历来逛书店的都有许多种人。起初没有新式的书店,只有玻璃厂那样的旧式书铺。逛书铺的不但有许多贫苦的读书人,还有不少知名的学者。他们经常去逛书铺,寻找他们所需要的图书资料。清代康熙年间有一个著名的诗人,名叫王渔洋,他常常到宣武门外下斜街的慈仁寺去逛旧书摊。有人要找他,去他的家里往往找不见,到慈仁寺书摊里反而很容易碰见。在《古夫于亭杂录》中,他自己写道:
“昔有士欲谒余不见,以告昆山徐司寇。司寇教以每月三、五,于慈仁书摊候之。已而果然。”
《桃花扇传奇》的作者孔尚任,有一首七言绝句,就是记载这个情形的:
“弹铗归来抱膝吟,候门今似海门深。
御车扫径皆多事,只向慈仁寺里寻。”
原诗末尾有作者的一则注解,他说:“渔洋龙门高峻,不易见。每于慈仁寺购书,乃得一颜色。”
象王渔洋那样逛书摊的人,在当时非常惹人注目,因为在那个时候,能够去逛书摊的,只是极少数人,而他又是极少数人中的突出人物。现在我们广大的群众,都有条件去逛书店,都有力量随便选购各种图书,这真是古人梦想不到的事情。
有人认为现在逛书店的人太多,恐怕秩序会很乱,不好管理。其实,这是多余的顾虑。应该完全肯定,现在逛书店的人空前增多,是大好现象,管理秩序等等只要努力跟上去,就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问题。
还有的人对于在书店看书的现象,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要看书就应该到图书馆去,不该到书店里看,妨碍书店的营业。我觉得这个意见也不一定对。
不是我爱拿古人的事来做比,我总以为我们现代人的一切,都应该远远地超过古人。而古人站在书摊边读书的可是不少啊!大家都知道,汉代有一位具有唯物主义思想的大学者,名叫王充。据《后汉书》《王充传》载:
“(充)师事扶风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后归乡里,屏居教授。”
从这个简短的记述中,我们不难设想,距今一千九百年前,在洛阳城里的书摊旁边,有一位年青的读书人,时常站着或者蹲着看书。他看了一本又一本,日子久了,差不多把书摊上的书籍全都读完了。凡是读过的书,他常常都会背诵。这个青年人后来成了一位著名的学者,就决不是偶然的。我们现在的青年读者,如果能够学习王充的精神,勤苦读书,又有什么不好呢?
当然,我并不提倡在今天有大规模的图书馆存在的条件下,偏偏不去图书馆,而要到书店去读书。但是,有些书籍在各处书店的门市部里就能找到,不必老远跑到图书馆去,那末,在书店里读书不但是应该允许的,而且应该承认这还是一种好现象。
变和不变
许多国画家近来正在谈论:某人的画变了,某人的画还没有变。听见他们的谈论,在我们这些外行人心里,总不免觉得有点纳闷。究竟他们所说的“变”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要“变”?怎样“变”才好呢?
仔细一想,这些实际上不只是国画家所遇到的问题。在其他文学艺术的创作领域中,人们同样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正如其他文艺作家一样,每个国画家在长期的创作实践中,必然会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风格相同的画家又必然会逐渐形成一个画派。这里所说的风格,内容是多方面的。它不仅仅指的中国画特有的民族形式和艺术传统,而且还包括一个时代的精神风貌和社会生活的特征,包括画家所属画派特有的艺术色彩,以及每个画家个人的艺术表现手法,每一个作品所体现的内容和形式等等。任何风格的形成,都离不开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更离不开画家本身的生活内容和思想内容。
当然,任何风格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它是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中逐渐形成的。在它已经形成之后,仍然会有新的发展和变化,决不可能完全停止不变。
这样看来,现在国画家们所谈论的“变”或“没有变”,只能是就某些风格而言。但是,风格既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的,显然也不是地朝一夕就能变的。风格的变和不变,并非徒托空言或光凭勇气所能奏效。
石涛和尚在他的《画语录》中说过:“凡事有经必有权,有法必有化。一知其经,即变其权;一知其法,即功于化。夫画,天下变通之大法也,山川形势之精英也,古今造物之陶冶也,阴阳气度之流行也,借笔墨以写天地万物而陶泳乎我也。”这是石涛论变化的一章中最精辟的见解。历来论画的著作很多,与此相同的意见似乎也有,但是没有石涛说得透彻。我们从石涛的言论中可以理解,中国画是有它的特殊技法的,正如其他艺术创作有自己的技法一样。但是画家不应该被这些技法所束缚,而应该善于变化运用这些技法,创造新的技法。
从前听说齐白石“晚年变法”,面目一新,大家都很佩服。画史上还有许多画家“变法”成功的例子,也常常受到称赞。看来,他们的“变法”都是自然而然地如水到渠成似的。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盲目地乱变,急于求变,以至于为变而变,那恐怕就不对头了。变不应该是我们的目的。如果仅仅满足于变,以变为目的,不管怎么变,只要变了,就以为都是好的,这有什么意义呢?
