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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其他
作者:
丹尼尔·笛福字数:637更新时间:23/03/24 12:17:04
鲁宾孙飘流记(下)703
向导的病势第二天早晨加重了;他的两处伤口开始化脓,因而四肢都肿胀起来,根本无法上路. 我们只得雇了一个新向导,把我们带到土鲁斯. 那里气候温和,物产丰富,风景明媚,既没有雪,也没有狼或其他猛兽. 但是当我们在土鲁斯把我们的经历告诉那些当地人时,他们告诉我,在山下大森林里,碰到狼是常事,尤其是在当白雪覆盖大地,狼就成群出现. 他们再三问我们,我们雇了哪个向导,竟然敢在大雪天带我们走这条路. 他们说,我们没有给狼吃掉,那太幸运了!我们告诉他们,我们是把马围在中间,摆成一个三角形的阵势打退狼群的. 于是他们听了后大大地责怪了我们一阵子,说我们没有把命送掉,真是运气.狼主要是想吃马.它们之所以那样奋不顾身冲上来,是因为看到了我们身后的马.狼是怕枪的,一般来说,但当它们饿疯时,就会不顾危险,只想抢马吃了. 要不是我们连续开枪,并且最后用点燃火药的办法把他们吓退,我们大概早就给那些饿狼撕成碎片吃掉了.其实,只要我们安安稳稳地骑在马上,像骑兵那样向狼群开枪,它们看到马上有人,就不会把马看作猎物了. 一直到最后,他们又说,如果我们大家紧紧挨在一起,丢开我们的马,狼就一心只想吃马而不会管我们了,我们也可平安通过,更何况我们有武器,而且人多势众.这次遇险,对我来说,是我一生中最为可怕的一次. 当时,我看到三百多个恶魔般的畜牲嚎叫着向我们冲来,张开大嘴恨不得一口把我们吞掉,而且我们又无处可躲,无处可退,我以为一定完蛋了. 说实话,我从此再也不想过那些山了. 我觉得宁可在海上航行三千海里,那怕一星期遇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