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聊斋志异》中《公孙九娘》一篇
类别:
其他
作者:
王统照字数:7214更新时间:23/03/02 14:23:18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所描写的鬼、狐,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与人间的交往有好有坏、有快乐也有苦恼的,但在这位想象丰富、笔法变化的大作家的笔下,所有的鬼狐都富于人情味。使人觉他们除了会一些“法术”之外,大致与一般人没有多大的区别。但独有《公孙九娘》一篇,我自十几岁读此书时便觉出他为什么把公孙九娘这个女鬼写的有些特殊?所谓特殊即是有点不近人情,不与别的篇目中的鬼狐一样。那时只有浅薄地疑惑,却找不到解答,又不敢问老师,闷在心里,就成为所读书的不能完全明白的一篇。
后来对明末清初的史迹知的较多,对山东在清人入关后的血腥压制也读过不少的记载,回念蒲松龄这篇写人鬼情恋的作品才算完全明了。而且佩服作者的文笔“夭矫”,尤其是在结尾时,着墨无多而深意包含,教读者自作深思。也就是间接地把清初在山东造成的那件血案的惨酷和多少人惨被杀害的情况告于读者!
这篇本文后作者有几句赞语:“……古有忠臣孝子至死不谅于君父者。公孙九娘岂以负骸骨之托(指未得归葬说)而怨怼不释于中耶?(怼有恨意,不释于中即不能自解于心中的意思。)脾鬲间物不能掬以相告,(这句大意是说心胸中的真情不能公开出来。)冤乎哉!”作者为什么写这一篇,为什么把公孙九娘表现得与全书中别的“异物”不同,这还不是极明确的解答?不过读者往往注重正文,对后附的“异史氏”云云不甚加意,容易模糊过去。其实作者还是意在写出深冤极痛地横死者,他们死后,别人还不能用文章正直纪述。在无可如何中,以人鬼情恋的故事烘托出那些男女老少“碧血常埋”的冤气。蒲松龄写这篇作品时,我想他的精神是会比写其他篇目大受激动的。
清人入关后,在南方固然是有不少起义,抗拒清人统治的举动,就在靠近北京的山东也有过一些大小的起义军,不过力量薄弱,经不起清人的武装势力的打击和种种的分化方法,困逼手段,结果是陆续消灭下去。其中聚众较多,支持时间较长的就是栖霞县于七率领的农民抗清运动。从顺治五年到康熙元年他的主力队伍才算被清兵打败,可是那些勇敢坚持的人们又在他处进行抗清数年。关于这件重大的反抗清廷的起义,清代官书上只是寥寥几笔带过去,就是有关系的各县县志上也不敢多说。今查1935年莱阳新修的县志上有略详的记载,但那还认为于七是“盗”,名其起义为“叛”,这完全是承袭旧志书的见解。
明之亡也,登莱多盗。于是有于七者,崇祯间武举,栖霞唐家泊人,亦啸聚亡命,据锯齿山肆行剽掠。清顺治七年,登州知府张尚贤招降之,权授栖霞把总,令其擒贼自效。十八年夏,莱阳宝泉山庙会,七之弟九博(赌钱)焉,殴(打了)宋秉彝。秉彝忿,投兵部(指清廷在北京的兵部衙门)告变,称七谋不轨。兵部檄(以公文调兵)官兵察捕时,七出吊寨口,而行察之兵至七家大索,七妻使于九、于十杀之。七惧罪乃复入山,与其党尹应和及和子秉艧等叛。朝命……各路兵会剿。九月,大军抵莱阳,供应浩繁。及东过南务即大肆屠杀。十二月朔,列营锯齿山下,七拒守,相持二月余。康熙元年春,七溃围窜走,大军斩应和父子,余众悉降。
不管志书上是以什么观点来作叙述,但这件连续十几年抗清的于七事件大致如上。可是下面的文章也表明了清兵的残杀、株连。
当大军之初至也,……赖知县邹知新力请于三大帅,保全甚多,然犹戮数百人。更索与七相交,凡通一刺者皆下臬狱,(凡和于七曾通过一次名片的都捉到山东按察使司的大狱里去。)亦数百家,三年始雪。今锯齿山前有村曰血灌亭,省城南关有荒冢地曰栖莱里,杀戮之惨可知矣!