实际上,所有的国画家虽然画的都是中国画,有他们的共同点。可是,不同的画派有不同的风格,不同的画家又有不同的风格上的特点。这些不同的风格或风格上的特点,总是在不断地形成中,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中。换句话说,任何画派和任何画家,无时不在形成着一定的画风和画法,也无时不在发展变化中否定原有的画风和画法,而创造新的画风和画法。从这个意义上说,变化总是有的,只是多少不同,快慢不同,有的明显,有的不明显罢了。因此,用不着揠苗助长,硬要它变。
尽管有的人宣称,他已经变了,你倒无妨冷静地看看到底他变了什么。比如说,有的人拿出来的作品,在思想内容、表现形式、构图和手法等方面并没有什么新东西,仅仅在用笔或用墨的时候,或浓、或淡、或软、或硬、或干、或湿,有了某些变化。甚至于这种变化,有的还不如原来的和谐、一致,反而造成了风格上的不协调。那末,我们能不能说这样的变也是好的呢?
由此可见,变不一定都好,不变也不一定都不好。在这些地方非常需要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提倡实事求是的态度。关键在于创造条件,积极鼓励画家们,不断地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对客观事物做到深刻的研究,根据不同的题材和描写对象,运用正确的艺术手法,把我们这个时代的面貌,从各外角度表现出来。
有书赶快读
我有许多书,没有好好读;有的刚读完还记得清楚,过些日子又忘了;偶然要用,还要临时翻阅,自己常常觉得可笑。
这种情形别人不了解,总以为我有什么读书的秘诀,不肯告人。其实我的确什么秘诀也没有。把真相坦白地告诉读者,还有一些人仍然不相信。几个学校的青年同学来信约我去讲读书的经验,我很惭愧不能答应他们的请求。昨天到书店门市部走走,遇见几位同学,不客气地拉住我,说要“聊一聊”。我们终于就目前读书的问题聊了一阵子。
看来他们都在找书读,而以找不到自己需要的书籍为苦。我们的话题就从这里展开了。
有书的人不一定读书,没有书的人却找不到书读,这是多么不合理的现象!然而,这又是很自然的现象。因为没有书的人如果不向别人借书,不到图书馆借书,也不来书店门市部看书,那就简直毫无办法;而有书的人,总觉得书已经属于自己所有,随时都可以读,满不在乎,反倒不急于读书或者不想读书了。这种现象不是人人都能遇见的吗?
