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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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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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字数:4456更新时间:21/06/10 11:20:10
前代见郡书。明赋役远监宋代赋法,则有曰官米、民米,如宋之公田、民田也;曰秋粮米、夏税钞、秋租钞,如宋夏秋二税也;曰鱼课、盐课、铁课、酒课,如宋折变杂赋也;役法则有力差,有银差,如上下衙门;库子主官物,如宋之衙前也;曰坊里长,如宋之督赋役者也;机兵、弓兵、民壮,如宋之逐捕盗贼者也;书手、隶兵、祗侯、门子、斗级、狱卒、铺司兵、斋夫、膳夫、马夫之类,如宋之给使令者也。赋法行自国初,法制虽定,而本色、折色、解京、存留银米额数,多举繁称,下户小民,未易条缕。役法,其始,坊里长在官专掌催钱粮、勾摄公事而已,其后乃以支应官府诸费,若祭祀、乡饮、迎春等事,皆责措办,浸淫至于杂供、私费,无名百出。至嘉靖之季,有库子、夫库保之属,费民不资,民大告病。先后抚、按两院虽屡有更张,而民尚未便。万历初年,都御史庞尚鹏始议将一县赋役通融均派,一岁中夏税、秋粮留存、起运额若干,纲徭、兵站加银额若干;存留者为仓米,起运者名金花银,以解京师。纲银则院司、郡邑之供应,祭祀之费用,生员之试赏,举贡进士之盘缠、牌坊皆统焉。均徭银则诸司之祗候、隶兵、库子、门子、仓库夫、坛夫、斋夫、膳夫、陂夫、馆夫、狱卒、斗级、弓兵、铺司兵巡拦之役皆统焉,名“一条鞭”法。民间以为甚便,而海内多行之。盖赋役法始也烦,继也简;始也分为二,今也合为一矣(前志旧文)。
黄册民户该钞二千一百七十二贯三百五十文,自第三等以上户每产钞一百文,纳豆五升五合,该二十六石六斗七升。
夏税钞官田地等项该钞九十锭二贯三百一十六文;民田地等项该钞九十七锭七贯二百八十文;内田地、山塘每亩并科四文。
秋租钞官田地等项该钞二十一锭九百一十文。
秋粮米官田地等项正耗共一千三百三十七石一斗;民田地等项正耗共六千五百八十四石二斗五升。
户口食盐钞无闰年共银一百七十两二钱七分六厘九毫;有闰年加银一十六两二分九厘四毫一丝。
一条鞭秋粮官米共实征银四百七十一两七分六毫三忽一微,凑民折米银三十三两六钱八分二厘二毫八丝一忽九微,共银五百零四两七钱五分二厘八丝五忽。内拨起运金花价杠,共银四百六十九两三钱三分九毫二丝五忽,解司起解京库,折解甲丁二库;颜料铺垫水脚,共银三十五两四钱二分一厘九毫六丝,解司买料起解京库。
民米并秋租钞折米共六千六百四十三石二升四合一勺七抄七撮,内半纳本色米三千三百二十一石五斗一升三合,除奉文裁革官员免征米九石一斗八升二合四勺外,实纳米三千三百一十二石三斗二升九合七勺,共征银二千二十一两一钱五分四厘二毫九丝九忽。内拨儒学仓米三百二十二石八斗(每石征银七钱),该银二百二十五两九钱六分;存留本县支给师生俸廪际留仓米二十六石一斗四升五合六勺七抄(每石征银六钱五分),该银一十六两九钱九分四厘七毫;存留本县支给官吏俸粮永宁仓库米一千九百九十二石六斗(每石征银六钱),该银一千一百九十五两五钱六分;内拨给军银九百九十六两三钱,解府支给备歉银一百九十九两二钱六分,解司充饷。高浦仓米六百四十六石一斗八升(每石征银六钱),该银三百八十七两七钱八厘;内派给军银三百二十三两九分,解府支给备歉银六十四两六钱一分八厘,解司充饷。仓剩米三百二十四石六斗四合一抄八撮五圭(每石征银不等),该银一百九十四两九钱三分一厘六毫,解司充饷。