康熙元年正是蒲松龄二十三岁的一年,这样重大、沉痛的又是大惨杀的案件,蒲氏自会闻知。不但远闻,淄川县距济南较近,就是他自己或者没去郡城(济南),亲友来往的总不会少,那么在省城南关大批残杀莱阳、栖霞的男女老幼,他从这时便会知道的较为详细,在青年时期中的印象自深。
及至他以这个惨案作背景写出《公孙九娘》时,按文中“甲寅间,有莱阳生至稷下”一句看,正是康熙十二年(甲寅)。“莱阳生”自是虚构的人物,可能蒲松龄这年曾去济南,真往这个万人丛葬的荒凉地方凭吊一番而作此文?只是《公孙九娘》篇中称那丛葬之处为“莱霞里”而《莱阳新志》上名之为“栖莱里”,总之,是广大群众为了纪念两县被残杀的名称罢了。
至于《公孙九娘》这篇故事读者较易见到,我不必详叙它的结构和故事的发展。作者一开首就用写历史的笔墨,勇敢地把这个惨案总括纪出: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虽没替于七起义军说话,可是把清兵的残杀,牵连许多人的野蛮情况能够这样写出,在当时可谓是颇为大胆的笔墨。试查与蒲松龄同时代的山东文人们比,不管他是作过官的,或是白丁,在留下的一些文集、笔记中敢于这样叙写于七一案的能有几个?不但没有几个,多是只字不提,惟恐从文字上受到连累。然而《聊斋志异》成后纷纷传钞,见者甚多,蒲氏对于这篇也绝不更换字句。别看小这一点,时代不同,在清初的文网严密之下,蒲氏竟敢对执行清廷意旨的官方这样纪述,没有一股勇气和愤感那会如此。
至于最后异史氏曰中“古有忠臣孝子至死不谅于君父者”的一句,那是陪衬,是弯曲地文字障眼的方法,托为说明被杀者死的虽惨还是“忠臣”,聊以避免当时官方看见这篇的怀疑,其实他的用意绝不在此。
篇中所写的莱阳生既经被杀的朱姓友人和其死去的甥女的介绍,与栖霞公孙氏九娘的鬼魂在“莱霞里”九娘家中行了婚礼。“自此昼来宵往”不是一天,后来由于九娘以“人鬼路殊”的理由催他离开“此非人世”的鬼域,他便“叩寓归寝”,从此与这几个鬼魂隔绝。但九娘托他收骨“归葬墓侧”的愿望,因为忘问有何志表,夜中再去,则“千坟垒垒”,无法找到。可是多情的莱阳生并没忘记此事,也没忘了九娘。半年后再到济南,“冀有所遇”。在傍晚时又抵南郊,只见万千坟冢“鬼火狐鸣……惊悼归舍”。及至失望回乡,上路走了里许遇见一个女子“独行丘墓伺”,像是九娘,近看,果然是她。下马想同她谈谈,九娘走去,“若不相识”。再走近,她“色作怒,举袖自障。顿呼九娘,则湮然灭矣”。
全文至此结束。一个精细的读者读至终篇,合起书本想一想作者为什么偏偏要这么结局?试想与别的人狐相恋,人鬼互爱,终于团圆完成美满姻缘,或者是移骨归葬,了结一段公案的写法比比,这一篇的写法显然不同。而九娘的怨恨莱阳生却也不能使人原谅,当初她并没把她的葬骨所在有何标志告诉出来,男的忘问,因此没办到“归骨”。可是九娘以鬼魂的能力与莱阳生再见一次,告诉一番,应该可以,既不这样,那能怪人。至于莱阳生重到南郊,她又不与相见;他东归时,她仅仅露面表示怨恨神态,不交一言。这是多深刻的描写!正如作者自赞中所说:“岂以负骸骨之托怨怼不释于中耶?”读者自会从反面、侧面看出这篇小说结局的用意,而不会草草评定公孙九娘的怨恨为不近人情。
以上的叙述不免冗长,为了使大多数读者略略明了因于七案件清廷官吏、兵士残杀和冤死了多少人,在城市和两县乡村中造成了群众一致痛恨的印象。然后来读《公孙九娘》这篇小说才更有激动的力量,更可了解这篇的背景。以及蒲氏既不能直述,却以人鬼恋爱作主题的烘托方法,“曲曲传神”,把九娘的怨恨——也就是莱霞里中被杀的男女老幼的怨恨代表出来。莱阳生只是一个被怨恨的“替身”罢了。