大家也许还记得,以前报纸介绍过宋代苏东坡写的《李氏山房藏书记》和清代袁枚写的《黄生借书说》这两篇文章吧。我们要学习古代读书人的勤奋精神,千万不要藏着一大堆书而不加以利用。
我想在这里向大家介绍另一个故事。明代有一部笔记,名为《泽山杂记》,不知作者是谁。这部笔记中叙述了明代洪武年间的一位御史大夫景清的事迹。景清与方孝孺齐名,为反对永乐政变而同时殉难的明代杰出人物。他在青年时代,勤奋读书,过目不忘,为同辈之冠。据载:
“景清倜傥尚大节,领乡荐,游国学。时同舍生有秘书,清求而不与。固请,约明旦即还书。生旦往索。曰:吾不知何书,亦未假书于汝。生忿讼于祭酒。清即持所假书,往见,曰:此清灯窗所业书。即诵辄卷。祭酒问生,生不能诵一词。祭酒叱生退。清出,即以书还生,曰:吾以子珍秘太甚,特此相戏耳。”
象景清这样勤学强记的人,实在难得。但正因为他自己没有秘本,而如饥似渴地想读同舍朋友的秘本,所以他特别努力,只用一夜的工夫,就能背诵全书。反之,他的同舍朋友虽然藏有秘本,却没有读它,所以经不起考问。显然,景清的目的是要警告他的朋友,要朋友注意利用书籍,不要死死地藏书不用,而不是想要强占他朋友的秘本。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得到什么体会呢?我以为,最重要的体会是:有书就要赶快读,不论是自己的书,或是借别人的书。即便有些书籍本头太大,内容很多,无法全读,起码也应该扼要地翻阅一遍,知道它的内容,以免将来要用,临时“抓瞎”。
清代的一位著名学者包世臣,留下一些名言,对我们理解这个问题也很有启发。他曾经写过许多对联,一直流传至今。其中有一副对联,我忘了他写的上联,只记得下联是:“补读平生未见书”。这一句给我的印象特别深。还有一副对联,我也只记得下联,他写道:“闭户遍读家藏书”。这一句同样使我受到很大的鼓励。后面这一句似乎不是包世臣自己的,而是宋代陆放翁的诗句。
古人每到书多的时候,往往也有了相当的地位,正如袁枚说的:“通籍后,俸去书来,落落大满,素蟫灰丝,时蒙卷轴。”这不能不引起订真的读书人的警惕,他们时常写下许多座右铭、对联之类以鞭策自己,生怕一天到晚忙忙碌碌,什么书也没有读。以古喻今,那末,我们现在就更要趁着年青的时候,抓紧机会,赶快读书。
有的青年同学认为,景清能够读到秘本,真“带劲”,我们可惜没有什么秘本可读,这怎么办呢?其实,古人所谓秘本,内容并不稀奇,我们现在的图书馆拥有成千成万的历代秘笈珍本,如果你需要,就可以借来阅读。何况古人所谓秘本,有许多现在都已经大量翻印了,很容易买到手,又有什么稀奇呢?更重要的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革命经典著作,人人都可以读到,这个条件实在太好了,古人又怎么能够比得了我们呢?
最后,我奉劝青年朋友们,你们手上哪怕只有几本政治理论和科学研究的书籍,也要赶快先把它们读得烂熟。因为它们所包括的知识内容,是非常丰富的。这些是最重要的基础知识。只有让自己的基础打好了,将来读其他参考书才能够做到多多益善。如果现在丢开这些基本的书籍不认真苦读,一心想找秘本,只恐望梅止渴,无济于事。一句话,我认为你们现在手上已经有书,希望你们赶快读吧。
“半部论语”
读书不必求多,而要求精。这是历来读书人的共同经验。为了突出地表明读书要少而精的道理,我想最好把宋代赵普的“半部论语治天下”的例子拿来作证。
大家知道,在宋代赵匡胤、赵光义兄弟利用兵变,取得天下,建立了宋代封建政权的时候,第一个著名的宰相便是赵普。据《宋史》卷二百五十六《赵普传》载:
“普少习吏事,寡学术。及为相,太祖常劝以读书。晚年手不释卷,每归私第,阖门启箧,取书读之竟日;及次日,临政处决如流。既薨,家人发箧视之,则论语二十篇也。”
本来赵普读书很少,平素又不喜欢说话,所以人们总以为他没有读书。宋代祖赵匡胤常常劝告他,甚至于很严厉地批评过他。据说有一天,宋太祖“登明德门,指其榜问赵普曰:明德之门,安用之字?普曰:语助。帝曰:之乎者也,助得甚事!普无言”。类似这样的故事,在宋人的笔记中还能找到一些。可见赵普的文化水平确实不高,连拟定一个门楼的榜额都不会,罗里罗索地叫做什么“明德之门”。宋太祖看了很不高兴,所以责问他为什么要加个之字。
但是,深入一步看去,赵普实际上早已知道读书的重要,而且暗地里很努力学习。特别是对于《论语》这一部书,赵普读得烂熟。所以后来在宋太宗赵光义的面前,赵普就敢于说:“臣有论语一部,以半部佐太祖定天下,以半部佐陛下致太平。”在这里,他说的分明是一部《论语》,想不到人们却把他的话断章取义,变成了“半部论语”,并且历代相传,居然成了典故。