半纳折价米三千三百二十一石五斗一升二合九抄(每石征银五钱),该银一千六百六十两七钱五分六厘四丝,内拨银三十三两六钱八分二厘二毫八丝一忽九微凑解京库外,实银一千六百二十七两七分四厘,内际留仓米银六十四两二钱五分五厘三毫一丝,存留本县支给官吏人等俸粮。广平仓给军银三百零二两七钱七分解府。永宁仓给军银三百一十二两五钱四分二厘六毫解府。解司备用银二百五十八两五钱六分八厘四毫五丝解司充饷。仓剩备饷银六百八十八两九钱三分七厘三毫九丝解司充饷。
纲银实编银六百五十三两五钱六分七厘六毫。旧赋役书册原编银六百三十三两四钱四分六厘七毫二丝。万历三十年,奉文每年加派孤老衣布银三两。三十七年,奉文每年加派内监供应等银七钱八分七厘五毫五丝,武举盘缠每年加派银一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三十八年,奉文每年加编恤刑心红、礼仪等银八两。今奉粮单编派前数。内:
都察院心红、纸扎、油烛、吏书、厨库家火银五两九钱,解福州府。
察院考校生员试卷茶饼银四两五钱三分三厘三毫。
察院按临阅操犒赏银六两,解晋江县。
两院助给应考生员路费银三两。
两院助给旧科举人路费银四两。
总兵府家火银一两九钱六分四厘三毫二丝,解福州府。
布政司进表长夫银六两。首领官纸扎银五两二钱。宦人进贡宴待并犒赏梢银一两二钱,俱解本司。
按察司进表长夫随船家火与各道首领纸扎工食银七两。修理家火袆褥银一十六两五钱。
巡海道协堂公费银一十两,俱解按察司。
听备选锋操赏银二十两,收县奉文支应。
分巡兴泉道心红、纸扎、柴炭等银一十两。
使客下程银五两,家火银五钱,俱解晋江县。
提学道岁考生员试卷茶饼并赏花红、纸笔等,银二十五两二钱四分。
上司巡历司道经过合用心红、纸扎下程并门皂厨柴米,银六两。
上司巡历雇募听拨门皂答应及往来使客,银六两。
本府进表纸张、绫袱、盘费等,银三两六分二厘八毫;往来使客下程银六两五钱;士夫归宴行饯酒席并吊祭等银二十一两。
府佐贰官交际礼仪银五两一钱四分三厘。
府经历司狱家火共银四两,修理衙宇银三两三钱三分三厘四毫。
府首领官纸扎银三两四钱二分八厘六毫,俱解府。
查盘官合用心红、纸扎下程内班门皂厨饭食、蔬菜,共银三两一钱七分。
造朝觐册纸扎工食银五两。
布按分司府馆修理并袆褥银一十五两。
升迁应朝祭江并回任祭门银三钱四分。
新官到任祭品银四钱四分六厘七毫。公宴银一钱六分六厘七毫,公座袆褥、案衣银一两四钱五分五厘。
知县并典史、教官修衙银八两三钱三分三厘四毫,轿床家火银八两六钱一分。
本县往来使客下程油烛、柴炭、酒席银三十六两。
习仪拜贺救护、香烛、廷燎、茶果银六钱。
典史合用纸扎银三两六钱。
春秋二祭启圣、文庙、乡贤、山川社稷祠坛银八十四两。
年祭邑厉坛三次,共银一十五两四钱五分。
乡饮二次,原编银十五两。万历二十六年,奉文裁减银四两二钱,解司充饷,今该银十两八钱。
春牛芒神、春花彩枝、春宴香烛、门神桃符、花灯,原编银四两一钱。万历二十六年,奉文裁减银一两,解司充饷,今该银三两一钱。
修置、祭祀、乡饮、救护、公宴、合用家火银八两。
本县库用公费五十两。
县学岁贡生员往京旗扁银三十一两。
正陪贡生员往省盘缠银六两。
考试生儒进学花红、彩旗银二两三钱一分二厘。
季考生员茶饼、试卷、赏纸,原编银二十两五钱。万历二十六年,裁减银十两二钱五分,解司充饷,今该银一十两二钱五分。
兴泉道按临及本县阅操,年约二、三次,合用酒饼银二两七钱。
本县并奉文刊刻告示、榜文纸扎工料银二两。
存恤孤老衣布银五两。
预备供应银三十六两七钱。
管解南北二京军黄二册杠索盘费,每年编银七两六钱。内总会兜底军册银四两,黄册银三两六钱,收贮临年申请支应。
科举生儒年派盘费一十八两,誊录生员盘缠银二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三丝。
新科举人花币旗扁银二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
旧科举人盘缠等银三十两五钱。
武举人盘缠银原编银三十一两七分二厘五毫,以三年派征,每年该银一十两三钱五分七厘三毫。万历三十七年,奉文每年加编银一两三钱三分三毫三丝,今每年该银十一两六钱九分七厘。
