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隋室兴亡
类别:
其他
作者:
吕思勉字数:749更新时间:23/03/24 12:12:37
第一节 文帝内治
隋文帝何如主也?曰:贤主也。综帝生平,惟用刑失之严酷;其勤政爱民,则实出天性,俭德尤古今所无,故其时国计之富亦冠绝古今焉。其于四夷,则志在攘斥之以安民,而不欲致其朝贡以自夸功德。既非如汉文、景之苟安诒患,亦非如汉武帝、唐太宗之劳民逞欲。虽无赫赫之功,求其志,实交邻待敌之正道也。
帝平陈之明年,江南复乱,遍今浙东西、皖南、闽、赣之地,遣杨素讨平之。事见《素传》。又《陆知命传》:晋王广时镇江都,召令讽谕反者,知命说下十七城,得其渠帅三百余人,亦可见乱事蔓延之广也。江都,隋郡,今江苏江都县。《通鉴》述致乱之原曰:“自东晋以来,刑法疏缓,世族陵驾寒门。平陈之后,牧民者尽更变之。苏威复作《五教》,使民无长幼悉诵之。士民嗟怨。民间复讹言隋欲尽徙之入关,远近惊骇。”盖南北隔绝既久,民情不免猜疑,丧其利权者,乃从而鼓动之也。此等变乱,究非民欲,故不旋踵而冰消瓦解矣。
偃武修文之治,文帝盖深有意焉。《本纪》:开皇三年正月,禁长刀大。九年(589)平陈之后,诏禁卫九重之余,镇守四方之外,戎旅军器,皆宜停罢。武力之子,俱可学文。人间甲仗,悉皆除毁。十年五月,诏曰:“魏末丧乱,寓县瓜分。兵士军人,权置坊府。南征北伐,居处无定。家无完堵,地罕苞桑。恒为流寓之人,竟无乡里之号。朕甚愍之。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罢山东、河南及北方缘边之地新置军府。”十五年二月,收天下兵器。敢有私造者斩之。关中缘边,不在其例。十八年正月,诏曰:“吴、越之人,往承敝俗,所在之处,私造大船,因相聚结,致有侵害。其江南诸州,人间有船长三丈已上,悉括入官。”此承久乱之后,不得不然,固不得訾其欲弱天下之民,以保一家之业也。《炀帝纪》:大业五年正月,制民间铁叉搭钩刃之类,皆禁绝之。犹沿此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