我们现在不管他说的是一部《论语》也好,是半部《论语》也好,都应该由此体会到少而精的读书方法。虽然,在赵普和其他古人的心目中,《论语》是他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唯一法宝,他们只要熟读这一部书就足以应付一切了。这一点,我们与他们根本不同。如果我们现在也还是死抱住《论语》这一部书,读得烂熟,尽管也有用处,却仍然无补于实际,这是可以断言的。但是,我们却无妨按照我们的需要,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经典著作中,选定任何一部书,读得烂熟,正确地掌握和运用其中的原理原则,来解决我们所面临的许多实际问题。
比如说,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的《共产党宣言》这一部书,我们假使能够读得烂熟,那末,我们就决不至于对马克思主义的根本问题,发生认识上的错误。又比如说,对于马克思的《资本论》,我们假使能够熟读其中的一卷或半卷,那末,在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建设中,这就有很大的作用。同样,对于毛主席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个报告,我们假使反复地加以研究,用来解决当前的许多重大问题,显然是有极大作用的。
无论读的是哪一部经典著作,只要真的读得烂熟了,能够深刻地全面地掌握其精神、实质,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有关的其他参考书,就一定会做到多多益善,开卷有益。所谓精与博的关系,在这里也就自然而然地会得到合理的解决。当然,精读的书多一些更好,参考书更是看得越多越好,这些都是无止境的,决不要以一部书为满足。我之所以引用“半部论语”的典故,无非是要提醒大家特别注意这个问题罢了。
至于在读书的时候,尤其对于必须精读的书籍,态度务须认真,精神务须集中,遇到不了解的或者不完全了解的地方,总要查问清楚,不应该一知半解自以为是。如果自己选定了一部经典著作,自己又懒得读,想找便宜,假借集体学习等名义,只听别人朗诵或讲解,以代替个人专心的阅读,结果一定学不到什么东西。
唐代一个节度使韩简读《论语》的故事,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唐代高择的《群居解颐》和五代孙光宪的《北梦琐言》都记载了这个故事。据说:“节度使韩简,性粗质。每对文士,不晓其说,心常耻之。乃召一孝廉,令讲论语。及讲至为政篇,明日谓诸从事曰:仆近知古人淳朴,年至三十方能行立。外有闻者,无不绝倒。”
不要以为只有韩简才把“三十而立”,错误地理解为“年至三十方能行立”。诠要是自己不专心读书,而一知半解自以为是。那就难免要做韩简第二,第三或者等而下之了。
读书也要讲“姿势”
看见这个题目,一定会有人觉得很奇怪。可不是吗?我们要养成读书的习惯,这是可以理解的。为什么读书也要讲“姿势”?这就难以理解了。
其实,这个问题还是不难理解的。无论做什么活动,都要讲究一定的姿势。人们日常的每个动作,如果仔细加以观察,几乎都有与它相适应的某种姿势。正确的姿势和不正确的姿势,产生的结果往往很不相同。从我们大家熟悉的学校生活情况来看,这个问题就更加容易理解。
走到操场,有一个最突出的感觉,就是人人都特别讲究姿势。跑步要有跑步的正确姿势,打球要有打球的正确姿势,举重要有举重的正确姿势,跳高、跳远也要有跳高、跳远的正确姿势,如此等等,不胜枚举。如果姿势不对,不但身体得不到良好的锻炼,甚至会扭伤、跌倒,后果很坏。因此,体育老师和熟练的运动员,生怕年青的同学下操场活动没有经验,积极地在现场进行辅导,讲解各项动作的正确姿势,纠正许多不正确的姿势。下操场的同学也很注意练习各种姿势,互相督促,成绩显著。
同样,在生产实习和参加实验的时候,大家也很认真听取老师傅和熟工人关于操作规程的讲解,并且在机器旁边从事操作的过程中,很注意每个动作都保持正确的姿势,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但是,当我们走到学生自习的教室和图书阅览室一看,情形却很不一样。在这些地方,一部分同学往往表现得很随便,有的顶着阳光,有的背着光线,或者斜倚在书桌旁边,或者蹲在阴暗的角落里,埋头在看书、做习题。还有的虽然坐着写东西,可是,偏偏又把头侧向左边,搁在左臂上,斜着眼睛看右手的笔尖在练习本上移动。为什么他们在这些地方,对于自己读书和写字等等,就完全不讲究姿势呢?
