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比赛规则
类别:
游戏竞技
作者:
亚黎亚字数:1872更新时间:22/12/24 09:52:41
比赛开始后,镜池内会出现大家的食材,请大家捕抓后做成料理享用。
捕抓!?
此起彼落的惊呼声自四面八方传来,他们可没听说过要自己料理,甚至还要自己动手抓呀!
没错,我们仅提供活生生的食材,至於要怎麽烹饪就看大家的手艺了。夜岚的笑容如沐春风,但还是安抚不了躁动的玩家们。
“怎麽会这样!”他们以为只要负责“吃”就好耶!
“我是一人队伍耶!”太吃亏了!
“靠!我们全都是大胃王耶!谁煮?”为了避免有人偏爱某些料理,而某些料理咽不下去,他们才组成这样的队伍,总不会有一道料理是大家都不喜欢的吧!
另外,浪费食材可是会扣分的哦,希望大家好好爱惜每一分材料。雪犽笑着再说出残酷的规定──煮得再难吃还是要全部吞下去就对了。
比赛时间是十二小时。相当於现实时间三小时,并不会很长。优胜者可以在“秋之城”内任选一间店舖,我们将直接发给营业执照,且一年内租金全免。
优胜队伍另外还可得到奖金十万两。其实不多。
还有,另一道声音传出,雪犽和夜岚两人前方出现白色的传送阵,一个少年跳了出来。我会实现优胜者一个愿望。少年自信非凡的双手叉腰、挺胸。
少年身后的雪犽和夜岚很给面子的猛拍手。
万岁爷吉祥。
爱卿平身。少年扬高下巴。
少年有一头浅紫色短发,还戴个胖胖的贝蕾帽,身上穿着黑色小可爱、白色短裙,白色厚底中长靴,肩上还穿着极短小的白色小外套,外套后侧下摆开叉往下长长的延伸,并在尾端卷起像个拳头,以一种轻飘飘的模式与地面保持相当亲近的距离,他臂弯里还挟抱一只装扮华丽的狮子玩偶。
这家伙!他不就是我在“遗迹森林”里遇到的那个幽灵小子,茶魅影吗!而被他挟在手上那只可笑的狮子玩偶也越看越是眼熟……
愚民们,我是“秋之城”的城主,“紫禁城”的老大,茶魅影。茶魅影的发言相当有精神。
……
……
比起两位出色迷人的神官,他这个城主的人气似乎有点低……
两位神官暗示大家拍手,众多参赛者也很给面子的拍手,只不过那掌声杂乱无章,而且显得虚软无力。
还好茶魅影很满意的样子。
优胜队伍可以得到至高无上的奖励,就是一个愿望,怎样,开心吧?想欢呼就大声欢呼出来吧!不用客气!
“万岁爷!如果我得到优胜想当另一个夜王呢?”某玩家试问。
茶魅影鄙夷的瞪了眼发言的玩家。可以,你拿到优胜我就赐你一个名号。就只有名号,没有任何功能。
此起彼落的“切~~”出声。
夜王都有做不到的事了,更何况是我们秋之城呢?夜岚微笑着安抚大家,只要优胜者提出的愿望合理,且秋之城力所能及,那自然是没问题。
“秋之城”腹地虽比“夜都”还要广阔,可财力却是远远落后一大截,毕竟是“夜王”的大本营,大家都想在夜王附近看看有没有好处可拿,有钱人自然也都集中在“夜都”了。
“菲尔大人您怎麽了?”亚里恩注意到菲尔怔忡的模样有些不寻常。
我指着茶魅影,“那只狮子玩偶……好像就是我在找的那只。”是焰文呀!为什麽焰文会落在茶魅影手上,而且还打扮成那样?虽然焰文平常打扮也很花俏,但娘炮风格不是他最为不齿的吗?
虽然不解,但我还是截取几张图片下来,以后应该能派上用场……例如他找我麻烦时。
可是太远了,拍的画面不是很清楚。
“我要怎麽样才能把画面拉近?我想近拍狮子玩偶。”
“要靠近才行。”这游戏做得太真了,就连拍照也只能拉近一些距离而已,除非花大钱买倍数高的相机虫。
“等会他们会坐到特等席上观看比赛,我们下去打食材时再顺便拍就好。”
大家不免好奇起那只玩偶的身份,看起来很普通呀……应该说很可笑,那副装扮太诡异了。
“我们先来分配一下工作。”亚里恩抱起小木炭将牠放到桌上。“小木炭就请你在这里吃东西。”
“全部吃光光?”小木炭的口水让人很轻易地就能分辨出牠正面在哪边。
“只要是我煮好送上来的都吃光光。”
“吃光光父亲大人会笑笑吗?”小木炭有些怕怕的问。
“会,父亲大人会很开心的,小木炭尽量吃哦。”难道小木炭记得上次吃光万人美食我不高兴的事?
“好!小炭炭听父亲大人的话,亚恩恩给的都吃光光!”
“乖。”我拍拍小木炭的蛋头。
“也就是说亚里恩负责烹饪,那我们就去打食材吗?”
“菲尔大人请您照顾大家的血量跟状态就好。”亚里恩拿出一整套的烹饪工具摆在一旁的料理桌上,其中还有他切了紫狐猴的长刀。
“是呀,菲尔你是祭司,不要做多余的事,不然以后麻烦会很多。”万一菲尔的“神装”被看到了,他们未来恐怕要活在被抢劫的恶梦之中。
“是呀,菲尔哥哥,你千万不要动手哦。”
“大家似乎也不知道要自己打食材,我们取得优胜应该不难。”那西斯冷笑着看其他哀声连连的队伍。
“我现在只担心……”我看着小木炭,“我们打怪的速度不够牠吃。”最了解小木炭的人就是我这当爹的,牠可以瞬间嗑掉十头恐龙呢!
“比赛时间也不多,大家就尽量捕获食材给亚里恩吧。”