儒学教官马价银六两。
霜降祭旗花红、酒饼、赏兵银三两。
内监案衣绫轴、人役供应等,银七两七钱八分七厘五毫五丝。
恤刑衙门心红、纸扎、吏书、衣资及造审、录册揭协助、修理衙门、家火、礼仪、给赏等,银八两。
均徭连闰共编银一千六百三十九两八钱九分二厘五毫。内:
中解户银三十两。
按察司借编隶兵一名,年编工食银七两二钱,闰月加银六钱。
分巡道隶兵二名,每名年编银七两二钱,闰月每名加银六钱。
本府原编隶兵三名,每年编银七两一钱,闰月每名加银六钱。又马夫银八十两。
本县知县员下原编祗侯四名,每名编银一十二两,闰月每名加银一两。又马夫一十名,每名编银四两。万历二十六年八月内,奉文将马夫扣革二名,该银八两,追解充饷,实给马夫银三十二两,闰月无加。祗侯四名,闰月共加银四两。
本县典史员下原编祗侯一名,编银一十二两,闰月加银一两。马夫十名,每名编银四两。万历二十六年八月内,奉文将马夫扣一名,银四两,追解充饷,今实给马夫银三十六两,闰月无加。祗侯一名,闰月加银一两。
本县直堂门子二名,每名原编工食银七两二钱,闰月每名加银六钱。
本县直堂皂隶一十二名,典史幕二名,工食银七两二钱。万历二十四年,奉文将皂隶每名扣银一两八钱,共银二十五两二钱,扣解充饷。今一十四名,每名实给银五两四钱,闰月每名加银四钱五分。
本县架阁库库夫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闰月每名加银六钱。
本县看监禁子三名,每月原编银九两。万历二十四年,奉文每名扣银一两一钱三分三厘三毫,共银三两四钱,追解充饷。今三名每名实给银七两二钱,另加刑具银二两,闰月每名加银六钱。
本县预备仓仓夫二名,每名原编银二十两,内一十九两二钱给仓夫工食,尚银二十两八钱存留,查盘搬运、交搬脚力、造册、纸扎等项,详允动支,闰月无加。
本县儒学斋夫四名,每名编银一十二两,闰月每名加银一两。膳夫二名,每名编银二十两,闰月无加。门子二名,每名编银七两二钱,闰月每名加银六钱。殿夫一名,编银五两五钱。库子二名,每名编银五两五钱。斗级二名,每名编银七两二钱,俱闰月无加。
泉、永二卫首领柴薪银六两,闰月加银五钱。
借编同安县深青驿馆夫一名,原编银一十两八钱,闰月无加。
朱文公祠门子一名,编银八钱,闰月无加。
布按分司看馆门子一名,编银一两五钱,闰月无加。
山川社稷坛夫带办实给银一两六钱,闰月无加。
本县县前铺司兵三名,每名编银五两四钱,闰月每名加银四钱五分。
本县公母林、罗渡二铺铺司兵各三名,共六名,每名编银三两六钱,闰月每名加银三钱。
上沿渡、龙津渡、罗渡三渡渡夫各一名,每名编银三两。万历三十一年申详建造浮桥,加增银三十七两,凑共四十六两,内二十六两给船夫工食,尚二十两修理浮桥木料、工资等用。
充饷弓兵编银八百六十二两二钱。机兵银连闰共编银一千三百单八两,内:
抽取机兵充饷银三百九十六两。
续革机兵充饷银一百四十四两。
续减机兵充饷银一百四十四两。
本县防守应役机兵八十名,每名年编工食银七两二钱,闰月每名加银六钱。
驿站银连闰共编银一千五十三两五分二厘四毫八丝,以米派内解府给驿书册原编银八百单二两八钱七毫八丝。万历三十一年,奉文加编答应内监马夫银五十四两三钱三分八厘六毫,又协助黄田驿站银九两五分二厘四毫九丝,闰月加编银六十六两八钱六分六毫一丝,有闰年解府给驿,无闰之年,扣解充饷。
存留本县应付夫廪银一百二十两。
杂课弓弦箭料正价银三百四十八两四钱三分四厘四毫,水脚银六十六两九钱七分八厘。
工部三司料正价银二百两,水脚银三两二钱。
农桑绢价银四钱三分五厘四毫,水脚银二分七厘。
商税钞银十九两五钱九分,闰月加一两七钱五分三厘五毫。
酒税银四两三钱二分,闰月加银一钱六分。
抵解无征司库钞银一两六钱二分三厘二毫。
料剩银六十四两六钱八厘。
科举进士牌坊银一百一十二两五钱。
屯寺二田(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