不但故事的由来使人深感,就是巧妙地描写方法也值得精细学习。泛论过多,就此打住。
谈“熟能生巧”
汉代的王充在他那部识见超迈的《论衡》中有下面的几句话:
齐部世刺绣,恒女无不能;
襄邑俗织锦,钝妇无不巧,
日见之,日为之,手狎也。
本是散文,我却觉得像是一首颇有意义的小诗,故以“诗式”列出。日见,日为,手指娴熟,无论绣法多精,织锦多难,可是一般妇女甚至是蠢笨些的也能学得“巧”起来。什么力量使之如此?正是天长日久,穿针引线;家家机杼,按样投梭,不知不觉中便“能”了,甚至学得“巧”了。这还不是“熟能生巧”的详明解证?对一切的文学、艺术说,手生了便没法表现出来,就使表现出来也多是粗疏、浮泛,不能动人。作者的“眼高”只好剩下“高”了,一动手便显得不是那一回事。
话得说回来,文艺专靠“熟”,靠“日见之,日为之”,便能达到伟大、光华的境界吗?我见过学写字的人,天天用工数十年如一日,当做功课,该写的十分出色,动人欣赏吧?实则工夫到家,极熟极细,有的也不过规规矩矩,横平竖直,一看平正,再看平平,细看就觉得平凡了。这与王充的话岂不矛盾?与“熟能生巧”的成语岂不相反?不错,是有些矛盾,但如果据孟子的一句话看来,却显明地对于“巧”字另有估计。他说:
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
那么,无论齐部刺绣怎样普遍,襄邑织锦怎样“家喻户晓”,若说“无不巧”未免夸大,且与孟子的话有些不符。
要细心地明了王充是指的“习熟”——“日见之,日为之,手狎也”。而孟子这句则指的是“大匠”的传授在于规矩,却不能把艺术中的“巧”也使每个人都学会。这并不矛盾,而且对看起来更能深入一层。从古至今,各行各业,徒弟学出来比老师更好也可说更“巧”的,随在都可找到例证。但也有老师十分精能,他的艺术本事,真是“著手成春”,一经在他手上拨弄出来的艺术品的确与众不同。他虽想把这份“巧”传授给他的学生,但学生学会了他的手法,却学不会他创作品的“妙”处。这两个例子都有,足见孟子的话扎实得很。“巧”不是老师给的,虽以“大匠”的好本事,所能传给别人的也只是“规矩”罢了。
诚然,“熟能生巧”;可是并非若干人一同熟于某某艺术便能达到相同的成就。所谓熟者,只是“不生”,绘画的不至不会勾、勒、渲、染;演剧的不至上台后手足无措;写文章的不至文理不通,词句颠倒。“巧”从“熟”中生出,并非一熟就巧。一样的笔、墨,一样的学习,一样的工夫,写出的字并不相同;一同学的戏,一同是某一节目中某角色的扮演者,一同练过工夫,可是上得台来总有高低。
王充的话“恒女无不能”还可,至于“钝妇无不巧”这句,就是文学上的有意夸张了。“巧”不是那么容易的,就是聪明的妇女,“日见之,日为之”,会是会了,比没有织锦地方的妇女自然易学易熟,但想都达到“巧”的地步,怕还不十分容易,更不要说“钝妇”了。当然,在数量上由于日见,日为,能者自多,质量上也比织锦不普遍的地方自然高明,但“无不巧”三字却未免说得重些。
总之,论学习文学艺术,不常常见,常常练,常常观摩,揣测,自然生疏,但要达到真“巧”的地步,使艺术性能够充分发扬,要紧得具有文艺的基本因素,即所谓思想性,包括了立意、内容等等。否则纵“巧”,也不过是幻想的空花,难捉摸的水月,经不起时间、空间的考验的。
至于孟子从“大匠”、学习者来讲“规矩”和“巧”的分别,确是千古不磨的理论。“规矩”不能没有,学者自须先知先练,好的先生教的规矩正确、清楚,学的人领会得容易些、快些,不至“误入歧途”——多走弯路,这便是“大匠”交代徒弟们优长之处。以言“巧妙绝伦”——创出一手绝活来,还得看学者的聪明、用功,以及他的艺术上的特创性了。自然,有的不需先生教过却能在文艺上有所创造的,这也不是罕见的事。