我想劝告这些同学,要努力纠正不正确的读书姿势,讲究正确的读书姿势。事实早已证明,有的同学因为马虎大意,缺乏正确的读书姿势,以致身体已经出现了一些严重的不健康状态,如近视、驼背等等。如果许多青少年都戴上了眼镜,岂不令人惋惜?现在只要努力纠正,他们之中除了极少数由于先天性的原因以外,一般是能够逐渐好转,或者停止发展的。希望教师们、家长们,配合同学们自己,共同创造条件,形成风气,促使每个青少年都具有正确的读书姿势。
有的人说,姿势问题只是外表现象,与内在精神无关;我们有饱满的精神,努力钻研学问,顾不上什么姿势问题。这种论调,似乎很有劲,精神可嘉,而实际上是非常有害的。姿势问题在本质上说,恰恰是精神状态的一种反映。试想一想,如果摆着东歪西斜的凌乱散漫的种种姿势,这算得是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呢?
明代薛岗的《天爵堂笔余》中有一则记载,可以说是谈论读书姿势问题的。他写道:“读书、作文俱要一副真精神。坐则神奋,卧则神驰,此常情也。然卧常可以作文,而必不可以读书。曹操有欹案可卧读,杨盈川有卧读书架,二君不知何见。今之对书而睡者当效之。”
薛岗的意见照我们现在的观点看来,也应该承认他基本上是正确的。不管是读书或者是写作,不拿出真精神就一定搞不好。坐着比较容易提起精神,这完全符合生理规律。即便我们现在不一定都要强调象古人那样“正襟危坐”,但是,能够坐得端端正正,也决无害处,只会有好处。而且坐的地方还必须注意光线,不要阳光直射,也不可背光。如果能够做到“窗明几净”就更好了。
至于躺着看书等等,固然不必绝对反对,可是的确不应该当做正确的姿势。对于一般健康的人来说,如果认真阅读重要的书籍,最好不要躺着。所谓“卧常可以作文”也只能是思索文章的若干要点,或者是病人口授文章的内容而已。三国时代的曹操和唐代的杨炯,虽然都是有杰出才能的,特别是作为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盈川,在儿童时期就被称为神童,这两人可能有独异于常人之处,但是他们卧读的例子也仍然不足为训。
如今青年同学们读书的风气很盛,大家对于读书的姿势问题,就越来越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昨天刚好有几位青年同学座谈这个问题,因此,我愿意把这意见公布出来。
观点和材料
这是讲在写文章的时候,怎样处理观点和材料的关系。因为有的读者来信提出这个问题,并且反映了不同的意见,所以要谈一谈。
观点和材料的关系,也是虚和实的关系。近年来常听到说“要务虚”、“也要务实”、“以虚带实”、“就实论虚”等等。这里所说的虚,大体是指的理论、原则、思想、观点方面的,而所谓实则大体是指的实际情况、具体材料方面的。
据读者的反映,对于虚与实,即观点与材料的关系,在一些人中间曾经有不同的意见。那些意见归纳起来不外两种:一种强调要重视观点,而比较不重视材料;另一种却强调要重视材料,而比较不重视观点。持这两种意见的人,虽然也都承认观点和材料必须统一,但是实际上往往各执一偏,统一不起来。
的确,把观点和材料割裂了的现象,在目前并非少见,而是相当普遍的。读者反映:“有的文章只讲概念,讲观点,缺乏具体事实,既不能令人信服,也不能启发人的思考。”这是一种情形。另外一种情形是:“资料堆砌,缺乏必要的分析,看起来杂乱无章,茫然无头绪。”这两种现象反映了两种片面性。把这两面正确地结合起来,才能产生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好文章。
要结合得好,当然也不容易。有的人思想水平不低,就是没有掌握资料;也有的人搜集一大堆资料,就是缺乏概括的能力,提不出什么观点。要取长补短,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首先应该提倡有观点的提供观点、有材料的提供材料,互相帮助,谁也不要看不起别人,不可沾染“文人相轻”的恶习。
