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血魔宗圣女

类别:玄幻 作者:好歌剧字数:5141更新时间:18/12/12 16:29:31
叶琛及辛练两个人,分据七彩祥云一角,各自打坐修练。 叶琛两手各自抓著两块金系灵石,缓缓从中吸取灵气,来完善他变态的肉体。 而神念却是化成小白人,悬在一片紫金色的沙漠上,原本耸立在沙漠正中央,光炫夺目的巨剑,此时竟化成一柄纯白无瑕的小剑,浮在半空中。 他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道:“果然我突破至筑基期,这柄巨剑就能自由使用。” 他向前欲碰触纯白小剑,突然看到沙漠尽头处,竟有团黑色不明物体。 浓眉一拧,飞了过去。 缓缓落在沙漠上,俯下身,发现竟是隻奇异的生物。 约莫一个巴掌大,通体俱黑,四爪双翅,单眼大口。 “喷,长出把剑就算了,居然还长出生物来了?!”叶琛抱头哀号。 生物一听见叶琛的大叫,有些害怕地缩了缩身体,但双爪仍然狠狠抓著,不敢完全离开沙漠,彷彿怕落入无止尽的黑暗。 他立即发现,太失态了,抓了抓后脑,笑道:“抱歉,我太大惊小怪了,吓著你了。” 他伸出手要去碰触生物,只见生物仍然相当害怕,但碧绿瞳仁中,却透出有些期待。 “妈…妈妈!”生物小声叫道。 叶琛登时额头三条线,这小傢伙该不会把我当妈了吧?! 只见牠亲腻地顺著他的手,跳上他的头。 然后将双翅收拢,竟睡起觉来。 叶琛无奈地耸耸肩,退出识海。 他唤出无名沙漠及纯白小剑,但却唤不出小傢伙,只见牠紧紧抓著一小块沙漠,有些可怜地东张西望。 叶琛沉思一会,自言自语道:“这小傢伙从何而来?我的识海裡只有土行及金行两样法宝呀?!” 他寻思半晌,突然想到杜宇中百宝袋裡,那只贴满封印的铁箱。 “这…该不会裡头的东西吧?!”叶琛脸色有点发青地道。 他偷偷看了辛练一眼,发现他仍然专心在搬弄灵兽袋裡的灵兽,并没有发现他的异常。 轻嘆了口气,笑道:“既然你我有缘,那就把你留著吧。” 这时,他看见面前的紫金色血纹葫芦及纯白小剑。 “长久以来,你们一直没有名字,今日索性就替你们都取个名,才好分辨彼此,无名沙漠就叫“后土”,纯白小剑叫“太白”,那小傢伙…”他抓了抓脸颊,道:“就叫小黑吧。” 他收回后土及太白,只见小黑高兴地后土裡翻滚,但是会远远绕开血色泥地。 “咦,小黑居然不怕被后土吃掉?!难道牠是魂体?!”叶琛讶然道。 他点了点头,苦笑道:“不知道牠吃什麼為生呀?” 叶琛嘴角扯了扯,继续打坐修练。 又过了五天,在经过大秦武论府时,突然被两名修士拦下。 两名均穿著白色长袍,胸前绣有一把金色小剑,背把长剑,看上去杀气腾腾。 “请问道兄,為何拦下我们?”叶琛小心道。 “道安!我叫左向安,他是我师弟苏差,我们神剑宗,正在围捕血魔宗妖女姜怜怜,希望道兄二人可以协助。”右脸有一块胎记的左向安道。 “在下是万兽门叶王,同师兄辛练正急著赶往大宋汾阳府,抱歉,实在是爱莫能助。”叶琛道。 “万兽门的修士一向胆小,何必要浪费口舌在他们身上。”苏差闻言,有些鄙夷地道。 叶琛一见两名修士,均有筑基期中品的修為,并不想节外生枝,毕竟中间赶路已经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不能再拖延下去,所以好声好气的拒绝。 “哼,神剑宗的人也没什麼了不起,要不然怎会抓不到一个小妖女。”辛练故意道。 “你…”苏差气得差点拔剑,被左向安示意制止。 “好,不麻烦两位,不过假如遇到血魔宗人,希望二人能够拦阻。”左向安冷冷道。 “这是当然。”叶琛不理二人,驾著七彩祥云往前而去。 突然之间,一片巨大血云满佈天际,让叶琛的七彩祥云滞留不前。 “好可怕的杀意,这是什麼东西?!”叶琛往下一看。 只看见血云正中央浮著一名少女。 少女正前方站著百餘名穿白袍揹长剑的修士,叶琛仔细一看全是神剑宗门徒,而带头的竟是那名嚣张的苍龙客—诸葛公如。 诸葛公如冷冷地打量著少女,心中思绪却是翻天倒海。 『这姜怜怜可是血魔宗宗主凤西鸣最疼爱的弟子,其天资超绝,才不过一百五十岁,就达到金丹期初品,而且还是处子之身,只要抓到她,吸了她的元阴,我势必可以跃升金丹期上品,嘿,这五行剑客之首,就不是金虎客,而是我苍龙客。』诸葛公如心想。 他贪婪地舔了舔嘴唇,转念又想:『可靠消息回报,她手上只有血饜旗跟如意金钵两样法宝,根本就不是苍龙剑的对手,况且我身后又有十万剑阵,这根本就是十拿九稳的事,嘿,享受完她的肉体后,又可以拿她去跟宗主邀功,这可真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不禁走偏了神,他连忙拉回思绪,清清喉咙,装成大义凛然的样子道:“姜怜怜,今日我诸葛公如率神剑宗弟子围捕妳,可是替天行道,念妳初犯,妳就乖乖地束手就缚,待我将妳送至宗主面前,会替妳美言几句,留妳个全尸。” 姜怜怜闻言,冷笑一声,皱了皱了可爱的鼻子道:“好大的口气,你以為我姜怜怜是好欺负的吗?要动我,先问过我手中的血饜旗吧。” 诸葛公如大笑,道:“好言好语相劝,仍然执迷不悔,那在下只好出手,神剑宗弟子听令,十万剑阵,佈阵。” 身后的神剑宗弟子听到命令,立即拔出背后的长剑,移动步伐,齐声大喊,灵力匯集,浩然剑意爆发,十万道剑光冲天,顿时之间,金光闪闪儼然有压过姜怜怜一方。 叶琛二人一见,立即收起七彩祥云,立於远处,他们可不想受到池鱼之殃。 “哼,如果是你神剑宗宗主胡可斐,小女子还会害怕,但就凭你这小小的剑阵,也敢动我?!” 血云中娇小的少女,长得相当可爱,明眸皓齿,右眼底下还有颗小痣,穿著件鹅黄色的衣衫,一副青春洋溢、活力动人样,同身边的诡譎地血云,產生强烈的落差感。 “敢不敢,试了就知道?!”诸葛公如厉声道:“十万剑阵,杀!” 只见万道剑光猛然轰向姜怜怜,姜怜怜冷笑一声,手中的赤红小旗一摇,血云快速缩集成一只通天大血手,拍向万道剑光,普一接触,刺眼般的光芒爆开,只听见此起彼落如雷鸣般的碎剑声,大血手居然轻易地拍碎剑光,百餘名的神剑宗弟子均口吐鲜血,诸葛公如一见,这血饜旗居然如此强悍,他胸有成竹地右手一拍百宝袋,得意武器八阶本命法宝—苍龙剑射出。 苍龙剑挟带风雷之势,攻向大血手,姜怜怜见苍龙剑来势之急,脸上神色闪过一丝害怕,她立即摇动赤红小旗,苍龙剑有如一条兇恶青龙,不断地咬杀大血手,而大血手却是灵活异常,不断地借力使力,闪躲利牙。 叶琛看过去,竟觉得彷彿像是大手戏弄小蛇般。 因為苍龙剑的出现,得以让神剑宗弟子获得喘息的机会,他们纷纷取出灵丹,抓紧时间恢復灵力,以待第二波的攻击。 “哼,诸葛公如,修真界人称苍龙客,但这剑似乎耍得并不怎样。”