孟子的话不须多讲,而从“熟”中方可逐渐练出“巧”的创造,也是打不倒的至理,足以反证王充这几句话的价值。哪有若干年只写一篇文会成名作的,哪有好几年只登台一次会成为好演员的,哪有终年不拾绣花绷子,偶然来一回“描鸾绣凤”不指颤针斜的!“曲不离口、拳不离手”,这才能熟,——熟中可以生“巧”——还不是人人皆然。一切文学艺术的学习、创造和成就,详说起来各成专书,简要言之,似乎就是这点道理。(早有熟练基础的自当别论。)但,这里所谈的“巧”字,请读者不要误会成“为艺术而艺术”的“艺术”,这是指的文学、艺术上的伟大、高妙境界,是每一个创作者希望达到却并非容易达到的境界。其意义指艺术上的成就,可含有思想上的陶冶。明白艺术不能离开思想的指导,我这里便不再多说大家易知的话了。
五八八字的一个短篇——《崂山道士》
不须引用任何理论,也不必争长论短地作何比较,请看实际的明证。
《崂山道士》(《聊斋志异》的一篇)一篇,我详细计算过字数,正588个字。(本文,不加末后异史曰一小段)588个字,这在“挥豪如云烟”的看来,真是不值计数,连千还不到,何况动称多少万言呢。可是试读一遍、两遍,放下书本忘不了,情景如在目前,讽刺的意义深入心中,你不禁微笑,不禁静思,更进一步则不禁慨然!
好,这588个字的文学作品的写作目的达到了,在你的微笑中,静思中,慨然中,都是非常自然的,非生造硬凑,强作比附的。
有人物、有主角,也有他的环境和个性,有山中的道士生活,有仙术的出现,有美人的歌舞,有道士与客人的酒宴,有对话,有内心的希求和生活上的苦痛,末后是主角得意而归,“触壁”而醒(不见得真醒),没出588个字的范围。就说是文言简净些,变为白话,加两倍还不过两千字,也该够用的了。
从回忆说起,我在童年读这篇时便特殊爱好,当然不是从文章长短或表现集中,富有概括力等等理论上作衡量。而读到终篇,却真有唐人诗句“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的余感留在脑中。还不是先对那个“骄惰”又想“不劳而获”的主角作评论、得教训,而是感到作者艺术手腕的高妙。“妻揶揄之、王惭忿、骂老道士之无良而已”。如此结束,作者更无一字的评论,或者在本文中向读者表明王生求仙的是非。像一片清泓、一台明镜,要读者看过本文后自行挹取这片清泓中的净水,向这毫发毕现的明镜自照面目。其次,才念及他为什么写篇小说,借王生求仙的经过给世人以何等启示。
我不预备详细给这篇佳文在意义上、描写上作细致地分析,——太细的分析反有碍读者的直接了解与获得启发。只就主要之点略谈如下。
“邑有王生……故家子。少慕道”,这后面的六个字是王生所以骄惰的根基。由于是旧家或仕宦人家的后代,享受惯了,不肯也不能自己劳动,从年轻时就慕道,还不是想“不劳而获”,想“快活长生”?所以老道士一见之下,一语点破“恐骄惰不能作苦”,这是全篇的“点睛”处,作者也为了这个才写这五百八十八字的短篇。以后“过月余,手足重茧,不堪其苦,阴有归志”是第一层,作者故作回翔,留出第二层的求授小技地步。至王生看见道士能剪纸为月,招呼“嫦娥”下来歌舞,又如何有酒有食,于是“王窃忻慕,归念遂息”。这正是用的战术上欲擒先纵的方法,使这个故家子再来一次强留。及至“又一月,……心不能待”,遂即辞归。“弟子在家,未谙此苦”。道士老有把握,他说:“我固谓不能作苦,今果然。”全篇至此已写了三分之二以上,末后才是求授念咒过墙的小技,一学就会,使这个故家子满怀高兴,想借本领可达到“不劳而获”的目的。(作者文中没如此说,以王生求此小技的心理推测可知。)及至临别,道士并非“无良”,还说“归宜洁持,否则不验”。及至回家后当然既骄且傲,炫示于妻子之前,结果是碰壁肿额,反骂“老道士无良”,实则老道士早已把这个故家子的心念,求仙的目的看清楚了。