在这一方面,前人已经有了不少的经验教训。如明代的陆楫,在《蒹葭堂杂抄》中说过一个故事:“成化、弘治间,刘文靖公健,丘文庄公浚,同朝,雅相敬爱。刘北人,在内阁独秉大纲,不事博洽。丘南人,博极群书,为一时学士所宗。一日,刘对客论丘曰:渠所学如一仓钱币,纵横充满,而不得贯以一绳。丘公闻之,语人曰:我固然矣;刘公则有绳一条,而无钱可贯,独奈何哉?士林传以为雅谑。”
刘健和丘浚这两人友谊并不差,这一段“雅谑”也还不能算做“文人相轻”的典型。然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用了钱和绳的关系来做比喻,这一点对我们颇有启发。我们常常把一篇文章的中心思想,比做一根红线,贯穿全文;他们当时也以一条绳和钱币为比喻,这同我们现在的比喻一样,具有很强的形象性。
这个比喻当然也有缺点。因为我们说观点和材料相结合,虚实结合,是要把观点和材料融会消化而为一,这只有经过创造性的精神劳动才能成功,决不是生拉硬凑、加减乘除就能成功的。在这个意义上说,绳和钱之类的比喻则不够完善。
不过,每一篇文章如果都有一根思想红线,把最重要的材料贯串起来,总是好的。我们起码的要求应该如此。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慢慢锻炼,切勿要求过急,对于有偏缺的人,无论他是偏重于观点而缺少材料,或是偏重于材料而缺少观点,都不应该加以责备;只要他有一点进步就应该给以鼓励。如果有人互相提供观点和材料而合作得很好的,更应该给以鼓励。
古人合作写文章也有许多很成功的例子。千万不要以为只有我们现在合作写文章才是可能的。为什么古人就不可能做到呢?请看《晋书》卷四十三《乐广传》载:“(广)累迁侍中、河南尹。广善清言,而不长于笔。将让尹,请潘岳为表。岳曰:当得君意。广乃作二百句语,述己之志。岳因取次比,便成名笔。时人咸云:若文不假岳之笔,岳不取广之旨,无以成斯美也。”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的眼前不是仍然存在吗?不过我们现在合作的范围比古人要大得多,写作的内容更非古人所能比拟的了。
大家知道,我们现在的合作形式,远不止是一个人授意,另一人写作,更有集体研究,一人执笔,或者一人拟稿,集体讨论修改等各种形式。这些合作的形式当然是古人所不能设想的。但是无论任何一种合作的形式,都可以说是观点和材料相结合,即虚实结合的一些形式。通过这些形式,逐渐锻炼和提高,一定就会出现新的更好的合作形式,更完善地体现出观点和材料的统一。
当然,虚实结合的最根本要求,是同时掌握观点和材料,既要了解实际情况,又要随时研究理论原则问题,做到两方面如水乳之交融。这才算达到了我们的理想境界。
文章长短不拘
看了这个题目,也许有人不了解是什么意思。文章的长短问题不是早有定论了吗?为什么又要提起它?维道它还没有解决不成?是的。文章的长短问题从表面上看好象已经解决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解决。
文章爱看短的,怕看长的,这是一般读者的呼声;近来许多作者写文章,力求短小,适应读者的要求,这是应该受到普遍欢迎的一种好现象。由此看来,似乎文章短的总比长的好,问题不是已经解决了吗?
然而,有些读者来信说:“翻看近来报刊上发表的短文章,有一部分不能令人满意。它们有的内容还不错,也有些新鲜的观点;但是,有的内容十分空洞,既无新材料,又无新观点,看了毫无所得。这一些短文章,仅仅是比其他文章短一些,但是,不能认为它们是好文章。”从读者的这种反映看来,仅仅要求文章写得短还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或者说,还没有完全解决问题。
本来,文章无论长短,关键是要看内容。如果内容很好,即便文章写得长,读者还是愿意看的。如果没有什么内容,写得很长固然没人爱看,假使分开写几篇短文章,是否有人愿意看呢?也不见得。因为内容空虚的文章,纵然作者费尽心机,化整为零,把一大篇改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