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你们说是“美育是个人方面的教育目的,有独立

类别:其他 作者:王统照字数:1499更新时间:23/03/02 14:23:14
以下我便不客气随便说说,有不对的地方,你们有什么研究,还请再指教我。 你们认美育是一种“摆渡作用”,仿佛说他是一种介绍的作用,是一个中间过渡的东西,若广义解释说来,又以为美育是达到人间真正的目的一种手段。——不知我这句话错了没有——这都是和我对于美育的根本观念,是大大的错误。譬如说人生真正目的的归宿是什么呢?这个问题关系极大,非于哲学上以及一切科学上,有极真明的见解,是不容易随便下判断的。然而简单着比较说起来,能以合世界上的人类都完全达到真美善的地位,虽不敢说这样必是人生的真归宿,若使真正达到这种地位,却也不下于梦想的黄金世界了。但是使人生的精神物质以及一切的生活思想能够到这样,这是怎么大的一种伟大工程呢?这种工程又要用何等的材料和如何巧妙的工人去建筑他呢?若说只是凭着空谈的道德,一切的知识,便可以安然达到,我总以为是没有根本上的巧妙工人,只藉着合适材料,随意堆砌起来,恐怕这个伟大的工程,也未必以能容易成功。巧妙的工人在那里?我以为除了美育的手腕,是没有可作“惨淡经营”的主人翁的。因为美这种东西,是超越一切的,是在人类欲望(de-sire)想像(imagnation)中最高尚的。所以能扩充他选择他的功用起来,比较其他东西的吸引,广播,改善的能力,真是“莫可与京”。Keats有句话是“美即是真,真即是美。”(Beauty is truth, truth is beauty that is all we know on earth, and all we need to know)若是美和真是一个不可相离的,他们的结果也就是“止于至善”。真正能够到“止于至善”的地步,还不是人生的一个归宿的处所吗?况且真美善确乎是一体相附的东西,人生的目的,除此三者以外?又实在没第四者可以代替由此说来,美既是人生的究竟目的,便不是能说他只有“摆渡作用”,从这里按照逻辑说起来: 大前提 人生之目的有三, 小前提 美为人生目的之一, 断 案 故美非“摆渡作用”。 我这种说法,自知不免于武断。然而可也还不至于有什么谬误。你们于此点上的意思:是说由兴趣意志,达到知识思想上去,所以说美育是一种“摆渡作用”。本来美育最大作用是涵养、是激刺、是引诱可以使人的思想社会上的事业,都到了高尚愉快的地步。这确是美育的本能。若说他纯乎是作“摆渡”用的,我总以为不妥。——大概你们所说的这句话,也是说他有涵养,激刺,引诱的能力;不过“摆渡”二字,实在有些语病。 美和美育,看来是两个名词,其实一个人自初生以至于老死,一个世界自成立以至于消灭,只是一天还有生机,便一天不能脱离这个教育二字的关系,任是文明怎样的发达,而教育也必定要随之“继长增高”,万不能说是世界上的人类,到柏拉图(Plato)的共和国的时候,就是教育也无所用其了。人类既不能脱离教育,教育却是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不可“须臾”去的,就是无论如何的变动,他总是能以涵养、刺激、引诱人的品行、意识、思想、欲望,一层一层的升高,永远失掉不了他的效力的。Ooleridge的夜莺(The Ngihtingale)诗中,有一段说:“这样的精神,与这样的权力,是在婚姻中天然与我们的在妆奁里,是一个新宇宙与一个新上帝。”(The Spirit and the power which wedding nature to us, gives in dow-er a new Earth and a new Heaven)这几句话,实是能以表现出美的这种东西,无时无地不是崭新清妙的,也无时无地不是不涵养、激刺、引诱人的品性、智识、思想、欲望,使之一层一层,“继长增高”的。从前蔡孑民先生讲演美与善,说是“知属真,情属美,意属善,美与善属于美感教育”。可知美感教育,实是使人的感情意志改进,以辅助智识的发达的。人的智识是无有穷尽,而用以达到智识的感情意志,当然也是随时都要用他来作指导的。所以美育是要永远随着人生前进,没有停止,或是“功德圆满”的时候。我由以上的观察,敢妄断美育决不像是为“摆渡作用”用的。不过你们所说“摆渡作用”,是在美育的本身价值以外,这却也是误解美的一字的真正目的。我对于美的研究,也很有限,以上所说的,自觉不正确的地方也不可胜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