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草类 芫花

类别:其他 作者:李时珍字数:66更新时间:23/03/24 09:57:37
〔弘景曰〕用当微熬。不可近眼。〔时珍曰〕芫花留数年陈久者良。用时以好醋煮十数沸,去醋,以水浸一宿,晒干用,则毒灭也。或以醋炒者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