姜怜怜鄙夷道:“我只不过屠了小小一个陈国,就招得你神剑宗万引追杀;小女子,不给你们一点顏色瞧瞧,你们还以為血魔宗没人了。” 姜怜怜一拍百宝袋,一只五阶法宝—如意金钵,悬在头上,“这陈国上下百万口的血肉,才稍稍喂饱小乖乖,今日你们不断相逼,小女子索性就吃了你们。” 姜怜怜俏目一瞪,如意金钵化成一只通天巨钵,猛然朝神剑宗弟子罩去。 诸葛公如见状,脸色大变,立即调动苍龙剑想要揽下如意金钵,无奈却被大血手牢牢箍住。 如意金钵毫无悬念地,落在神剑宗弟子处,万剑大阵立即消散,只听见豆子爆裂声此起彼落,“小女子平生最爱听的声音,就是这血肉爆裂之声呀。”姜怜怜享受地闭上眼睛。 诸葛公如眼目欲裂,苍龙剑爆发猛烈青光,竟挣脱大血手,朝姜怜怜狠狠刺去。 “哼,小小苍龙剑,就送给我吧。”姜怜怜一拍百宝袋,竟有一阵血雾射出,漫天覆地裹住苍龙剑,只听见苍龙剑传出凄厉龙吟,竟然被姜怜怜收走,血雾化為一方红色手帕,手帕上放了一柄青色小剑。 “五长老。”左向安及苏差连忙落在诸葛公如旁边。 “姜怜怜妳竟收了我的法宝。”诸葛公如感觉苍龙剑与他之间的神识连结断去,这苍龙剑与他相处六百年,乃是他以元神滋养的本命法宝,从来没发生这种怪事。 姜怜怜小手一招,如意金钵化為小钵回到手上,只看见钵上竟有一团闪著五彩的血团。 红色手帕竟然如小人般地动了起来,一把抓过血团,快乐地吸著。 “混天血綾?”诸葛公如见到此情景,冷汗直冒,血魔宗的道器—混天血綾居然在姜怜怜手上?! 血魔宗能够成為魔道巨门,不被天道十门所剿灭,最大的原因就是混天血綾的存在,据闻它能够轻易地夺取任何法宝及道器,準确点的说法,应该是道器以下无一倖免,你想,一照面自己的傢伙就被抢了,这仗还需要打下去吗??据说连天一门掌门丹阳子,也不敢在混天血綾面前使用翻天印,要不然被收走了,向谁去要?? 同时混天血綾可透过吸收血肉得以修补、进化,因此血魔宗常常将一些小国灭掉,以其人民的血肉喂养混天血綾,但血魔宗并不会动俗世五大国,毕竟会扯动其背后的天道十门,对於行事相当低调的血魔宗而言,是吃力不讨好之事。 “哼,要不是宗主命我出来喂饱混天血綾,我才懒得跟你们这些臭修士打。” 姜怜怜甜甜一笑:“诸葛公如,你的本命法宝都被我收了,现在还想跟我算帐吗?” 她将手中的血饜旗一招,大血手立即收拢回旗内。 “你还以為我手上只有血饜旗及如意金钵,哼,回去好好问问那个内奸,他的消息是不是不太正确?!”姜怜怜轻笑道。 诸葛公如气得牙都快咬碎,心裡把那个内奸千刀万剐、五马分尸,心想连本命法宝都不见了,再打下去只会成為混天血綾的点心,不如趁乱离去。 他仰天一笑,竟将旁边两个弟子推出,施展金遁之术逃走。 左向安及苏差被诸葛公如一推,往前踏了几步,急呼:“叶王道友,救命呀。” 姜怜怜扭头看了叶琛及辛练一眼。 叶琛翻翻白眼,心想怎麼修真界的金丹老祖一个比一个阴险,都喜欢拿弟子当肉盾的,而当肉盾的,不好好当,还喜欢扯人下海。 “两位道友,你们想替神剑宗出头吗?”姜怜怜灿烂一笑,问。 “嘿,前辈可别误会,在下二人只是路经此地,并不想插手閒事。”叶琛立即撇清关係,后头的辛练,头摇得差点摇掉。 左向安及苏差见叶琛根本不上当,连忙一拍百宝袋,撕了道金遁符,立即扬长而去。 “叱,小女子,最讨厌这种爱扯人后腿的小人。”姜怜怜瞪了一下,如意金钵登时射出,只听见百引远一声哀嚎,如意金钵又托著小团血肉出现,混天血綾彷彿很高兴,连忙将小团血肉纳入它原本吃的大血团。 “小乖乖,吃慢点,又没人跟你抢。”姜怜怜疼惜地摸了摸混天血綾的头,道:“唉,也难怪你吃得那麼激动,毕竟这修士的肉可比凡人的肉美味多了。” 混天血綾吸食血团后,身体居然更加鲜艳,那夺目的红,刺得叶琛眼泪直流。 叶琛及辛练两人被这情景吓傻了,两个人如同木像般一动也不动。 “既然你们不想插手,那小女子就告别了。”姜怜怜若有深意地朝叶琛笑了一下,托著混天血綾转身遁走。 “天呀,差点就变成人家法宝的点心了。”辛练待姜怜怜离去后,彷彿大病一场地倒了下来。 “是呀,这混天血綾实在太可怕了。”叶琛心想。 连姜怜怜都对神剑宗宗主胡可斐有所顾忌,那表示这胡可斐真的是可怕人物,师兄这报仇名单上的人,可真是一个比一个难搞,要是师兄的捆仙索及自己的烂木棍能够修復,结合两大仙器的威力,整个中土修真界,足可以横行无阻,但可惜要修復完成,要等到猴年马月呀?! “只為了喂食一件法宝,就屠了一个国家,还真是女魔头呀。”辛练抹了头冷汗道:“神剑宗想替凡人出头,却落得变成血糜,更是可悲。” “哼,三弟,你想太多了,仙道十门那有如此义举?!他们是想抓住姜怜怜,抢夺她身上的法宝,却没料到姜怜怜身上居然有混天血綾,这法宝根本就是天下无敌呀。”叶琛笑了笑道:“这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辛练认同叶琛的话,点了点头。 “不过,那也没我们的事,三弟!走吧。”叶琛唤出七彩祥云,协同辛练往大宋继续前进。 不远处,姜怜怜坐在一根粗壮的树枝上,满心欢喜地喝著金霜茶,一双未著绣鞋的粉脚晃呀晃,肩膀上的混天血綾学著她的动作,只是吸著仍是那团斑斕血肉。 “那名叫叶王的修士,身上居然有那麼浓厚的血腥味,若不是混天血綾偷偷提醒,我还恍然不知,看来他身上一定有些很有趣的秘密,难得有机会可以下山,乾脆偷偷跟踪他,一探究竟。”姜怜怜面带微笑,盯著七彩祥云飞去的方向,但随即粉脸垮了下来,嘆口气道:“唉,差点忘了宗主的指示,他要我趁机放走诸葛公如,然后在原处等上三天。” “可惜这难得的机会呀。”姜怜怜无奈地耸耸肩,道。 摇了摇可爱的头,远眺美好山景,继续享受她的金霜茶。 另一头,诸葛公如以金遁之术,早已遁离武论府,在边境一座小山头停下。 “可恶的姜怜怜,原本以為凭我金丹期中品,再加上万剑大阵的威力,要抓一个她金丹期初品,是绰绰有餘,没想到竟折了百餘名内门弟子,外加一把苍龙剑。” 诸葛公如苦笑道:“苍龙客没了苍龙剑,凭什麼叫苍龙客呀?!” 他狠狠地跺了一脚,苦著脸,沉思半晌,“唉,如今之计,只有上报宗主,请他老人家出手。”他面有苦色道。 偌大的好处要和其他人同分,脸上就有如吞了隻苍蝇般精彩。 他又嘆口气,从百宝袋取出一张淡红色的传讯灵符,上头绘有神剑二字,将姜怜怜及混天血綾的事,全打了一个神念进去,以灵力点燃,一道神光射向神剑宗。 “如果能够得到混天血綾,神剑宗势必可以超过天一门,至少我的过错可以弥补一半,最起码不会被宗主万剑穿心。”他看著神光消失处苦笑道。 摇了摇头,从百宝袋掏出几枚金霜丹服下,勉强地恢復些法力。 “幸好,百宝袋裡还有把四阶法宝—青木剑,宗主一定会带其他四名长老赶来,到时候五行剑阵的威力,不要因為我而威力大减呀。”诸葛公如苦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