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六 后汉的地理(3)

类别:其他 作者:吕思勉字数:1207更新时间:23/03/24 11:58:48
在春秋以前,大国或次等国灭掉了别一国,大概都把它作为自己国里的一县,直隶于中央政府,其上更无任何等级。战国时的大国,才有在边地置郡的,内地还没有什么郡。郡的兵力比县要充足些。所以战国时,秦王派甘茂去攻韩国的宜阳县,甘茂说:宜阳虽名为县,其实是郡,是不容易攻的。内地用不到很厚的兵力,所以各国都不设郡。到秦始皇灭六国,六国的人民都非心服,到处都有用兵力镇压的必要,所以把天下分做三十六郡,而郡就成为普遍的制度了。所以郡的设立,根本就是为镇压起见,并不是为治理地方起见。 但是既不放心各地方的人民,怕其要反叛,县的兵力不足镇压,而要设置了许多郡守,又怕郡守的权力太大了,于己不利,于是每郡又派一个御史去监视着他。到汉朝,皇帝不再派御史,而由丞相分派若干个史,出去监察各郡,这个史便称为刺史。刺史本非行政官,一个刺史监察几个郡,只是办事上一个分划的手续,并不是什么行政区划,所以其初并没有州的名目而称之为部。这部字,便是现在部分两个字的意思。到后来才改称为州,但是名目虽改,其实权还是一样。直到后汉灵帝时候,改刺史为州牧,其实权才有变更的。改刺史为州牧,前汉时就有此举,但是不久又改回来了。 当时主张改刺史为牧的人,议论是这样的,他们说:刺史的责任在监察太守,可是他们的官位比太守小,他们的资格也比太守浅。政治上的秩序,是要使大官去治小官,不该使小官去治大官的。所以要把刺史改名为牧,算做太守的上级官,用资格深的人去做。其实这话是错的。监察和行政是两个系统。监察一系的官吏,可以监察行政官,乃其职权如此,并非把其官位和所监察的官的官位,比较大小而定的。而在事实上,则行政官宜用资格较深的人,监察官宜用资格较浅的人。因为行政有时候要有相当的手腕,而且也要有相当技术,这是要有经验然后才能够有的,所以要用资格深的人。至于监察官,则重在破除情面。要锋锐,不要稳重。要有些初出茅庐的呆气,不要阅历深而世故熟。要他抱有高远的理想,看得世事不入眼,不要他看惯了以为无足为怪。要他到处没有认得的人,可以一意孤行,不要交际多了,处处觉得为难。用现在的事来说,学校里初毕业的人,文官考试刚录取的人,宜于做监察官。在官场上办过若干年事情的人,宜于做行政官。而且行政官和当地的人,总不能毫无联络。对于土豪劣绅等,有时虽明知其不好,也不容易专走方路,把他们尽情惩治的,因为如此,他就要暗中和你为难,使你缓急之际办事棘手,有时为害甚大。就是平时的政务,也不免要受他牵掣的。我前文说行政官必须要有些手腕,这也是其中的一端。至于监察官,则根本不办什么事情,不怕你掣肘。而且汉朝的刺史,只有一年一任,到你要和他为难,他倒早巳离开你这地方了。土豪劣绅的势力,大抵只限于本地。要离开本地,赶进京,或者到别地方去和前任刺史为难,是不容易的。所以汉朝刺史的制度,确有相当的价值。前汉时主张改刺史为州牧的人,其议论实不得当。所以后来行之而不好,就不得不将旧制回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