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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其他 作者:丹尼尔·笛福字数:593更新时间:23/03/24 12:16:55
682鲁宾孙飘流记(下) 也不会收的. 我说,如果我要用钱,我相信他一定会给我的,我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诚实的人. 若我不需要钱的话,我就再也不会向他要一文钱,因为,他认为,我完全有理由收回我所期望的产业.等这些事情办好后,老人家又问我,是不是要他替我想个办法,把我的种植园收回来. 我告诉他,我想亲自去巴西走一趟. 他说,如果我想去,那也很好. 不过,如果我不想去,也有不少办法保证我收回自己的产权,并能马上拨给我那把收入的钱使用. 目前,在里斯本的特茹河里,正有一批船要开往巴西. 他劝我在官方登记处注册了我的名字,他自己也写了一张担保书,宣誓证明我还活着,并且声明当时在巴西领取土地并建立种植园的正是我本人.我将老人的担保书按常规作了公证,又附上了一份委托书. 然后,老人又替我写了一封亲笔信,让我连同上述两份文件,一起寄给了他所熟悉的一位巴西商人.等这一切办完,他建议我住在他家里静候回音.这次委托手续真是办得再公正也没有了. 不到七个月的时间,我就收到那两位代理人的财产继承人寄给我的一个大包裹.(应该顺便提一下的是,我正是为了那两位代理人才从事这次遇难的航行的.)包里装着下述信件以及文件:第一,我种植园收入的流水账,时间是从他们的父亲和这位葡萄牙老船长结算的那一年算起,一共是六年的时间,应该付给我一千一百七十四个葡萄牙金币.第二,在政府接管之前的账目,一共是四年,这是他们把我作为失踪者(他们称之为“法律上的死亡”) 保管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