这已经颇罗唣了,不应解说的这么多。
但愿读《聊斋志异》的不要把作者精心结构的短篇草草放过,尤其是从事文学写作的青年同志们。我们要从作者这篇作品里,学习点“概括”、“集中”、“剪裁”和善于“突出”的本领,怎样才能以简练的文笔表现人物、事件,使读者感觉满意而且达到教育感化的目的。
况钟的措辞
况钟,《十五贯》中这位为民伸冤的好官,并非传奇的作者虚构的人物。他在明代宣德年间确实受了那时皇帝的敕命,特授苏州府知府,在任十一年,群众对他颇为爱护。我曾为文在《文汇报》的《笔会》上谈过,不必复述。现在引用况钟的两句话,倒不是与他的做官如何有关,而是从引用的两句话中可以见出况钟既是一位清正的官员,也是能写文章的好手,不过他没有什么著作留下罢了。
朝鼓敝,礼部欲移文淮安造鼓而难于措辞,时况钟为郎,奋笔曰:“紧绷密钉,晴雨同声。”一时传播。(见《玉剑尊闻》)
为文必须对题(这个题字并不专指那一篇目的标题而言,是指的针对一篇的主旨,亦即所谓“主题”)而言。否则这篇可用,另一篇也可应用,那种文章就是可有可无的了。文章除对题外还得在词句上斟酌恰当,该加多的,不怕重言复述;该减少的,不必添枝附叶。无论多少都处处须扣紧主题,否则与主题无关,尽管千言万语或是简省的几句话,一样叫读者莫明所以。
况钟并非从科举出身的举人、进士,却是吏员被荐拔,由于干才升上去的。他在那时的礼部,同僚中有的是科举之士,做惯了八股文和古董式的对偶文章,但碰到这一“移文淮安造鼓”的起草文件,要写的明简又要具体一些,使下级官吏有所遵承,这样辞如何“措”法,那些“科举之士”不免难于下笔,况钟奋笔书此八字,不止使文件充实而且传诵一时。
为什么传诵一时呢?因为颇难著笔的主题,他只用八个字,却把造鼓的主要方法和产品的规格完全包括在内,使承办的人们,工人们都能明了“礼部”对这次造鼓的主张和要求。“紧绷密钉”是造鼓的特殊方法;“晴雨同声”是对于产品(鼓)的要求。前者是因,后者是果;前者是工作的过程,后者是过程中所得的成效。多说了辞费,但,不说的具体些则无论字句多少都不“中肯”。八个字恰如其分,无怪在那时的北京“传播一时”。
从况钟的这份措辞里,可使人多少明了作好文章的初步道理。
诗文的对题与否,况钟的措辞既是一个正面的明证,我另引两首不对题的诗,相比之下,以为如何?
……近世士大夫有以墨梅诗传于时者,其一云:高髻长眉满汗宫,君王图玉按春风。龙沙万里王家女,不著黄金买画工。其一云:五换邻钟三唱鸡,云昏月淡正低迷。风帘不著栏杆角,瞥见伤春背面啼。余尝诵之于人而问其咏何物,莫有得其仿佛者,告以其题犹惑也。尚不知为花,况知其为梅,又知其为画哉。……
(见《滹南遗老集》)
这两首诗的句子看似漂亮,其实每首是使人“莫名其妙”,诚如引用者所谓不知是花何况是梅。这等文不对题的写法,读者只好像猜谜般的乱猜,还有什么兴感可言。为玩弄文字,写作者自己也不十分明了的诗、文,正合乎“为艺术而艺术”的标准,其结果只可自己看看,却与读者无缘。
与况钟为造鼓行文的措辞对看,尤可证明作文章须对题的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